『壹』 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刑法里是如何規定的
[刑法條文]關於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說明]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所以,誤入他人住宅,不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二、什麼樣的情節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實踐中,可以參考高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讀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規定。
三、刑法對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規定了從重處罰。
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條),是指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而無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為。
非法侵入作宅行為的構成應限於情節嚴重的。即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以犯罪論處。
如闖入他人住宅是為了進行盜竊、詐騙、搶劫、****、殺人等其他犯罪的,在這種情況下,按刑法吸收犯理論,後行為吸收前行為,不再定非法侵入住宅罪,也不再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並罰。
關於一事不兩罰的規定,是行政處罰中的一項原則,一事不兩罰,又稱一事不再罰,是指對違法行為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同一依據,給予兩次以上的處罰。
『貳』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如何界定
我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回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答公民的住宅。」除了有特殊的原因外未經主人允許進入住宅就是非法侵入。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
1、客體要件 我國《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則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中,我們不難得出,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2、客觀方面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叄』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界定
認定該復罪的構成要製件。與其他犯罪一樣,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應當具備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的四個要件。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主要特徵是:
(1)犯罪客體是公民的居住自由。犯罪對象是他人居住的住宅。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3)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誤入他人住宅,以及有正當理由雖未經住宅主人允許而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
(4)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3)非法侵入住宅的擴展閱讀: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指未經法定機關批准或住宅主人同意,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中國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
非法侵入指未經住宅主人的同意而又沒有法律根據,或者雖有法律根據,但不依照法定程序而強行侵入。
非法侵入可以是積極作為的形式,也可以是消極不作為的形式。國家工作人員依法逮捕、拘留人犯,或者依法搜査進入他人住宅的,以及得到住宅主人同意進入住宅的等,都是合法進入,不構成犯罪。
『肆』 什麼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伍』 非法侵入住宅
應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經法定機關批准和住宅主權人專允許,非法強行屬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1989年11月30日印發了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通知,通知的第六條規定:
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屍鬧事,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強行侵入並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的。
所以你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檢察院報案,由檢察院立案偵查,具體證據有你家人的證言及鄰居的證言,如果門窗有所損壞的,應保留原狀作為證據
『陸』 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幾年
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幾年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回員濫用職權犯本答罪,從重處罰。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概念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而無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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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隱私權。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處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必然會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擾。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不經住宅主人同意而又沒有法律根據,或者不依法定程序的強行侵入。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是他人的住宅而故意非法侵入,意圖在於破壞他人生活的安寧。
值得一提的是,本罪所侵犯的住宅是指供人居住的場所,包括經常居住的住宅和不經常居住的別墅,也包括營業性的旅館、飯店、招待所等供人租住的客房。漁民家居的船隻,也應視為住宅。非法侵入尚未分配、出售、出租或者無人居住的住房,只是民事侵權行為,
『柒』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具體內容及處罰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