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的分割的規定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內前購買,還是婚後容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Ⅱ 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麼分,需要什麼證據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內財產。不管容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Ⅲ 根據新婚姻法我能主張分割房子增值部分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回租、婚後用共同財答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結合上述司法解釋:
1、如果房產登記到夫妻雙方名下,就是共同財產,屬於共同共有。離婚時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規定,一人一半。(扣除男方首付後剩餘部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產權為單獨所有,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執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產權登記一定要辦理共同共有,才能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Ⅳ 婚前個人房產婚後升值,另一方有權分割增值部分嗎
婚前個人全款購買的,房產證沒對方名字,對方沒權利分割
婚前購買並且登記專在購買方名下,婚後屬還貸款的,貸款償還以及其增值部分,離婚時對方可以要求分割
《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Ⅳ 男方婚前按揭買的房子,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要怎麼分割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回婚前購買,答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Ⅵ 買房離婚後可以要求分割房子增值部分嗎
購房時,來只有一方婚前自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Ⅶ 二婚夫妻生活五年房子女方購買的現女方要求離婚男方可以要求分割增值部分嗎
除非購房時是貸款 兩個人的收入還貸了 男方有理由分割還貸增值的那部分 如果女方全款買房 那就是婚前財產和男方沒有關系
Ⅷ 房屋增值部分財產如何分割
房子是婚前財產,產權應當是男方的;
如果離婚是不是給女方一部分增值版財產,最好雙方協權商解決;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一般按照這個原則分割:雙方准備離婚時共還款30萬,這部分款項無論是誰的收入還貸,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割,同時還要給女方利息。即30萬元的二分之一是女方的,15萬元及銀行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Ⅸ 貸款房增部分怎麼分割
按揭房屋增值部分分割的計算
1.實務界計算規則
在肯定配偶另一方可以分割房屋專增值部分的前提屬下,需要確定房屋增值部分的具體計算規則。實務界人士針對按揭房屋分割時,共同還貸部分償還的問題,曾提出了計算補償的公式:
共同還貸部分補償額= 婚後共同還貸額 ×現行市場價值
實際總房款(總房款本金+已還利息額)
2.本文提出的計算規則
本文認為這個公式除了本身不清晰外,其結果並不公平,損害了婚前一個人名義購買房屋一方的利益。按照婚前和婚後兩個階段,房屋的增值部分也可以分為兩個部分:(1)婚前房屋增值價值,此部分為結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與房屋合同價格之差;(2)婚後房屋增值價值,此部分為離婚是房屋的市場價值與結婚時房屋市場價值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