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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交不了房有哪些原因

發布時間:2021-03-06 06:24:35

A. 開發商還是沒動靜,房子交不了怎麼辦

您好,是整個樓盤都未交房還是只部分住戶呢?未交房是因為已完工未交房還是其他原因?建議先和開發商協商了解原因,若開發商無故不交房,可持商品房買賣合同向開發商主張相關損失。

B. 房地產開發商遲遲不交房我該怎麼辦

對於開發商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和合同的相關規定選擇解除合同或者索賠違約金。

有效的辦法就是聯合多數業主進行投訴,引起主管部門的重視,來幫助大家排除樓盤的不合法因素,把手續補辦上來,這樣才能真正保障業主的權益,而不單單是准時交樓就行了,因為能保證《房屋產權證》要順利辦理下來才是最重要的。

(2)開發商交不了房有哪些原因擴展閱讀:

中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9條規定:「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推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實際違約制度作為允許和限定債權人在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規則,是維護合同紀律、保護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適用范圍應具有普遍性。主要有下列表現形式:

A.拒絕履行:債務人對債權人表示不履行合同;這種表示一般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B.不適當履行:債務人雖然履行了債務,但其履行不符合債務的本旨。

不適當履行分為以下幾類:a.履行在數量上不完全;b.標的物的品種、規格、型號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者標的物隱有缺陷。c.加害給付,所謂加害給付,是指履行對債權有積極的侵害,也就是超過履行利益或者於履行利益之外發生的其他損害的違約形態;d.履行方式的不完全;e.違反附隨義務的不完全履行。

C. 交了 首付,按揭辦不下來,開發商交不了房咋辦

按揭和交房時兩碼事,
按揭是你和銀行的事情,開發商只是幫你辦的而已,只要你把需要的東西備齊了就是開發商的問題。
交房是開發商能不能按時蓋好的問題,房子不會因為你買了就早些交房,你不買就交不了房。
現在肯定是開發商在什麼地方出什麼問題了,建議查清原因 你能等則等,實在不行 就要求退 反正不是你自己的問題

D. 開發商交房的條件有哪些,不符合交房條件怎麼辦

購房者在收樓時應當注意要求開發商提供房地產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地產(住宅)使用說明書》、《收樓意見書》、《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出具的物業共有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等文件,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准,購房者可以拒絕收樓,開發商需承擔逾期交房的法律責任。

E. 房地產開發商,交不了房子,下不來證,我怎麼退房

黑幕一 合同約定巧設玄關

此次調查,25%的消費者認為開發商簽訂合同留伏筆,甚至公然違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消費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和約定,是消費者和開發商之間法律關系的最主要依據,然而,商品房開發銷售商往往會在購房合同上巧設玄關,甚至公然違背合同。具體招數表現為:(1)惡意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在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監制的統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中,開發銷售商故意對有些條款不填寫,如土地面積、規劃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等有關細節都不填,使消費者誤以為該企業手續齊全,埋下了因此產生糾紛的許多隱患。有的銷售商甚至連房價、總房款的大寫金額都刻意空著,為自己以後篡改房價埋伏筆。(2)無不可抗力,卻一再延長交房時間,合同中卻只簽工程竣工時間,對交房時間閉口不提,致使消費者權益受損無法得到賠償。

黑幕二 延期交房強詞奪理

令人吃驚的是,此次在對5000多名消費者的調查中,竟然有70%的消費者都反映開發商延期交房,並且,開發商對自己的違約亂找「台階」,拒不承擔違約賠償。(1)誇大不可抗力開脫責任。眾所周知,按照《合同法》規定,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地震、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然而延期交房發生後,所謂的資金沒有到位、氣候不正常、政策調整等都成了開發銷售商的「不可抗力」(有的還寫進了購房合同),並且藉此拒絕承擔違約責任。(2)過低的違約金是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又一個主要「台階」,大部分開發商和消費者合同中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是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二,如此低的違約金還不能彌補消費者購方按揭貸款的利息,至於消費者因延期交房所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更無法得到保障。(3)按照規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中開發商逾期90天不交房消費者可以無條件選擇退房,開發商無條件退還購房款並賠償銀行利息,然而,開發商在合同中對此條卻是閉而不談。

黑幕三 「五證」不全,產權證難辦

產權是每一個購房人必須首先考慮的問題,然而,在所有被調查的購房消費者中竟然有20%的人反映自己沒能及時辦理房產證。究其原因,一是開發商〃五證〃不全,有的開發商根本就沒有取得土地的使用許可權,根本就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格,銷售的商品房當然也就辦不了房產證;還有很多開發商是邊開發、邊銷售、邊協調關系辦證,房子賣完了,有關手續卻還沒有審辦下來。二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用於開發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可有的開發企業,由於不願意繳納和逃避土地出讓金,這樣,開發的房產不僅不能辦理產權證,而且還會給消費者以後的居住和上市交易留下無窮後患。

黑幕四 「牛皮」吹破天,承諾成空文

虛假宣傳、亂吹「牛皮」可以說是目前房地產界「功利營銷」的通病。此次調查中,45%的消費者反映開發商的宣傳難以兌現。許多開發商認為,反正自己的樓書和宣傳廣告的內容也沒有寫進合同,於是為了達到促銷目的在這里大吹「牛皮」,誇大美化居住環境,打造虛假水景概念、綠化概念、花園概念、交通概念,這些都是開發商司空見慣的伎倆。

黑幕五 面積縮水、漲水,消費者一頭霧水

房屋面積是房子的量化指標,與購房款直接相關,然而,開發商往往會在商品房面積上大做文章,調查中,15%的消費者對此不滿意。(1)面積縮水。模糊不清的公攤面積使消費者商品房的實際面積大大縮水,有些開發商甚至將小區內的會所、車庫、地下室也算進了公攤面積之列,而這些強加給業主的所謂公攤面積卻又被開發商二次銷售,從中漁利。(2)面積漲水。部分開發商交房時的實際面積要比購房合同中的面積大,嚴重者面積「超標」30%多,據此要求消費者補齊房款(否則不交房),其實國家有明確規定,面積漲水超過3%部分消費者可以無償擁有。(3)許多開發商在和消費者簽訂購房合同時都故意不將公攤面積寫入合同或補充條款,致使消費者遭受了欺詐也是糊里糊塗。

黑幕六 房產質量,消費者心中永遠的痛

調查中,25%的消費者對開發商的房產質量頗有微詞,並且售後維修存在著嚴重的拖沓現象。

黑幕七 強制指定物業,業主受氣

調查中發現,漯河市幾乎90%的小區物業管理都是開發商自己組織的,業主對此無從選擇,只能被強制接受;同時,物業管理費由物業公司單方制定,繁瑣的規章、公約一旦違背,就遭遇停水、停電、停氣。重收費、輕管理是小區物業的通病。對強加給自己的物業管理模式,23%的調查對象表示不滿意。

F. 大家好請問開發商因政府原因交不了房怎麼辦開發商有責任嗎

這個屬於不可抗拒因數,開發商是沒有責任的,當然交不了房,說明房子有問題,可能是房屋的產權性質,或者質量驗收不通過,如果是3-5線的城市的房子建議退掉,因為會砸手裡

G. 開發商交不了房維權步驟

在房產行業,延期交房普遍存在,買房人有苦難言,開發商卻理直氣壯。這里提醒大家交房時必須搞清楚以下幾點:

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條件,小心開發商的文字游戲

入住是普通公眾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為房屋具備能夠居住使用的條件,如生活用水、用電、用氣等能夠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約定將入住作為交付條件,則入住就成為判斷交付條件是否具備的標准。

2.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

關於房屋在約定時間尚未達到入住條件,開發商即要求購房者入住,那麼購房者應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實際上,有部分開發商為避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房屋尚未達到入住條件時便通知購房者入住。

因此,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並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否則,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3、不可抗力導致延期不能全免責

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規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責任的情形外,則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合同當事人在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開發商對延期交房的解釋多種多樣,如惡劣天氣、小區設計變更等,目的是免除自身違約責任。如開發商延期交房確屬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據具體情況逾期交房責任部分或全部免除。

至於小區設計變更,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否則,開發商不能輕易免除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4、購房者需要保留的證據材料

購房者應從購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購房過程中形成和出現的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簡訊息、報紙公告、銷售廣告、照片、錄像、政府相關部門證明等證據材料,以備在維權需要時所用。

5、提起訴訟應應該注意這幾點

第一,在思想上應客觀理性。

第二,應全面分析開發商違約的情形及其影響,確定責任是否明確。

第三,應全面審查評估證明開發商違約和應承擔責任及應賠償損失的證據材料,評價其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評估證據材料是否確實充分,同時確定訴訟請求。

第四,合理確定訴訟策略並充分假定開發商可能採取的應對策略和措施,做好應對准備。

第五,對訴訟可能產生的花費及耗費的時間和可能發生的敗訴後果進行物質和心理上的准備。

第六,選擇恰當的訴訟時機。

第七,審時度勢,把握時機,以和解或判決方式終結訴訟。

第八,購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況時,除了保留向開發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認購書、開發商書面通知、相關部門證明材料等,還要注意不要超過提起訴訟的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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