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房時的銷售面積如何算
你買的是建築面積的房子 那麼理所當然的收你建築面積的錢了
2. 2017年商丘市城中村房屋拆遷補償
您好,你是農村房屋拆遷還是城市的?
(1)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的,農村的房子拆遷有三種補償方式,1. 有條件的,優先採取宅基地遷建安置,另補償房屋重建成本價;2. 純貨幣補償,就是房屋重建成本價+宅基地地價;3.房屋置換,相同地段按面積最低1:1;
(2)如果是城市(國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兩種補償方式:1.房屋置換,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補多少;2.貨幣補償,最低是周邊房地產市場價;
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規定的標准,沒有辦法給您確定具體的數額,具體多少錢一平米,需要根據當地的物價、地價來評估和計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價。
3. 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如何計算
即: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一、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 ①套內使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范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范》計算。 ②套內牆體面積:商品房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 (1)共用牆包括各套之間的分隔牆、套與公用建築空間投影面積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2)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二、商品房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主要包括以下兩部分: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室、公共門廳和過道等其功能上為整樓建築服務的公共設施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築面積; (2)各單元與樓房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 下列空間不得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1)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等。 (2)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公式: 公用建築面積=整棟建築的面積-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地下室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築面積/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各套套內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因此,商品房銷售面積公式還可表達為: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1+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4.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介紹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5. 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如何計算 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一、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 ①套內使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范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范》計算。 ②套內牆體面積:商品房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 (1)共用牆包括各套之間的分隔牆、套與公用建築空間投影面積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2)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二、商品房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主要包括以下兩部分: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室、公共門廳和過道等其功能上為整樓建築服務的公共設施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築面積; (2)各單元與樓房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 下列空間不得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1)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等。 (2)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公式: 公用建築面積=整棟建築的面積-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地下室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築面積/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各套套內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因此,商品房銷售面積公式還可表達為: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1+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6. 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如何計算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原則如下:
①套(單元)內的有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
范》(GBJ96-86)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 築設計規范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范》計算。
②套內牆體面積。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
商品房各套(單元)指的是分隔牆、套(單元)內使用與公用建築空間投影面積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 為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 積。進行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③陽台建築面積。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 行計算。
④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式為: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 用面積+套內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單元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兩部分組成:電梯井、樓梯 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室、公共門廳和過道等其功能上 為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築面積;各單元與 樓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 面積的 50%。
公用建築面積不包括任何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 室、車棚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值得高興的是,2002 年,北京等大城市相繼出台了以屋 內實際使用面積來計算銷售面積的計算方法,可以減少當前這種計算建築面積所帶來的房屋縮水、分配不明等弊端。但 因長期形成的習慣和開發商的誠意所限,所以想要完全普及這種銷售面積計算方式,尚需要一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