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已經買了半年的期房可以賣嗎
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不能買賣,需要貸款結清後才能操作買賣,也可參照以下流專程辦理買賣:
1、轉按屬揭: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B. 首套房買的期房貸款50%已經交貸款大半年了,現在急需用錢請問我能轉手賣掉嗎需要什麼手續
這樣就是直接做二手房買賣了。或者你可以跟去房地局咨詢一下,能不能更名。
望採納
C. 我的期房是按揭的可以轉讓嗎
按揭的說法是從港澳地區流傳而來,全名應該叫「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而轉按揭,則是指在還款期內按揭主體(借款人)的變更,包括債權人(銀行)的轉移和債務人(借款人)的變更。目前所說的轉按揭主要是指債務人的變更,即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因借款人轉讓已抵押給銀行的抵押房產,貸款銀行向購買該抵押房產的購房人發放貸款,同時,原借款人通過售房款歸還貸款的業務。 在理論上來說,按揭是完全可以轉讓的,但是因為我國的信用體系尚不完善,按照目前的操作方法,轉讓方、購買方和貸款銀行都面臨因某一方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所以並沒有在全國普遍推廣。因此,目前我國的轉按揭業務暫時只有幾個大城市可以辦理,而且要求非常嚴格,一般情況下很難通過審批。 建議按照以下步驟操作:房屋原貸款人和新買方共同向銀行提出申請轉按揭——如果銀行信貸經理確定不可以——你們可以 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將款項(房款的一部分)支付給原房主——由原房主提前向銀行申請還清所有貸款,終止和銀行的貸款合同——然後解除抵押——然後賣方去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銀行審批過關——買賣雙方辦理房屋過戶——賣方拿到新產證辦理按揭抵押貸款手續——買方拿到貸款(房屋全部款項)。
D. 買的期房,按揭已經還滿一年,現在可以退房嗎
現在不可以退房了。
你可以把房賣了啊。
E. 按揭不到一年的房子,能轉賣么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賣,這屬於二手房交易。
銀行通常規定貸款未滿一年的要付違約金,滿一年的不用付。賣房者可用買房人付的首付款去銀行提前還貸,辦理解押手續,之後再辦理過戶。
(5)期房能轉讓已經交了一年貸款擴展閱讀: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因為中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F. 期房轉讓要滿足什麼條件 貸款未還完是否允許轉讓
期房轉讓要滿足以下條件:
條件一:房屋尚處在期房階段
也就是還沒有滿足上面提到的期房轉化為現房的任何一個條件,期房尚不能以二手房過戶的形式實現轉讓。
條件二:須徵得開發商同意
預購人必需取得開發商的同意,方能實現權益轉讓。開發商通常採用在預購人與受讓人簽訂的《權益轉讓書》上加蓋公章的形式,表明開發商已經同意該房產產權的轉讓。
貸款未還完是否允許轉讓?
期房在還貸期間是允許轉讓的,但因為還存在房屋的買賣關系和借貸關系,因此轉讓必須徵得開發商和貸款銀行的同意。開發商和貸款銀行同意轉讓的,需要轉讓人,開發商與受讓人共同辦理預售預購登記的變更手續,並與貸款銀行變更借貸合同的當事人。
期房轉讓的幾種情況:
情況一:付清全款時的權益轉讓
如果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可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並書面通知房產商。第三方與開發商重新簽訂購房協議,權益轉讓。
情況二:仍在還房貸中的權益轉讓
如果在銀行有抵押貸款且貸款尚未還清的,可根據《擔保法》49條規定:抵押期間想轉讓的話,應通知銀行並告訴第三方轉讓物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至於銀行貸款既可一次性還清後再轉讓,也可辦理轉貸手續,由第三方繼續還貸都可以,當然雙方不要忘了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
情況三:未全部付清房款的權益轉讓
如果未全部付清房款,比如連首付都還未交齊的情況,第一預購人需徵得開發商同意,與開發商辦理變更手續,並向開發商交一部分轉讓費用。
也就是說,要從法律上解除在預售合同中與開發商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權益轉讓中的受讓人繼受,開發商重新與第三方簽期房購買合同。
G. 按揭期房可以賣嗎 按揭的期房可以轉讓嗎
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不能買賣,需要貸款結清後才能操作買賣,也可參照以下流程辦理買賣:回
1、轉按揭答: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H. 還在還貸的期房怎麼轉讓三種情況看過來
最近遇到很多人問關於已經買的期房想要出售怎麼辦?購房指南於是特地整理了關於期房轉讓的幾種情況。
相比現房,期房轉賣相對比較麻煩,與普通的二手房交易不同,期房的轉賣需完成期房的權益轉讓。期房的權益轉讓是指預售商品房的預購人將其所預購的商品房的期權,轉讓給受讓人的法律行為。
先鋪墊一些基礎知識:期房現房是如何轉化的?
期房轉化為現房在實踐中有兩個條件:一是預購人與開發商簽署了房屋交接書,二是開發商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
當滿足上述兩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時,期房概念消失,權益轉讓受到阻礙,預購人可以待取得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後,以二手房過戶的形式實現轉讓。這種情況就簡單多了,在此不多敘述,那接下來只講期房如何實現轉讓。
首先,期房轉讓要滿足以下條件:
條件一:房屋尚處在期房階段
也就是還沒有滿足上面提到的期房轉化為現房的任何一個條件,期房尚不能以二手房過戶的形式實現轉讓。
條件二:須徵得開發商同意
預購人必需取得開發商的同意,方能實現權益轉讓。開發商通常採用在預購人與受讓人簽訂的《權益轉讓書》上加蓋公章的形式,表明開發商已經同意該房產產權的轉讓。
那麼問題來了,貸款未還完是否允許轉讓?
期房在還貸期間是允許轉讓的,但因為還存在房屋的買賣關系和借貸關系,因此轉讓必須徵得開發商和貸款銀行的同意。開發商和貸款銀行同意轉讓的,需要轉讓人,開發商與受讓人共同辦理預售預購登記的變更手續,並與貸款銀行變更借貸合同的當事人。
期房轉讓的幾種情況:
情況一:付清全款時的權益轉讓
如果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可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並書面通知房產商。第三方與開發商重新簽訂購房協議,權益轉讓。
情況二:仍在還房貸中的權益轉讓
如果在銀行有抵押貸款且貸款尚未還清的,可根據《擔保法》49條規定:抵押期間想轉讓的話,應通知銀行並告訴第三方轉讓物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至於銀行貸款既可一次性還清後再轉讓,也可辦理轉貸手續,由第三方繼續還貸都可以,當然雙方不要忘了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
情況三:未全部付清房款的權益轉讓
如果未全部付清房款,比如連首付都還未交齊的情況,第一預購人需徵得開發商同意,與開發商辦理變更手續,並向開發商交一部分轉讓費用。
也就是說,要從法律上解除在預售合同中與開發商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權益轉讓中的受讓人繼受,開發商重新與第三方簽期房購買合同。
那麼問題又來了,轉讓期房還要繳稅嗎?
轉讓期房的預購人既是向開發商預購期房的買方,又是向受讓人轉讓房屋期權的賣方,因此在開發商、預購人和受讓人之間形成了連續的兩次交易行為。
根據規定,權益轉讓中的預購人必須繳納他與開發商形成的預售合同關系所產生的契稅,而受讓人則應當在申領自己的小產證時繳納權益轉讓協議關系所產生的契稅。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7-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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