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買一贈一如果贈品不是公司日常經營的,如何進行財稅處理比如買房子送家電
如果是企業主營下,按照主商品和贈品之間的公允價值比例,去分配銷售獲得的錢。再按各自比例交稅。
如果不是企業主營商品,則以贈品自己的公允價值確認銷售費用,並以銷售費用計算銷項稅。
2. 法律是否允許居民住宅內開公司
法律允許居來民住宅內開公司,源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或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股東(出資人)或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應當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上承諾,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並已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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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未按照物權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有利害關系的業主請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業主以多數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其行為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本棟建築物內的其他業主,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所稱「有利害關系的業主」。
3. 房屋贈送面積業主有權使用嗎
如果房屋贈送面積是贈送給業主的話,業主個人是有權使用的,其他業主是不能使用的。
4. 住宅樓當庫房使用,觸犯什麼法律嗎
觸犯來《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自的相關規定。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七條:
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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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5. 我的住宅可以當做我公司辦公室使用嗎
住宅作為辦公室,如果注冊地點就是住宅,首先需要去物業辦理手續;物業專則可能屬會要咨詢鄰居們的意見;如果公司注冊地點不是這個住宅,現在辦公地點則是要搬遷到這個住宅,那麼也應該徵求鄰居的意見才行,因為住宅改為商用了,如果給鄰居的生活造成影響,會被投訴造成取締。
6. 注冊公司的辦公場所可以是住宅樓嗎
可以。
居民住宅樓作為公司辦公場所登記的,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幾回點要求:
(一)須以不答影響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為前提,才能在居民住宅樓內設立辦公場所。
(二)允許在居民住宅樓內設立辦公場所的公司只能是從事軟體開發及設計。
(三)需要經小區業主委員會同意。
7. 公司所接受的贈品是否要登記為固定資產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有關規定,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35000
貸:營業外收入35000
因此,需要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帳和明細賬,建立並登記固定資產卡片。
8. 住宅樓(小區)到底可不可以商用開公司
住宅小區商品房開公司需要徵得其他利害業主的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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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三條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四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六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