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業住宅小區如何進行幼兒園規劃
一、滿足小朋友需求
畢竟托兒所幼兒園本身就是需要小朋友來進行居住和生活的,所以在上課的過程中能夠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心情愉悅感,對於幼兒園設計規劃人員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設計的過程中就需要設計師考慮一下在哪些方面進行調整,才可以更好的滿足小朋友的需求;
二、考慮規劃局的要求
聲譽好的幼兒園規劃設計還應該充分考慮當地規劃局的相關要求來輔助我們進行設計,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在什麼地方進行設計會比較合理,這是我們首先需要重點考慮的。並且幼兒園規劃設計之前應該對項目建設地點進行充分考慮,對於當地的交通是否有一些特殊的要求,這都是需要設計人員需要提前考慮到的;
三、進行俏皮的設計
幼兒園規劃設計也應該考慮到在建築物的設計方面是否要進行一些比較俏皮的設計。畢竟對於小孩子來說,他們對於這些建築還是比較關心的,因為這也是他們上課的地方,所以在設計的過程中多從這些方面來進行考慮,也可以保證這些建築可以更好的滿足小朋友的需求,小朋友在這些地方進行上課以及玩耍的過程中也能夠感覺到這些地方帶給他們的愉悅感。
綜上可知,幼兒園規劃設計中需要滿足小朋友需求、考慮規劃局的要求以及進行俏皮的設計。此外,正規的幼兒園規劃設計中還需要對裝修材料的選擇特別關注,只有環保健康無污染的建築材料才能夠讓幼兒園規劃設計方案更加理想和實用!
『貳』 小區配套幼兒園房子當住宅可以嗎
不一定,只要屬於劃區內的都可以都。
現在新建設的小區,一般都非常重視小區內的配套設施。比如幼兒園,好的小區在建設的時候,都會為本小區建設一個幼兒園。
『叄』 上海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屬什麼性質用房
對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歸屬問題,業主、物業和教育界人士各執一詞,那小區配套幼兒園的產權到底該歸誰呢?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安徽始信律師事務所的周文廣律師。周律師認為,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小區幼兒園的歸屬問題比較模糊。像《物權法》第七十三條就規定,除規定的情況外,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和綠地屬於業主共有,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小區配套幼兒園屬不屬於業主共有,《物權法》里沒有像「小區內的道路、綠地、物業用房屬於業主共有」這樣明確規定,所以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歸屬問題就相對模糊不少。 《物權法》里沒有對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歸屬問題明確界定,那業主是不是就沒辦法判定自己小區幼兒園產權的歸屬了呢?周律師認為,根據相關法律,業主還可以從以下方面判斷小區幼兒園的產權歸屬問題:首先看小區配套幼兒園的產權登記,如果產權登記的是建築單位,那產權就歸建築單位,但建築單位不得改變規劃配套幼兒園的用途;如果產權沒有登記,業主還可以看《購房合同》中有沒有就此問題的約定,如果有約定,以合同約定為准;如果小區配套幼兒園既無產權登記,也無合同約定,那根據「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要看小區業主有沒有分攤配套幼兒園的建設成本,如果業主分擔了建設成本,那就應該屬於業主共有。 「但要看業主有沒有分擔建設成本,這也有一定的難度。」上述教育界人士說,與其讓業主與開發商在此歸屬問題上扯不清,不如借鑒池州市對社區居委會用房建設的管理辦法,由相關部門聯合出台一個針對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的規定,明確小區配套幼兒園的產權,把小區配套幼兒園辦成公辦園或者普惠性幼兒園
『肆』 小區幼兒園面積應佔小區總面積的百分之多少,或者占居住面積的百分之多少
國家對此有《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具體可參考各省市細化規定專。例如山東省市地有關屬條款:
新建的小區配套幼兒園用地面積和園舍建築面積應符合《山東省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准(試行)》(魯教基字【2010】10號)的規定。城鄉規劃部門在審批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時,應按照《城市居住區設計規范》等有關規定和居住區定額指標規定,以居住區規劃的居住人口「千人38名幼兒」規劃建設幼兒園,即:新建住宅小區每5000人口應配建1所規模為6-8個班的全日制幼兒園;每10000人口應配建一所規模為12-15個班的全日制幼兒園;農村新建3000人以上的社區或以每1.5公里的服務半徑為單位,新建一所3個班以上規模的全日制幼兒園。城鄉規劃部門須會同教育部門審核幼兒園的布局、位置和具體建設指標等。
淄博市還有如下規定:對非成片開發地塊的零星住宅建設或組團開發區域(小區開發建築面積均未達到15萬平方米或未達到5000人口規模的),要根據《山東省幼兒園辦園條件標准》和區域居住人口測算的生源數量,另行規劃預留出幼兒教育用地;開發區塊如有個別未達到配套規模的,可根據需要將幼兒園集中規劃在鄰近較大區塊內。
『伍』 住宅小區里開幼兒園合法嗎
住宅小區里後建幼兒園是合法的。根據國發【2010】41號文件要求,城鎮小區建設必須有配套幼兒園,建成以後交由教育行政部門管理;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證等等一系列辦幼兒園的證件齊全;
尋找一個足夠大的室內場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間。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兒,請保證室內總面積達150平方米,室外面積200平方米。如果剛開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話,室內面積不改,室外面積也要150平方米為好;
良好素質的幼師,干凈的廚師,是非常關鍵的。同時最好離醫院比較近,並且安裝兩部或以上電話,以便隨意聯系家長處理緊急情況,.制定合理的收費政策,並向家長展示你的幼兒園優勢;
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辦學啟動資金不少於20萬(包括教學設施和教學儀器設備等),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資信證明;
申請人向擬建幼兒園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資料,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對擬辦幼兒園(班)進行辦園基本條件初審,寫出初審意見並蓋章。申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園規模、辦園層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使用等;
民辦幼兒園組織機構,擬任園長、主要行政負責人、專任教師、擬聘兼職教師名單及資格證明文件;
發證:以審批同意舉辦的民辦幼兒園,由區教委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辦學許可證》和《XX市幼兒園等級證》。
『陸』 小區住宅用地用來辦幼兒園合法嗎
住宅小區是全體業主的小區,開辦任何性質的辦公室都要經過全體業主召開業主大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以開辦。醫院,幼兒園和學校等都要經過規劃部門的批准,
『柒』 關於住宅小區內一層是否能做幼兒園
你好,要開辦托兒所首先要看 你是否夠資質辦理這些,另外如果裡面已經有規劃好的幼兒園,那麼你的托兒所應該比較難辦起來,因為有沖突了,不過要看你的關系和本領了。
『捌』 小區配建的幼兒園應該無償移交給政府嗎
您好!房地產開發商開發的商品房小區裡面配建的幼兒園,必須把用地和產權無償移交給當地人民政府。法律依據如下: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 〔2010〕 41號):「城鎮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的,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鄂政發[2011]27號):「城區在進行舊城改造、新區建設和城中村改造時,要規劃和預留幼兒園建設用地。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居住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居住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小區開發單位必須按照規劃條件和有關規范標准要求建設幼兒園,並應與住宅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宜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宜府發〔2011〕24號):「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居住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居住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小區開發單位必須按照規劃條件和有關規范標准要求建設幼兒園,並與住宅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當地縣(市、區)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託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擅自改變其用途。」(湖北、宜昌只是拿出來舉個例子)
看了以上文件,就很清楚了:要蓋房子嗎?可以,但小區內必須蓋一所幼兒園。蓋幼兒園了嗎?哦,不錯,那幼兒園應該被政府無償佔有。
地產商冤不冤?地是我買的,各種證照是我辦下來的,跑政府各個部門跑斷了腿,蓋了一座幼兒園,產權還是別人的。
打個買肉的比方吧。你去屠夫那裡買肉,屠夫說,買肉可以,交足了肉錢,肉可以給你。你滿以為給了錢肉就是你的了,但是屠夫說,慢,你買的肉,裡面一部分要做成五花肉。你滿以為做了五花肉就完了,但是屠夫說,慢,你做的那五花肉得端過來我吃,你別想沾一點腥。
再看看這樣的一條規定,就會知道上面那個比方有多貼切了:
《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市房管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宜昌市城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宜教發〔2012〕7號):「區人民政府應當指定區教育部門負責管理配建的幼兒園資產,並代表本區人民政府接收、管理、使用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教育部門接收住宅小區配建幼兒園後,應當及時辦理土地、房屋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在區教育局名下,開發建設單位應積極配合。」
妙就妙在最後一句「開發建設單位應積極配合」上面。就是說:你花錢買地、報建、報規劃,還按照要求花錢建了一座幼兒園,那還遠遠不行!你還得屁顛屁顛地把產權證辦到政府部門的名下,遲了一點還要挨板子。也就是,屠夫說,紅燒肉,媽了個逼的做好了沒?做好了乖乖地給小太爺端過來!他要是一發火,勞動玉趾親自過來端的話,您要掉的可能就不止是紅燒肉了。
別以為這樣可以整治地產商,可以為百姓造福。地產商掉了一塊紅燒肉,不會在別的地方刮出一塊來?商人能夠刮誰,還不是買家!地方政府靠著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把已經賣了一遍的地又給套了回來,還得了一棟免費派送的名叫「幼兒園」的房子,得了這么大便宜,教育經費也不是那麼緊張了,總可以少收人家學生一點學費了吧?但是,普天下孩子的父母都知道,門兒都沒有!
房價被控製得不那麼瘋漲了。但是,孩子們沒有能力支付而由父母們支付的教育費用,是不是還在瘋漲?政府說,你他媽搞房地產開發的真沒良心。孩子們、孩子的父母們是不是可以說,你他媽那誰誰誰比開發商心更黑。紅燒肉都有人送你嘴裡吃了,你他媽還惦記著那一群毛都沒長齊的喜羊羊,灰太狼都比你經餓都沒你那麼貪心。
法律是怎樣的呢?看幾條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並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此外,《湖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也有類似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更是明確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法律,和政府的那些「意見」,明顯有沖突。法律說你的權益不受侵害,但「意見」說你的那些東西不是你的,是他的。
矛盾就矛盾在公有和私有上。私有財產神聖不容侵犯,放到現代社會大約是沒錯的,放在西方世界大約也沒錯,但是放在中國——即使是當下的中國——大約就對不了。從鬥地主的那些歷史就知道,地主、資本家在幾十年前都被打倒了,他們的家產全都被公有化了。之後呢?不僅土地公有,而且資源國有,也就是說:地,沒你份了,國有的;教育,沒你份了,國有的;醫療衛生,沒你份了,國有的;石油,沒你份了,國有的;通訊,沒你份了,國有的;交通,沒你份了,國有的……此處省略一萬字。
別以為他們斗的都是地主,打倒的都是資本家、剝削階級。今天打倒了他們,明天打倒的就會是你。動腦子想想,人家那麼大一個家族、那麼大一個企業,說充公就充公了,你這么一個人兒,治你還會費一根手指頭?也就是說,今天,大老闆名正言順花錢買的地、蓋的房子要無償移交,那麼明天,小老百姓的身家性命說無償移交就要無償移交。
在公權面前,私有領地的圍牆脆弱不堪,甚至形同虛設。
法律規定了,你名正言順的財產不受侵犯。政府同時有規定,它想要的東西隨時可以去你家裡拿。
比如,你在家裡睡覺,推土機從外面來了,說你睡的地方要用於公共建設,你怎麼辦?在中國,你會不會以法律為准繩,去狀告政府呢?在現階段,基本沒有人認為這是明智的,所以更多人選擇上訪、跳樓、自焚。
地產商的能耐再大,從屠夫那裡買了肉,還弄了幾張豬肉使用證、切肉證、煮肉證、燒肉證等等,來證明自己合法地佔有豬肉。但是,那有用嗎?別人一張文件,就能堂而皇之地要了你的財產。地產商大約也很聰明,自然不會以法律為准繩去狀告屠夫,因為那樣的結果只怕比自焚還要慘。
那幾份文件,不是法律,但是有些游戲還真不能按法律的套路來。你敢維權嗎?你敢抗訴嗎?不敢,沒人有這膽子,公權太厲害,說無償佔有你,你就得乖乖地把自己洗剝干凈了自己個兒躺在盤子裡面送給它。但是,誰都知道,地產商們肯定不願意乖乖地把自己買的自己做的紅燒肉乖乖地送到屠夫嘴裡。怎麼辦呢?協商。一協商,很多內幕就可以猜想到:
紅燒肉可以不給,但是好處不能不給。好處費將由誰來支配,將花在哪裡呢?答案是:好處費將會轉嫁為開發成本,轉嫁為老百姓的負擔,但好處費不會用於教育開支。
『玖』 條件允許下,住宅小區的幼兒園應怎樣排布比較合理
一、如果是封閉小區,可以設在小區的主要出口附近。這樣可以為業主上班順路送孩子提供便利。 二、如果小區很大,或者是非封閉小區,就盡量設在中心位置,或者公共交通(公交車站集中之地)匯結處附近。同樣也是為了業主送小孩提供方便。 三、如果幼兒園的數量沒有限制,建議按幼兒園可容納孩子人數的2.5-4倍,確定該幼兒園服務區域的業主戶數。這樣可以避免園容不足,或者師資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