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商應該歸哪個行政部門監管
房產開發商欺騙可以去當地的房管局進行投訴,涉及到合同欺詐的還可以去法院進行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劃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管理全國房地產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土地管理部門的機構設置及其職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第三十五條: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1)誰管開發商擴展閱讀
開發商違約找找房管局投訴。按照合同約定,商品房工程質量必須取得工程驗收合格證,並取得交付使用證後方可交付給購房者。
所以房屋的交付日期應按照取得交付使用證開始計算,如購買人對房屋質量有疑問,可以申請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確實是開發商原因導致延期交房的,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來執行,以字為據,確實無法解決的,可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還不能解決就只能通過法院。
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超過時間不交房,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過低,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按照購房者的申請要求,適當提高違約金。
如果購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業主因延期交房在外租房子的租金可向開發商索賠。
2. 開發商不給辦理房產證找哪個部門
如果交房以後三個月,不辦理房產證,可以起訴的,要求賠償損失,甚至退款。內
根據《商品容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造成購房者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或者期房預購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未取得房產證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買受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產證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 房地產開發商由誰管理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4. 開發商屬於哪個部門管
管它的部門多了去了:它的「開發資質」,由房管局負責審核發證或吊銷,日常經營的合法性,歸工商管理局負責,依法納稅,由國稅局地稅局監管,勞動用工、交金,等等的業務,也有國家相關部門管著。
5. 房地產開發商的經營行為歸哪個部門管
房地產開發公司由當地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管理。
1、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專》第四條規定:屬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與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2、根據我國當前的行政管理體制,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的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行政部門負責房地產發展水平和不同的行政部門或住房和建築,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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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證俱全,是挑選房屋時要特別關注的。這「五證」包括:
(1)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
(2)土地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明發展商已繳納土地出讓金並有產權保護的文件);
(4)建設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許可證;
(5)地政總署發出的商品房售賣(預售)許可證
6. 小區物業歸什麼部門管
1、小區物源業歸物業管理處管。
2、物業管理處,有的城市設在城市管理局,有的城市設在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咨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應該能得知。
3、物業管理的部分主要是小區的附屬設施:是指建築物內和建築物外的各類共用設備、共用設施及相關的場地、綠化、道路等,包括建築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4、以及公共設施設備,如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5、所以,電線屬於小區的附屬設施,在小區物業的管轄范圍,如果小區不負責,可以向物業管理處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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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參考資料
網路-物業管理條例
7. 房地產開發商歸哪個政府部門管理
房地產開發公司由當地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管理。
1、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與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2、按照我國現行行政體系,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前身是建設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按照級別及行政區劃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者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者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五證俱全,是挑選房屋時要特別關注的。這「五證」包括:
(1)規劃部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國土部門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明開發商已交納了土地出讓金,擁有產權保障);
(4)建設部門的《建設工程許可證》;
(5)國土部門的《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8. 開發商到底歸哪個部門管
首先去質量監測中心讓相關人員取證 至於房產局 一般管理公有房 現在地產公司大多是私有 當然不歸其管 只能取證後去法院
9. 開發商歸政府哪個部門管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不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