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了沒有預售證的房子怎麼辦
首先搞清楚沒有預售證的原因.如果手續還沒有辦下來,很快就會有的,就沒有什麼關系內.
其次是開發商容要是拿不到預售證,就不能夠繼續在市場上運作,也就意味著要退市.因此從開發商的角度看,這特是他的頭等大事.所以你要向開發商了解真實的信息,然後決定採取的措施.
再次是沒有預售證而銷售出去的房子,如果開發商沒有一個說法,肯定是可以退房的.因為五證二書是合法經營的開發商必備的證件,缺了一個就是違法經營.
B. 房地產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證時進行預售該怎麼處罰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不可向外售房,處罰措施: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於「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准。
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准。
(2)開發商如果沒有預售證銷售房子擴展閱讀: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購房者維權措施:
首先,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若購房者遇到這種情況,可根據具體條例進行合法維權。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因此,如果您起訴前開發商已經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如果您起訴前開發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建議購房者在買房時應當審查開發商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規避風險。
由上述也可知,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對外售房。可先找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約定支付賠償。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主要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也可向當地房地產經營主管部門反映。
C. 開發商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屬於違法銷售嗎
當然違法了,最起碼是違規了。
開發商要取得五證才是合法開發,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顯然是不對的。這裡面肯定有故事。
D. 沒有房屋銷售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可以交房嗎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開發商必須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才能與購房者簽訂認購協議和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明知自己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是卻又與購房者簽訂認購書或者房屋銷售合同的,其行為屬於欺詐。
《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因此,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話,屬於欺詐行為。購房者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或者主張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開發商不僅需要退還購房者已經支付的購房款和利息,而且還要賠償購房者因此遭受的損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欺詐的情況下,上述司法解釋還規定了開發商的懲罰性賠償責任。也就是說,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額外支付與已付房款等額的賠償。比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支付首付20萬,銀行按揭貸款80萬,如果發現開發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則可以起訴要求開發商返還房款100萬及利息,而且還可以要求開發商再支付100萬的賠償。
以上就是對「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開發商是欺詐嗎」所作的解答。總之,發生商品房欺詐糾紛後,購房者應當及時與開發商溝通,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問題,那麼則應當及時向法院起訴。開發商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行為屬於欺詐行為,購房者不僅可以要求返還房款,還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什麼需要咨詢的,建議您直接聯系律師,他們會為您細心解答的。望採納
E. 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房屋,我能否退房並要求賠償
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房屋,能要求退房並由房產公司償還所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但是不能夠要求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房屋,對於其行為,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可以要求退房;解除合同並返還房款。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九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設有抵押權的商品房,其抵押權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
第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採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5)開發商如果沒有預售證銷售房子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六條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F. 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銷售房子需要向房管局交保證金嗎
沒有取得預售證是不能銷售房子的,這是國家規定。
G. 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買房的後果是什麼
如果沒有預證,且開發商後期沒能按時補上,購房者可能會面臨到辦理不了房產證的尷尬局面。
能成功出具《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才表示說該批次的房源屬於可銷售樓盤。
但如果到預售證下來時起訴,法院不支持。後果最大可能開發商可以一房幾賣,發生糾紛法院不支持對該套房的所有權。同樣開發商跑路,房子誰接手也不是你的。
拓展資料: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許可核準的條件規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築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築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准地名批准文件、拆遷戶安置情況說明和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