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期房違約可以退房嗎
要是退房的話主要看你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違約責任這一塊,我建議你找個想買房子的人和專他協商下屬,把房子賣他這樣你損失能小點,興許能賺點。這裡面牽扯一個變更購房合同,牽扯部門有房管局,開發商,開發商好解決,給點錢了事。房管局可就有點難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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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買期房,按揭已經還滿一年,可以退房嗎
可以的,買方一般需要承擔一定的利益損失,比如支付開發商的違約金,有些地方還需要仲裁內什麼的容,需要仲裁費。
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2)期房能不能違約退房擴展閱讀: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C. 期房逾期,退房到底能不能成功
「業主鬧退房,歷來是咨詢的多,真正上法庭的少,能打贏官司的更是鳳毛麟角。 」對降價樓盤「退房風」,滬上一些律師如此表示。
退房理由五花八門
上海知名「退房律師」杜躍平表示,當房價進入持續下跌通道時,各種理由的退房就會集中爆發。當下不少新盤跌幅達10%以上,下跌最慘的甚至達30%,一些吃虧業主開始絞盡腦汁打「退房主意」:找房屋質量瑕疵的有之,托關系使貸款辦不下來的有之,寧願支付違約金的有之,招術五花八門。專家指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近十種途徑可導致業主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每個途徑都有嚴格的「前提條件」,真正打贏官司並不容易。
期房退房糾紛比現房多。業內表示,房屋是不動產,權利轉移以產證交付為准,即小產證辦下來後,房屋才算真正交付給業主。由於期房更容易出現逾期交付、規劃變更等違約情形,退房糾紛也就比現房多。
業主「鬧」退房誤區有三
貸款失敗就能退房?「找找銀行關系,讓貸款辦不下來,這樣就能不買房了,果真如此嗎? 」上海中村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勝、蔡晶表示,根據2005年版上海商品房預售合同,未獲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數額的分三種情況: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者原因導致,非雙方原因導致,情況不同,後果也各不相同。
交違約金就能退房?有業主認為,交了違約金,就可退房。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展卻表示,以上看法並不全面。業主違約後,開發商有兩種選擇: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或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另外,即使選擇解除合同,但約定的違約金如果低於實際損失的話,開發商可要求業主補足差額。
尋找質量瑕疵退房?一些新盤銷售經理表示,尋找質量毛病退房,是當下不少業主的常態做法。但只有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除此之外的其他質量缺陷,經開發商三次修理仍嚴重影響業主正常居住使用,業主才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但出現以上兩種情況的機會都不多。 」
打官司成功率較低
業內表示,打退房官司需要巨大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和機會成本,但實際成功率很低。一般來說,格式條款約定相對固定,退房能否成功,主要看雙方的補充約定,比如,前段時間業主勝訴的大華退房官司,是由於承辦律師抓住了購房合同補充條款的「漏洞」,但當下不少購房合同是在賣方市場時簽訂,開發商相對強勢,業主很難在補充約定中找到對開發商不利的漏洞。
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展說:「實踐當中,只有逾期交房和逾期辦理產證這兩個訴訟理由,最容易實現退房目的。其餘貸款、規劃、質量等訴訟理由,退房成功率很低。 」
有業主私下表示,事實上,不少業主也明白退房官司難打,所以,打官司還不如「鬧一鬧」,給開發商壓力以獲得一定的補償。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何目前退房糾紛很熱鬧,但實際退房官司卻很冷清了。來源: 房地產時報
D. 期房不滿足退房條件能退嗎
一般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於開發商的手續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八、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十、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