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燃氣開戶費,是由開發商承擔,還是業主自已承擔
1. 燃氣開戶費,由開發商承擔。
2. 燃氣開戶費早在2001年4月16日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 ,就已經嚴令取消。
(1)對居民用戶,收費名稱統一為「民用管道天然氣建設工程、材料費」(包括民用管道燃氣工程建設和工程材料安裝等費用,不包括燃氣灶具費用,下同)。
試行收費標准為:已建成小區為每戶2500元(IC卡氣表,下同),別墅住宅按上述標准2倍收取,新建小區按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25元收取,計入房價,與開發商進行結算,不再向居民另行收取。
(2)對府苑小區等交納過「管道液化石油氣建設費」的管道氣用戶,在你公司接管後進行天然氣供氣置換時,不再收取「民用管道天然氣建設工程、材料費。」對府苑小區等原已鋪設供氣管網的小區,物業公司接管後,住戶新申請安裝管道天然氣的,如無需進行管網改造,其建設工程、材料費按市場物價局原規定標准執行。
(3)對工商團體用戶,根據庭院管網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本著自願協商的原則,由申請安裝單位支付。
(4)對公司所收取的收費收入,應由市建設、物價等部門監管,實行專戶存儲,專門用於管道建設。
(5)管道天然氣建設工程、材料費為企業經營性收費,收費標准試行一年。一年後按規定程序重新核定正式收費標准。
3. 根據相關規定,商品房經營者銷售商品房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在房價外收取水、電、燃氣等配套。
1. 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中指出,取消「天然氣初裝費」,並不得以「安裝工料費」或者任何理由收費。該通知還指出,對不按規定取消或變相繼續徵收政府性基金項目的,一經發現,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同時,按照國務院《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的規定,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2. 燃氣開戶費早在2001年4月16日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 ,就已經嚴令取消,根據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這些費用都屬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開發商購買土地時就已經由開發商繳納,否則按照國家規定不能辦理規劃、立項手續。
3. 這些費用已經計入房價,不得冠以任何名義重復收取(見發改委585號文件第二條或2008年1月10日焦點訪談),焦點訪談作了一個形象的比喻:難道坐火車的人除了購買火車票以外還得買下火車嗎?在中央電視台大量報道之後,特別是全國第一例拒交開戶費勝訴案以後,全國許多城市都相繼取消了開戶費。
4. 國家在2001年就規定水電氣等上戶費不用交了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發布日期:2001/04/16實施日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01]585號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01年06月19日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 近年來,各級政府針對住房建設領域收費混亂的問題採取了一系列整頓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各地反映的情況看,住房建設收費過多,仍是當前影響住房建設和消費的一個突出問題,企業和群眾意見很大。
5.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加強房地產價格調控加快住房建設意見的通知》(國發【1998】34號)精神,切實減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負擔,加快住房建設和銷售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報請國務院批准,決定進一步開展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工作。
B. 買新房水電氣開戶費該開發商,出還是業主出,
不一定,看地方規定!本地水都是開發商 前幾年一些小區要自己出電表錢 98年8.1號開始 暖氣都是開發商出 煤氣一直是自己出。
C. 商品房水電氣入戶費是法定開發商承擔嗎
您好!商品房水電氣入戶費是法定由開發商承擔的,納入建房總成本。謝謝閱讀!
D. 開發高搞死了,水電氣入戶必須由業主承擔嗎
不需要交,正常情況下,商品房的基本交房要求是「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和場地平整。水電都是到戶的,不需要另交費用。
商品房價格實行「一價清」制度,即除物業管理維修基金外,所有
費用必須包含在價格內,價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就是價格違規行為。
管道煤氣、水、電初裝費和開通費等。發展商如果要求交這些附加費用,按照目前的規定是不合法的。
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開發商作為房屋出賣人負有按期交付房屋的義務。依據合同法第67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
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依據合同約定和上述法律規定,除合同中約定以購房者支付相應
費用(包括: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產權登記費、物業管理費、證件印花稅、測量費、水電開通費,其中開發商收取測量費、水電氣開通費為非法收費)作為房屋交付條件的,開發商不得以購房者先行支付相應費用作為房屋交付條件。業主雖有物業費繳納義務,但權利人應為物業管理公司,而非開發商,也就是說業主對開發商並
不負物業費交納義務,開發商以此作為房屋交付條件,屬違約行為,如因此造成逾期交房,開發商應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另外,水電氣的建設費用及開通費,由相應機構(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燃氣集團)向開發商收取,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已將上述費用計算在銷售價格中,所以開發商不應再向購房者收取上述費用。契稅是在辦理房屋交易時由購房者向稅務部門交納的稅金,除購房者委託開發商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外,契稅不應由開發商收取。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戶交納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和改造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開發商代收,交至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為管理,但開發商不得將收取公共維修基金作為房屋交付條件。《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第九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在公開標明的商品房價格外加收任何費用,也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委託物業管理單位追加房價外的任何費用。且依《城鎮新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規則》規定,商品房價格構成中包括了有線電
視網費、電話線路管理費、水電增容費、信報箱工料費等。業主在支付全部購房款後,不應再承擔任何支付義務。而發展商在收取購房款後還要求業主支付上述費用,是重復收費,構成違法。
E. 購買商品房的水電開戶費由開發商承擔是真的嗎
是的,商品房屋的水電安裝和開戶費均包含在房屋價格中的,是應該由開發商承擔的。
F. 我想問一下有沒有人知道買房的話水電開戶費是業主自己出還是開發商出
曾經在網上看到過相關規定,這些開口費屬於開發商出的。空了網路一下相關的具體規定。
G. 新房水電煤氣安裝到戶,開口費開發商交了嗎
這你得問開發商,有的會交有的需要住戶自己開戶。
H. 水電煤氣的建設是開發商投資嗎
是的,公用事業單位將管線引致公用馬路上,開發商地塊邊,然後就等著開發商來求它們,然後獅子大開口,敲開發商一竹杠,再把管線引入開發商地塊
I. 商品房交房時水電開戶該由誰承擔急!急!請大家指教
得看合同了,合同沒有寫明誰付的話,一般就是買房的付了。普遍都是買房的付的,我也剛剛買房,配套設施費用交了1萬多。除非你付定金之前開發商書面承諾由他承擔這些費用,否則就是買受者承擔了。
J. 開發商是否有收取水電表開戶的權利
你比較被動:一:來開發商在自房屋出售前包括水表,電表.煤氣表等公共設施都是以他們的名字為戶頭的,所以在住戶入住後住戶必須出資把開發商已經墊付的錢款結清,然後開發商會把那些設施過戶到你們自己的戶頭上去。所以他們收這個費時合理的,但收多少你就應該讓他們出具相關的票據,你就可以知道自己該處多少了。
至於房產證得的話你可以跟開發商溝通好,說明只要你給我辦完了我會給你結清的,或者把相關材料從開發商那拿過來,然後在自己辦掉的情況下把房款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