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房簽合同都有什麼條件
期房合同即是預售合同,簽訂預售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開發內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容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范圍進行開發的;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查看預售證件在簽訂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該房屋的預售證件,房產公司如果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期房,屬於違法行為。3、房屋的細節在簽訂合約時一定要檢查一些房屋的細節問題,比如合同應標明所購商品房的應用面積,要對每一個房間的面積等相關信息都有明確的標注,另外對按比例分攤費用的公用面積如電梯間、走廊、樓梯等也需要應有明確界定。4、約定房屋交付時間嚴格規定房產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違約條款。5、合同備案簽訂好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不要忘了還有合同備案這一步,購房者自己要主動去了解開發商是否在合同訂立後30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以便從程序上保證該合同的法律效力。
2. 我買期房是不是只簽一個《商品房預售合同》就可以放心了
不可以。。其實很多東西要操心的
簽了合同,開發商要去房產局備案,然後回來一張內備案證明,這張容證明上有個房屋代碼,用這個代碼可以在房產局查到這套房子是在誰名下的。如果這個沒問題的話其他的就沒什麼了。
當然。最怕的就是怕開發商跑路。。
3. 買期房讓先付首付,等6月份預售許可證下來後,再簽購房合同,就差這一個證了這樣合理嗎
你問合理?那你真是太*************
西安樓市又出現了一件讓人大開眼界的事。西安房價大版漲之際,一家開權發商舉報自己違法銷售,並把業主告上了法庭要求退房,並且最終還贏得了這場官司。
這一波操作,不僅讓西安的購房者始料未及,讓不少違規買房的購房者也開始後背發涼。
備註:現龍湖雙瓏原著即為原紫衫庄園,是由龍湖收購的西安聞天科技的樓盤。
而判決的結果,更是讓人大跌眼鏡。其中一名業主曝出自己在今年6月8日已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合同無效。
給出的理由是,涉案合同應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因原告聞天公司在本案起訴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故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該合同應為無效合同。
對購房者來說,就是住了兩年的房子要還給開發商,或許可以拿回自己當時的購房款,而升值的部分與自己無關。
4. 關於期房預售合同上的產權人的問題
首房是不需要繳納的~你父親的住房公積金根據地方文件不同,有些地方是必須要本人的戶頭才可以提領~
5. 購房合同一共有幾份,分別是什麼
按揭復是五份,一份客戶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銀行留檔,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戶。
是四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准,包括裝飾、設備的標准、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6. 如何與售樓處簽定期房預售合同,違約金大約是多少比例
只要開發商有預售證就可以簽預售合同
違約金一般是房總價的20%
具體以購房合同為准
7. 買期房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需要網簽嗎
需要;
方法/步驟:1.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後,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體,進行網上簽約。
2.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後,列印正式的(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列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一次性付款需列印4份,按揭貸款需列印5份)。
3.開發企業需要在網上簽約的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網上簽約上報之後,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
注意事項
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信息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後,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體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網上簽約。
在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列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8. 大家購買期房,簽訂預售合同的時候會補充協議吧
一、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協議有效嗎
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協議只要不是違反法律規定,屬於雙方自願的情況就是合法有效的。
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協議有效嗎
二、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效力怎麼認定
按照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應當申請取得預售許可,否則其與購房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不具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前三個條件的開發商所簽訂的預售商品房合同、應確認其無效,有利於保護承購人的合法權益,以促使開發商規范開發、依法預售,維護整個房地產業的長期利益是有益的。
這種情況下的預售房合同應當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的一種,這種合同如果當事人發生糾紛以後,但在起訴前預售房開發商能及時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補辦並取得預售商品房許可證。也應當確認合同的效力,這樣有利於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社會穩定。在商品房買賣中有些開發商與承購人,由於對預售商品房要領的不理解,將已建成的成品商品在簽訂合同時承購人不能一次支付金額價金而簽訂「預售房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即《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具備「五證」應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
三、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法律問題
1、檢查開發商有無開發資格或有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買受人除了要將自己看中的樓盤與其他條件類似樓盤的價格、區位、戶型、環境進行比較外,更應著重調查開發商的信譽、實力及開發項目的基本情況。除了這些必要的事前了解外,買受人在購房前一定要審查開發商的「五證」,主要包括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注意房屋的合法性。買受人購買房屋,期望的是獲得房屋的所有權。而現行在房地產的交易市場上,有些開發商卻昧著良心,將一些不合法甚至是違法修建的房屋出售給買受人,致使買受人購房後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書,因此買受人購買此類房屋時應特別注意。
3、注意限制開發商對預售房屋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9. 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五份,房產局備案時會蓋章的有幾份
按揭的話是五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銀行留檔,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
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戶,是四份 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二)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三)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四)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五)質量標准,包括裝飾、設備的標准、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六)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七)保修責任;
(八)乙方使用許可權;
(九)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十)違約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准等。
(9)期房預售合同怎麼有6份擴展閱讀:
商品房買賣合同作為不動產買賣合同的主要類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登記為成立條件。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行政干預強烈。由於土地房屋類不動產價值巨大,對國計民生影響很大,國家對房地產行政監管相對較為嚴格。如國家實行登記制度、推行合同示範文本、實行限購政策等。
相關法條: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法律法規資料庫——《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網路——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