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了一個商鋪,開發商承諾包租的,現在又說讓我們自己找租戶,可以起訴嗎
售後包租是不合法的,早已被明令禁止,你們合同條款如果有這個約定,合同有可能無效。
所以要看你們合同怎麼簽訂的。總體來說,這種售後包租的合同對買房的人不樂觀。
『貳』 開發商包租五年,卻空置五年怎麼辦
只要給你錢就行了,空不空置是開發商的事情了。
『叄』 商鋪的包租政策那麼好,開發商不就虧了嗎
有一些高額回報下,有很多都是騙人的,給不給你回報還是另外回事,要看開發商實力
『肆』 我買了個包租的商鋪,合同簽好發現房租與開發商廣告時演算法不一樣,應怎麼維權
合同簽訂的雙方必須誠實守信,不能有欺騙行為,你述情況,開發商廣告內容與實際房租計算有差別,可向房產主管部門申訴,也可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伍』 現在好多商鋪都是前十年包租,什麼套路
售後返租的模式,後期出現了很多法律糾紛,建議慎重。
商鋪是專門用於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遊業所使用的房地產,盈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築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
商鋪,由「市」演變而來,《說文》將「市」解釋為「集中交易之場所」,也就是今日之商鋪。唐宋是中國封建社會鼎盛時期。唐都城長安是當時東西文化、商貿交流的中心,長安東西兩市,商賈雲集,店肆無數,商業十分繁榮。北宋商鋪和市場是分開的,首都東京(開封)是當時最大的商業中心城市。據歷史記載:(東京)東大街至新宋門,魚市、肉市、漆器、金銀鋪最為集中,西大街至新鄭門有鮮果市場、珠寶玉器行,皇城東華門外,無所不有。《清明上河圖》曾翔實地記錄了古代商鋪、商業街市的景況。
根據以上對商鋪歷史的回顧,可以對「商鋪」做以下定義,即 商鋪是經營者為顧客提供商品交易、服務 、 感受體驗的場所。和過去商鋪的定義相比有相同的地方,即 商鋪首先是商品交易的場所;區別之處是現代商鋪的概念不僅包含了交易功能,而且包含了服務功能和感受體驗的功能。
『陸』 買完商鋪有些開發商會和客戶簽包租合同,給收益的,那麼這個包租協議有用么,要注意哪些細節
包租一般是有期限的 通常不超過5年 其實沒什麼意義 因為運營公司根本就是和開回發商無關的公司 吹得再好答聽也不見得有什麼實力 運營的好不好還是看運氣 路段 消費結構 整體導流設計 這樣的商鋪一般都夠嗆 如果是那種一個大戰場裡面分離成100多個小商鋪 每個8 9個平方那種 更不要買、、、
『柒』 開發商違規建設,並通過「售後包租」的方式違規銷售,我們數百個業主上當受騙,應該怎麼挽回損失呢
根據國家住建部2001年《房屋銷售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採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捌』 開發商包租5年,3年租金抵扣購房款要寫進合同里么 ,寫進去要交稅
沒事,這個要簽兩份合同,至於交稅,租金所得本來是要交稅的,但是有些租金所得不用交稅,主要看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