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交房後出現質量問題業主具體該怎麼處理
協商維修
①通過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商的辦法。如果在保修期內回,業主可要求開發商答進行整改;如果開發商不積極整改,可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②准備好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在與開發商協商時,要闡明問題發生的事實經過,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時可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達成問題的盡快解決。要注意時效性,不要被開發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
第三方維修
①如果與開發商協商不成功,業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維修。維修過程中的費用都由開發商承擔。
②保留房屋質量問題的證據,進行必要的催告,保留維修的正規發票,以便事後向開發商索要相關費用。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①協商和解不成,對購房者來說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最好的途徑。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調解是最常見的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
②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2. 請問我的小區2015年交房,當時房屋有問題要求整改至2016年才交房,整整一年時間,物管費是該
交來房就要安裝規定交自房物管費了。
一、物業屬於當地房管局物管科部門管理的。
二、房管局物管科的單位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物業管理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進行行政監督和指導;
3、審查或審批物業管理企業資質;
4、指導業主委員會選擇物業公司,受理業主委員會的投訴。
三、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義務主要有:
1、履行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應當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並經業主委員會認可;
4、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住宅小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
3. 交房時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怎麼辦
協商維修
①通過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商的辦法。如果在保修期內,回業主可答要求開發商進行整改;如果開發商不積極整改,可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②准備好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在與開發商協商時,要闡明問題發生的事實經過,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時可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達成問題的盡快解決。要注意時效性,不要被開發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
第三方維修
①如果與開發商協商不成功,業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維修。維修過程中的費用都由開發商承擔。
②保留房屋質量問題的證據,進行必要的催告,保留維修的正規發票,以便事後向開發商索要相關費用。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①協商和解不成,對購房者來說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最好的途徑。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調解是最常見的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
②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 交房時房子有問題怎麼辦
希望下面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一、新房交房後出現質量問題怎麼辦
1、在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居民首先應當通過房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問題進行檢測,明確房屋質量出現問題的原因,並通過拍照或者房屋檢測機構現場記錄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損的證據。
2、在取得房屋質量鑒定報告後,應當注意看房屋是否還在保修期內。處在保修期內的,居民可以向出賣人要求修復房屋並賠償損失,嚴重影響居住的,居民還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房屋已過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過物業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來解決維修問題(專有物業除外),但是房屋質量問題經檢測機構鑒定後,認定系主體結構不合格的,買房人仍然有權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3、對於已經超過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應由產權所有人對房屋承擔修復和維護的責任。
此外,如果是房屋受損不是出於質量問題,而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如火災、颶風等原因造成的,那麼已經投保財產險的居民,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付相關損失。
二、交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根據我國《建築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交房應具備如下要素: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三)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
(四)一個工程的土建、消防、電梯、燃氣、人防、規劃、環保等部分必須通過驗收合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綜合驗收合格」,是商品房買賣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條件。
(五)如果雙方約定的交付條件低於綜合驗收標准,則以綜合驗收為交付條件標准;如果雙方約定的交付條件高於綜合驗收標准,則以雙方的約定為交付條件標准。
5. 關於商品房交付問題!!
根據《建築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都規定了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內,方可交付使用容;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銷售商品住宅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我國目前規定的房屋經過驗收和驗收合格的主要標志是取得《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及通過消防等部門單項驗收工作。開發商在交樓的時候必須提供這些驗收手續及相關書面材料。
據此,你有權要求開發商在交房前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等書面材料。開發商未能出具的,購房者完全可以拒收。如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按規定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具體的收費,你可要求開發商提供收費許可有標准。
你可以到建設規劃部門及物價局投訴。
6. 房屋交房前驗收的整改問題
這個要看購房合同以及樓盤設計施工規范,如果施工方是安規范要求施工,你的要求就要收費,如果施工方不是安規范施工,你不但不用付費還可以涉賠,不過要在交房時。
7. 住宅工程交付後存在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答:建築工程竣工後,一些國家規范允許范圍內的不影響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質量問題仍然可能存在,如空鼓、粉刷面層裂縫、空間尺寸偏差等,同時由於建築產品和材料的自身特點,隨著時間推移,建築工程逐漸會產生一些影響觀感及使用功能的質量問題。住宅工程交付時,住戶應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主要使用功能質量問題如滲漏等或超出驗收規范和相關規定允許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的,應取證並請建設單位、物業公司予以確認,情況屬實的予以整改並在整改完成後重新檢查。住宅交付後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住戶也應及時向建設單位、物業公司反映並予以確認,建設單位應按照住宅工程質量保修相關規定對質量問題進行保修,當有爭議、糾紛時可採用如下方式進行處理:一是協商。協商是質量糾紛的最有效最經濟的解決方式,協商由當事人直面進行,提出處理方案,維修恢復使用功能;因質量問題給一方造成直、間接損失也可予以一定補償。協商一經達成一致,雙方簽定協議,予以落實。二是投訴。經協商無果的質量糾紛,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可提出投訴。投訴的受理除了建設行政部門及其投訴受理機構(不受理涉及經濟補償和糾紛的部分)外,也可以是消費者協會等相關單位。投訴受理單位要以存在的質量問題為基礎,本著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相關標准,責成質量責任方對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實施有效整改,以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三是訴訟。當協商、投訴達不成協議或已達成的協議不能履行時,訴訟是解決質量糾紛的最終途徑。經法院審理判決,由質量責任方承擔整改修復及賠償責任。在訴訟審理過程中,對難以認定的質量問題,司法部門可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鑒定。
8. 請問新交付的住宅交付時發現問題維修期間開發商是否要賠償違約金
請問你拿鑰匙了嗎,交房手續辦理了嗎?
如果辦了手續,拿了鑰匙,就不會得到任何賠償。因為你已經收房,默認了房子。
如果沒有收房,就可以獲賠延期交房違約金,每天按購房總款的萬分之三賠付。
還有,如果你所提到的問題開發商無法整改整修,你們可以協商要求賠償
9. 房屋交付時應注意哪些問題(開發商和客戶兩方面分析)
房子交付時應注意的一般性問題及幾點看法,望對各位有助(轉~~~~)
1.售樓廣告上的內容,開發商應兌現嗎?
售樓廣告和宣傳資料僅僅是開發商為了吸引買房的人而做的一種宣傳。如果廣告上的宣傳內容沒有寫入合同中,即使將來這些宣傳沒有兌現,開發商一般也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如果開發商在這些材料上寫得非常明確具體,內容確定,如「送多少錢的精裝修」,「綠化面積達到多少平方米」等等,這些內容將對房屋價格以及購房人是否買房產生重大影響,即使這些內容沒有寫入合同,開發商也要兌現。所以,一些重要的廣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將來發生糾紛,可以作為證據。
參考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2.房地產商承擔虛假廣告民事責任的必要條件有什麼?
(1)房地產商發布了虛假廣告。購房者要能夠證明廣告的內容是虛假的或者部分是虛假的,這種虛假是房地產商主觀故意所為。這是房地產商承擔責任的前提。(2)購房者是受到欺騙和誤導。購房者因為依賴(虛假)廣告,對該廣告承諾的內容抱有期望才購買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騙和誤導。如果購房者在購房前已知或應知廣告內容虛假,或者購房者的購房行為與虛假廣告無關,則不能認為是受到了欺騙和誤導。(3)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實際發生的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的、金錢的、精神的。(4)損害和虛假廣告之間有因果關系。也就是說,是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了購房者,給購房者的權益造成了損害,即虛假廣告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系。
參考法條: 《 廣告法》第三十七條
3.什麼是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套內建築面積,一部分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它的計算公式是: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包括三個部分: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它的計算公式是: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套內牆體面積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公用牆體面積,一部分是非公用牆體面積。公用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公用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幢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未經全體共有人或業主大會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或改變全樓公用建築空間原始設計的使用功能。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參考法規:《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4.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原則是什麼?
①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②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多次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分別計算分攤系數。各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各次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③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分攤的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參考法規:《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5.哪些公用建築面積可以分攤?
整幢樓的以下公用面積可以分攤:①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②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③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層高(高度)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參考法規: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6.哪些公用建築面積不能分攤?
①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②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③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7.面積變了,購房者可以退房嗎?
經有關部門批准以後,商品房的面積可以變更,但要在10日內通知購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內,購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書面答復。在此期間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
開發商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通知,購房者有權退房。如果退房,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
參考法條:《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8.面積誤差比的公式是什麼?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合同約定面積 ×100%
參考法規: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
9.處理房屋面積糾紛的原則是什麼?
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參考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10.買房一般要交哪些稅?
(1) 印花稅。(2)契稅。(3)證件印花稅。
參考法條:《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契稅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條、第二條
11.買房一般要交哪些費?
房屋所有權登記費。(2)公共維修基金。(3)綜合地價款。(4)證件工本費。
12.收房時還查看哪些文件?
《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物業管理公約》。
13.室內環境檢測報告一般由開發商提供嗎?
2002年7月1日以後開工的項目,開發商必須提供室內環境檢測報告。2002年7月1日以前開工的項目,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以室內環境檢測合格為交付條件的,開發商也要提供室內環境檢測報告。
14.開發商什麼時候算交房?
當商品房已經竣工,並且達到交付使用條件以後,開發商會書面通知購房者辦理交接手續。在進行交接的時候,開發商要提供一表兩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和《物業管理公約》。當購房者認為房屋符合約定,並且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簽字以後,開發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開發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購房者有權拒絕接收房屋,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來承擔。
15.何種質量問題可以退房?
經有關機構檢測後,確實發生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同時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16.「不交費就不給鑰匙」合法嗎?
有些購房者在收房時會遇到這種情況,開發商要求購房者在領鑰匙之前還要交一些雜七雜八的費用,否則就不給辦理入住手續。購房者要清楚,有些費用不是由開發商來收取的。①契稅:契稅是在辦理房屋交易時由購房者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如果購房者沒有委託開發商代辦,開發商就不能代為收取。②公共維修基金:此項基金只能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一般由開發商代收,但是開發商把交納公共維修基金作為交付房屋的條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③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託,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