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州小區停車費「飆漲」 開放定價誰監管
2015年7月28日,廣東省新聞辦舉行發布會,省發改委發布了政府價格管理工作的權力清單——《廣東省定價目錄(2015年版)》。新版目錄僅保留12種65個政府定價項目,包括放開住宅小區和商業配套停車場定價。
從去年7月至今,停車場定價放開已經半年有餘,廣州部分住宅停車場的停車費普漲,有的小區停車位一夜間「身價數倍」,導致不少小區上演了停車費漲價之爭,令市民「叫苦不迭」。
案例一:
「今年元旦起,小區的配套機械車庫突然再度提價200元,臨保停車費一天高達84元,這讓很多業主很不滿。」家住越秀南路金灣畔大廈的業主小利表示,小區機械車庫隨意亂漲價,去年才漲了200元,今年剛開年竟然再次漲了200元,半年時間從600元漲到1000元,跟坐火箭一樣。但是如果不和物管簽訂協議,卡就會失效進不了停車場,業主們只能乖乖就範。「物業任意漲價,小業主只能乖乖待宰。」
案例二:
「當初來豐泰買房,就是求一個樓價低、消費低。不料廣州核心區的停車位價格也跟到了這里。」去年增城新塘豐泰城市公館去年曾因停車費大漲,引起業主不滿進行維權。一名業主在網上發帖:「因豐泰突然上漲停車費560元一個月,無力供房,換淚轉讓。買房時開發商曾向業主承諾停車費350元,但在去年10月,該樓盤推出560元的月租停車費,而且必須一次性交半年或一年。每個月除了供5000餘元的房款,還要交560元的停車費和300元的物管費,一年額外支出1萬余元,現尋求有實力的接盤手。」也有業主發出呼聲:「均價9000元不算貴,560元停車費遙遙領先,住得起人,停不起車。」
那麼,放開停車場收費定價,商家就真的獨享「一言堂」嗎?對此,省發改委多次表示,雖然價格放開,但企業提高住宅小區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也會受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如《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業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對業主共同所有的車位、車庫,企業調整收費標准也要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程序進行。與此同時,政府相關部門也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從加強價格監測、加大價格檢查力度、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健全服務標准規范等多方面採取措施,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促進停車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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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小區停車位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小區停車位收費標准根據地去的不同而不同,應當按照當地標准執行。
比如南京市,根據《南京市停車收費管理規定》:
第六條 停車收費實行計時收費或計次收費方式,由物價部門核定停車收費標准。
白天和夜間的時段劃分:白天時段為8:00至20:00,其它時間為夜間時段。車輛進入停車場(處)15分鍾後開始計費(獨立專業機械立體停車庫除外)。
(一)計時收費。計時收費停車場應當安裝經驗收合格的計時收費系統。
(1)白天時段以15分鍾為計費單位(不足15分鍾的按15分鍾收費),連續累計計時收費;夜間時段以1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收費),連續累計計時收費;
(2)白天時段連續停放超過6小時,不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一律按6小時收費(一級道路停車泊位除外);
(3)停車時間橫跨兩個時段,按兩個時段標准分別收費,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收費;
(4)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1)、(2)、(3)規定重新計時收費。
(二)計次收費。
(1)按照白天和夜間時段的收費標准分別實行計次收費;
(2)停車時間橫跨兩個時段,其中有一個時段停放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含2小時),按進入停車場時段的收費標准一次收費。
(2)廣州住宅小區停車收費擴展閱讀:
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免除停車費的,不按照標准執行的,應當負相關責任。
根據《南京市停車收費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下列情況免停車費:
(一)執行公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車(含武警車輛);
(二)車輛進入停車場(處)15分鍾以內(含15分鍾,獨立專業機械立體停車庫除外)。
第十八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為價格違法行為,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1、未經物價部門批准擅自對外收取停車費的;
2、不按核定的等級和標准收費,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的;
3、未公示停車收費標準的;
4、其它價格違法行為。
㈢ 小區停車位怎麼收費的
小區停車位是屬於小區業主的,是不需要收停車位的錢的,也有私人購買的車位。物業只收取車輛管理費,這個要看物業怎麼定價,一般90-200/月這樣,不同城市費用也不一樣,具體咨詢所在物業。
㈣ 新物權法上規定小區停車費用是怎麼收收多少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做了明確規定:《物權法》第專74條第三款規定:佔用屬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草案》第30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配建的公共綠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場地使用權屬全體業主所有」,那麼,由於這些公共場地屬全體業主所有,物業管理公司無權對車主收取場地租賃費。第43條規定: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地的停放、收費和管理等事項,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決定對車輛停放收費的,參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收費標准。
具體來說,停車收費是物價局批準的,應當計算繳納營業稅並主動開具服務業普通發票。收費不開具發票的行為,消費者可向當地地方稅務機關或消協舉報和投訴。而且只要不影響小區交通的公共區域,物業公司無權向你收取停車費(車位費、佔道費),物價部門也不會對物業公司在小區道路收費有任何批文。收取的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但要是小區的投資建設太大就可以歸物業使用,但要經業委會同意。
㈤ 小區收停車費的標准
小區路上停車位,佔用公共道路的時候,根據<物權法>規定,屬於業主共有,物業部門沒有權利收取費用.小區內道路已經公攤到業主的房屋價值中了,所以按照物權法規定,這家物業屬於違法經營,還有,物業收費是否提供服務業發票?如果業主有疑問可以向當地的地稅,消費者協會還有物價部門舉報,物業對地上車位收費是需要物價部門的批文的,如果對於物業公司收費有質疑,業主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出具當地物價部門的批文與物價部門核實.
㈥ 關於小區停車收費的問題
小區里的停車位收費是合法的。但是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規劃設計中明確的專用車位,專包括地上專有屬車位、地下車庫等。這部分是產權方的專有部分,產權人可按法律規定隨意處置,產權人是開發商,能按物價局規定收費;第二種就是公共區域的臨時佔道停車位,這一種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收費還是不收費,收多少是全體業主說了算。物業企業的這部分」停車費「實際上是受業戶委員會委託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務成本(比如設置道閘、劃線、維護停車秩序人員工資等)和合理利潤(國家規定不超過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應該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㈦ 廣州市小區停車場收費不合理的現象是怎麼回事
這種現象就是車太多造成的,供不應求,
㈧ 小區收取停車費的標准
您好: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抄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做了明確規定。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向業主收取停車費(車位費、佔道費)的問題,根據不同情況,有所不同。
屬於業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響小區交通,物業公司無權向你收取停車費(車位費、佔道費),物價部門也不會對物業公司在小區道路收費有任何批文。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的停車費,應當計算繳納營業稅並主動開具服務業普通發票。收費不開具發票的行為,違反了稅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可向當地地方稅務機關舉報,也可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停車收費是物價局批準的,有正規的發票,收取的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但要是小區的投資建設太大就可以歸物業使用,但要經業委會同意。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
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
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
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