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樓房成了危房政府會拆遷安置嗎
會的。
如果房屋是城市房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人必須提供不回少於原住房的安置答房,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貨幣化補償。如果是集體土地的房屋(如農民自建房、農村祖傳房)之類的,如你是常住的,也必須提供給你一定標準的安置房。
房屋拆遷補償包括:房屋補償與宅基地補償。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住宅房屋一般不允許提供單是貨幣補償的拆遷方式,否則拆遷安置方案得不到主管部門批準的。
(1)住宅類危房擴展閱讀:
政府會拆遷安置補償標准:
一、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
包含兩部分內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區位補償價,區位補償價由被拆遷房屋的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構成,重置成新價是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格和成新折扣的結合。
二、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准 :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拆遷安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貨幣補償
B. 怎樣的房子才算危房,政府會怎麼處理
危房即處於風險狀況下的房子,無法達到寓居的安全需求,在危房中寓居,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都會遭到影響。
依據《城市風險房子處理規則》第二條的規則,風險房子是指結構已嚴峻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風險構件,隨時有可能損失結構安穩和承載水平,不能保證寓居和運用安全的房子。
公民的生命安全高於擁有,城市房子如果存在風險卻因對「危房」界定不清而持續運用,必然會對公民的生命安全形成影響,因而《城市風險房子處理規則》第二條對風險房子概念進行了清晰的界定。
本法對危房界定的適用規劃界定在直轄市、市、建制鎮內各種擁有制的房子,在房子運用保修期滿後,房體結構可能會遭受嚴峻損壞或承重構件逐漸演變成風險構件,在此狀況下就會隨時損失結構安穩和承載水平的極大風險,無法保證寓居和運用安全性,該類危房應予撤除。
危房處理有哪些政策
村莊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分配運用遵從以下准則:
(一)科學合理,公平客觀。公平、合理地分配補助資金,防止出現盲目性和隨意性。
(二)顧全大局。在優先支撐貧窮農戶、並向財務困難區域歪斜的一起,全體推動全國村莊危房改造。
(三)績效評估,規范處理。樹立績效評估准則,改進項目施行和資金處理機制。
第四條 當地各級財務、展開變革、住宅城鄉建造部分要實在施行村莊危房改造當地補助資金,加速推動村莊危房改造作業。不斷改進村莊危房改造投入機制,活躍引導信貸資金、民間資金等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
省級住宅城鄉建造、展開變革和財務部分依據各地實踐需求,按規則時刻提出下一年度危房改造使命和補助資金請求及施行方案,並以正式文件聯合上報住宅城鄉建造部、國家改革委員會和財務部。
住宅城鄉建造部、國家改革委員會、財務部依據當年全國村莊危房改造規劃、中心補助資金預算組織狀況以及省級有關部分申報危房改造使命和補助資金狀況,統籌考慮各地村莊危房戶數、農戶數、改形資金、改造作用、財力狀況等要素,斷定各地危房改造使命。
財務部會同國家改革委員會、住宅城鄉建造部依據改造使命和補助規范,分配下達中心村莊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省級財務部分會同展開變革、住宅城鄉建造部分,在接到中心補助資金文件後30天內,依據轄區危房改造使命分配狀況,將中心補助資金和本級政府組織的村莊危房改造資金,撥付到下級財務部分。
市、縣級財務部分也要活躍組織村莊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並及時將上級和本級政府組織的補助資金於30日內及時撥付到位。財務部分、展開變革、住宅城鄉建造等部分詳細擔任本區域村莊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付出、處理以及日常監督查看作業,嚴厲依照規則組織和付出村莊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擴展資料
危房鑒定等級劃分
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危房需由鑒定單位提出全面分析、 綜合判斷的依據,報請市一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審定。
對於危險房屋,應當根據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輕、重、緩、急的施工計劃。
對於危險點,應與正常維修相結合,及時排除危險。
對於關鍵和危險點,在檢查確認後,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房屋的安全。
標准住宅翻修的標准津貼
為滿足廣大農民的基本需要,應優先提高群眾危險住房的數量和危險房屋的數量。根據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總體規劃,不同階段的改造對象是:
2009—2012主裝修房一、二、三棟危房;低水平危房改造;實際難度等級危險;一般住戶一級危房;平房;「試點工程涉及兩、三座危房,推廣全縣」;
從2013到2016,主要改造了低保戶、困難戶和一般戶兩級或三級的臨界住房。
按照「群眾自治、適度補助」的原則,對各類對象和政府補貼的危險水平標准進行了規定:
1、五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2、五保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3、五保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4、低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5、困難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1萬元;
6、一般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7、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8、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2萬元;
每戶補貼標准補貼標准,在實施過程中,在這樣的前提下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和幫助窮人,沒有資金來重建的情況下使用的任何變化,對農民群眾滿意度為依據,根據貧困程度,住房戶重建的實際情況的程度,可適當調整平均補貼標准。
在調整補貼資金後,必須根據危險房屋的水平和農民的惡劣條件,劃分補貼水平,嚴格禁止「平均」或「包容性」的發生。
看到上面的文章,大家都知道危房等級劃分標准和危房改造的標准補貼大概是什麼了,其實很多的地區危房劃分標準是不一樣的,這個需要根據當地的生活環境和經濟發展狀況決定,大家在日後的生活中如果有什麼不知道的,可以去咨詢當地的政府哦!
C. 住宅變成D級危房還是保護建築怎麼辦
向保護部報告該住宅的危險程度,讓池們盡快涪賓維護修理汁劃,並安邯住戶的臨時住宅。
D. 在農村什麼樣的房才算是危房
農村危來房鑒定標准非常嚴格,申自請危房改造,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唯一住宅,在鎮上沒有房子,被鑒定為破舊危房;2.農業戶口、建檔立卡貧困戶;3.不屬於拆遷范圍;4.已經申請了建房補貼。以上四種情況,不得申請危房改造補助。此外,要求農村只能有一套房子,如果有兩套房子不符合申請標准,如果本市有商品房,就不能申請,還有購車者。
綜上所述:農村的危房雖然越來越少,但是真正意義上的危房其實並不多,但是一旦發現有危房的因素,就應該申請危房補助改造,這是對我們農村優惠的政策,來減輕我們農村為改造房屋所承受的經濟壓力。
E. 危房徵收國家補償標准
國家對於危房拆除的補償標準是沒有具體的規定的,而是由各地根據版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權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的實際出發,參考農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合理確定補償標准。
另外,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央支持的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為以下4類重點對象:
(1)建檔立卡貧困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識別以扶貧部門認定為准);
(2)低保戶(貧困戶身份識別以民政部門認定為准);
(3)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份識別以民政部門認定為准);
(4)貧困殘疾人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身份識別應由殘聯商或民政部門聯合認定為准);
其中危房是指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屬於整棟危房(D級),或者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
F. 危房拆遷怎麼補償的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第二十九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徵收補償檔案,並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徵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公布審計結果。
G. 我們的房子被鑒定為危房我們該怎麼辦政府應該怎麼解決
一、房子被鑒定為危房,要是危及居住人員,就馬上搬離危房,並向當地政府申請危房改造。
二、各級政府對已經鑒定為危房的房屋,給與住戶自己危房改造的經濟上的補助。
三、政府對已經鑒定危房處理:
1、危房需由鑒定單位提出全面分析、 綜合判斷的依據,報請市一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審定。
2、對危房,應按危險程度、影響范圍, 根據具體條件,分別輕、重、緩、急,安排修建計劃。
3、對危險點,應結合正常維修,及時排除險情。
4、對危房和危險點,在查清、確認後, 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住用安全。
四、危房申請條件:
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補助以戶為單位,由戶主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居住,且是房屋產權所有人。
2、屬於2008年農村危房摸底時統計在冊的危房。
3、屬於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任意一種類型。
(7)住宅類危房擴展閱讀
危房改造的補助標准:
一、按照以滿足農戶量基本需求為目的,優先改造量困難、最需求群眾的量危險房屋的原則,根據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總體規劃,各階段的改造對象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級危房;低保戶一級危房;困難房一級危房;一般戶一級危房;茅草房;「整縣推進」試點工程涉及的二、三級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二、三級危房。
二、按照「群眾自建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的原則,政府對各類對象和危房等級的戶均補助標准為:
1、五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2、五保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3、五保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4、低保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2萬元。
5、困難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1萬元。
6、一般戶一級危房,戶均補助0.5萬元。
7、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二級危房,戶均補助0.3萬元。
8、低保戶、困難戶、一般戶三級危房,戶均補助0.2萬元。
三、補助標准為戶均補助標准,各地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在切實體現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和幫扶特困群眾的前提下,在不改變危改資金用途的情況下,以農民群眾滿意為基礎,根據危改戶貧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實際情況,可對戶均補助標准進行適當調整。保調整後的補助資金必須根據危房等級和農戶貧困善狀況劃分補助檔次,嚴禁「平均」或「普惠」等現象的發生。
H. 如何鑒定一個居民住宅是危房
你好,你可以向當地的房屋安全鑒定中心提出申請進行鑒定。
I. 危房屬於違章建築嗎急...
什麼是違章建築
一、違章建築的概念
建築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於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4)擅自將臨時建築設成為永久性建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39條和40條)
二、違章建築的特徵
違章建築,是指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築物及構築物,通常表現為擅自搭建的棚房、攤位、簡易樓宇等。
違章建築最主要的特徵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違章建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由於其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所以原則上不賦予當事人所有權,不能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5條和第23條)。但是,違章建築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種,在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未依法認定要求拆除之前,違章建築建造者仍然對物享有某些物權法上的權利。這些權利主要包括:
1、有權處分建築材料。雖然建造人對該建築物不享有所有權,因此亦不享有處分權,但違章建築物建造人對違章建築物的構築材料享有所有權,對構築材料當然享有處分權。
2、有權佔有建築物。佔有是一種事實而非一種權利,是一種人對物的控制與支配狀態。佔有可因享有所有權、他物權或者其他權利而發生,也可因某種缺乏權利依據的行為以及單純的自然事實而發生。違章建築物盡管不能取得所有權,但因為建造人對該違章建築物具有事實上的管領力,可以成立佔有。這種佔有的事實狀態受法律保護。
3、有權使用建築物。佔有的目的並不僅僅是據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違章建築之上的使用權是一種臨時性使用權。一旦建築物被拆除,使用權隨即消滅;或者違章建築取得合法性之後,該種違章建築之上的使用權也就消滅,轉化為合法建築的使用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理》第32條和第35條)。
4、有權對違章建築收益。違章建築的所有人對違章建築的佔有是有權佔有,所以其當然有權收益,只是這種收益權應當受到法律的限制,佔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築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1.建立健全危房管理機構
除政府有權威性的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外,各物業管理企業也應設立相關部門或指定專門技術人員負責此項工作,依據建設部頒發的《危險房屋鑒定標准》和各地政府頒布的有關規定,按照初始調查、現場勘察、檢測驗算、論證定性等程序,在掌握測算數據、科學分析論證的基礎上。確認房屋的建築質量及安全可靠程度。
2.危房處理措施
根據鑒定情況可按以下4類辦法處理:第一,觀察使用。適用於採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後,尚能短期使用,但須繼續觀察的房屋;第二,處理使用。適用於採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後,可解危的房屋;第三,停止使用。適用於已無修繕價值,暫無條件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築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第四,整體拆除。適用於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隨時可能倒塌並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房屋。
3.制定危房鑒定檢查制度
危房的劃分一定要根據房屋構件損壞范圍的大小、程度以及對周圍環境、整個房屋的危害程度而定,一般可以考慮3種情況:整幢危房,指房屋結構大部分具有不同程度的損毀,已危及整幢房屋並隨時有倒塌的可能,且已無維修價值,不能通過修復保證住用安全的房屋;局部危房,指房屋大部分結構尚好,只是局部構件受損,一旦發生事故,對整幢房屋無太大影響,只要排除局部危險,可繼續全使用;危險點,指房屋的某個承重構件或某項設施損壞,但對整體還未構成直接威脅
J. 房子一般住了多少年後就不能再住人了,被稱為危房了
危房復一般不以房子的年限制來定,而是以房屋的承重和結構等方面來判定,所以一般和住了多少年沒有關系。
危險房屋的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結構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隨時有倒塌可能, 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一幢物業如變成危樓,會危及使用者及第三者的安全,業主有可能要承擔民事或刑事法律後果。
(10)住宅類危房擴展閱讀:
危房的處理
1、危房需由鑒定單位提出全面分析、 綜合判斷的依據,報請市一級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審定。
2、對危房,應按危險程度、影響范圍, 根據具體條件,分別輕、重、緩、急,安排修建計劃。
3、對危險點,應結合正常維修,及時排除險情。
4、對危房和危險點,在查清、確認後, 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住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