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產五證兩書是指哪幾個
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或預售證、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其實有三書
㈡ 五證兩書指的是什麼
1、「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建築容工程施工許可證》、期房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現房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2、「兩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房屋一方的基本要求。
「五證」及「兩書」分別由房管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規劃局核發。
㈢ 購買期房要注意什麼,購房中五證兩書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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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證
2/7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7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7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7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6/7
住宅質量保證書
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7/7
房屋竣工驗收表
㈣ 期房銷售注意應具備的五證和兩書具體是什麼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
㈤ 《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和五證兩書什麼關系
五證屬於房地產開發的先決條件,五證齊全,開發商才可以開發回銷售樓盤。
《竣工答驗收備案表》、《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先決條件,只有通過通過竣工驗收,樓盤才能交付使用,並辦理產證。
最後,通過竣工驗收,交房的業主可以拿到「兩書」《 質量保證書 》,《使用說明書》
㈥ 買期房要注意 具備五證兩書方可下手
而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大部分為期房,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買房時賣方應出示承建該項目的「五證」、「兩書」。「五證」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書」即開發商向住戶出示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及相應的包修、包退、包賠條款。
其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載明下列內容:(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二)預售許可證編號;(三)預售商品房的性質、坐落位置、幢號或者樓層、面積;(四)發證機關和發證日期。同時,買房者還要注意查看該證的真偽。
按照《轉讓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商品房預售廣告,應當在廣告中明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名稱、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時要明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買房者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應該注意:
1、爭取一步到位直接簽訂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簽訂認購書等。
2、合同文本盡量採用國家推薦使用的示範文本。
3、簽訂盡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在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應明確界定履行期限和違約責任、違約賠償等。
在購買商品房過程中,要注意加強風險意識和維權意識。特別提示以下內容:
1、不輕信口頭宣傳和承諾。
2、查驗商品房項目的建設手續。
3、查驗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具備銷售房屋主體的資格。
4、謹慎購買「小產權房」。
5、購買商品房簽訂協議後,應積極督促開發企業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合同備案,買房者也可直接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預告登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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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房地產五證兩書一表是什麼如何查看
房地產五證兩書一表是開發商合法銷售商品房的重要憑證,買房一定要審查五證兩書一表。
房地產五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二書是《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一表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7)期房五證兩書擴展閱讀:
我國房地產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工程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對住戶合理使用住宅應有提示。因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等造成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不承擔保修責任;因住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用戶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