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房合同到期了,租客也不續約,房東是否可以強行開鎖把他的東西搬出去呢
租房合同到期了,租客也不續約,房東不可以強行開鎖把他的東西搬出去。這是待客之道, 如果去·強行搬出,以後誰還租你的房子。
B. 無固定期合同租客不搬走房東可以強行讓走嗎
房屋租賃合同期間屆滿,租戶應當搬離房屋,且返還的房屋應當符合租回房合同約定的狀態。房主答作為房屋產權人可以要求租戶搬離房屋。租戶拒絕搬離房屋,房主可以採取以下途徑救濟權利。
協商
房主可以先試著與租戶進行溝通協商,明確對方惡意佔屋的目的。若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此事,將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起訴
租戶拒不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房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租戶搬離房屋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房主可以要求租戶恢復原狀。
租戶因未履行歸還房屋的義務,還應向房主支付佔用房屋期間相應的房屋佔有使用費,若給房主造成的損失,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
租戶到期仍不搬出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其搬遷。
不建議房主強行收回房屋
租戶對於房屋是一種事實上的支配狀態,即法律上的「佔有」。
房主可以要求租戶搬離房屋,但不得採取暴力強制手段將租戶趕走。
房主若自行開鎖進入該房屋,將對方所以行李強行搬出收回房屋,會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存在非法入侵住宅的情形。如果造成財物損害、人員損傷的情況,還會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C. 租房合同到期,房客不搬怎麼辦
你好,租賃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房東有權利不續簽租賃合同。如果租賃戶不搬出,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搬出,並且賠償你的租賃費用的損失。
D.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拒不搬走怎麼辦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按合同日期遷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繼續使用該房屋,應當在合同上租賃期限前3個月向房東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進行續約。
房屋不同於其他的租賃物,在房屋租賃期滿後,出租人不論是收回自用還是准備出租給其他承租人,都得有一定的時間作安排。因而,承租人應當提前決定是否繼續使用,並向出租人溝通提出,以便出租人及時對房屋的使用進行安排。提前向出租人提出的另一個作用是,如果出租人由於各種原因不能再將該房出租給原承租人,承租人也可以及早安排,以免陷入被動局面。
如果承租人未及時提出繼續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賃期滿後又未及時遷出承租的房屋,即屬違約行為。這時,承租人除了應當支付逾期使用期間的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如果因這一違約行為給出租人造成經濟損失,而這種損失已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對於私有出租的房屋,適用於相關法律規定:「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有些出租人在租賃期滿後,並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繼續向承租人收取房租。這實際上是承諾了租賃期的延長,而不能稱承租人違約。但這種延長的租賃關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易於產生糾紛。因此,如雙方都願意續約,應重新辦理租賃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如果在房屋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出租人由於某種原因,確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時,應當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給承租人以經濟賠償。
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離的現象,房東應這樣做:
1、告知其在一個合理期限內(如3天)搬離並交清房款,否則向法院起訴。
2、如在告知期限內未搬離,到法院立案庭起訴,並請求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內的貨物。
3、起訴還房款、遲延給付房款的同期銀行利息、搬離租屋、給付超期租住的租金。
E. 房東與房客未簽訂租房合同,房租到期,房東要求收回房屋,房客耍無賴不肯搬走,那該怎麼解決
1、根據《合復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制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3、因為租期到期,合同關系自動解除,因此房東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個人權利,例如尋求公安機關配合或者人民法院。
F. 我是二房東,碰到無賴房客,合同到期死活不肯搬,該怎麼辦
跟房來東好好溝通,事情源講清楚了,再給房東看一些證據,表明自己的立場,房東自然不會讓她再住的,如果還是不行,我建議你換個地方吧,這種人,咱肯定不能跟他再在一個屋檐下了!還有如果她沒續合同,你肯定能趕她走的,現在的關鍵就是房東的態度了。
G. 房租到期,房客賴著不搬,房東可以自行開鑰匙進嗎
房租到期,房客賴著不搬,不建議房東強行收回,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1、協商
房主回可以先試著與答租戶進行溝通協商,明確對方惡意佔屋的目的。若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此事,將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起訴
租戶拒不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房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租戶搬離房屋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房主可以要求租戶恢復原狀。
租戶因未履行歸還房屋的義務,還應向房主支付佔用房屋期間相應的房屋佔有使用費,若給房主造成的損失,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租戶到期仍不搬出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其搬遷。
(7)合同到期房客不搬房東強行住入擴展閱讀:
不建議房主強行收回的原因
租戶對於房屋是一種事實上的支配狀態,即法律上的「佔有」。房主可以要求租戶搬離房屋,但不得採取暴力強制手段將租戶趕走。
房主若自行開鎖進入該房屋,將對方所以行李強行搬出收回房屋,會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存在非法入侵住宅的情形。如果造成財物損害、人員損傷的情況,還會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若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權利救濟應當通過正當途徑進行,否則權利未維護好,反而還需要賠償對方。
H. 租賃合同期滿,房客不願意搬遷,房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
申請法院強制抄執行,必須有生效的襲法律文書。租賃合同不是法律文書,沒有執行力,必須經過訴訟確認房客搬遷然後申請執行。訴訟的同時解決租賃合同期滿後,房客非法佔有房屋給房東造成的損失。還有一種方法,就是直接將房客的東西搬出來,換鎖。
I. 租憑合同到期房客拒搬,房東有權換鎖嗎
最好的辦法是斷水斷電 這樣他也沒法住 會自動走的 換鎖不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