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判斷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交鑰匙算是交房嗎
當然,購房者也可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另行約定交房的時間和條件。房屋的交付使用意味著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的轉移和逾期交付時間的確定。根據有關法律,商品房「交付使用」必須是竣工驗收合格後的交付,否則既便開發商向購房者交了房屋鑰匙,因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也不能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 開發商已經逾期交房,首先開發商是否存在免責事由是關鍵,即開發商是否遇到不可抗力及合同約定的其他免責事由。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是否構成不可抗力,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是因為發生了不可抗力或存在合同約定的其他免責事由,並及時履行了告知義務,則開發商可以不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但如果開發商沒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發生了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其他免責事由告知購房者,開發商仍然要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責事由,則開發商需承擔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責任。這個責任包括開發商支付逾期違約金和在一定條件下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通常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中對開發商支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條件及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都有約定,則應按合同約定。對使用按揭貸款的購房者,計算違約金時的房價款是整個房屋的價款總額。當然,約定的違約金太高或太低,可以請求法院變更,但需請求方舉證。另外,有時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既約定有定金又約定有違約金,二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主張權利。 如果雙方在開發商支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方法上沒有約定時,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規定: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沒有約定時,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規定:經購房者催告後三個月,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則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解除權應當在一定期限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購房者解除合同後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買房族在購房過程中真是喜憂參半,喜的是即將擁有屬於自己的小窩的喜悅心情,憂的是時不時冒出來突發情況的焦慮狀態。本文就怎樣才算商品房的交付,開發商到期沒交房怎麼辦這些常見問題做一解答,希望能對剛拿到鑰匙的業主朋友有所幫助。
⑵ 怎樣判斷開發商的住房正式交戶使用
我是房產的
監理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日期,就是說各項都合格了,可以辦理產權證了
開發商向用戶交鑰匙,就是說可以住人了,但是不一定能辦理產權證
⑶ 開發商交房 整套交房流程是怎樣的
您的房子買保險了嗎? 一、通知 開發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二、驗收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為了防止開發商在建設期間將業主的房屋進行抵押,業主在驗收房屋質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是否有抵押記載,然後才開始驗收有關的工程質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俗稱「兩書一表」)。 目前在交樓過程當中出現問題比較多的主要是《竣工驗收備案表》。按照有關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因此,業主在驗房的時候不能只看有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而是要仔細查看所購的房屋是否在該表的范圍內,以及表內的各個分項是不是都備了案。 四、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換書; 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不能簽署房屋交接書,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准。 慧擇提示:以上是對開發商交房流程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提醒您,在交房時,您仍有必要對開發商的資質進行一番核查。再次,您需要有自己的主見。最好提前了解一些驗房的知識,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溝通、解決。
⑷ 開發商交房的條件有哪些,不符合交房條件怎麼辦
購房者在收樓時應當注意要求開發商提供房地產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地產(住宅)使用說明書》、《收樓意見書》、《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出具的物業共有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等文件,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准,購房者可以拒絕收樓,開發商需承擔逾期交房的法律責任。
⑸ 房地產開發中,企業管理里,開發商要交新房了,去收房的時候應該怎麼判斷房屋已經達到了交付標准
房屋的全面建成包括:建築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及內外裝修工程結束,通過竣工驗收;達到「七通一平」,即上水通、下水通、排污通、配電通、氣通 (煤氣、天然氣或液化氣)、電話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⑹ 房屋交付的條件是什麼 開發商交房不符合條件怎麼辦
您好!
按照規定開發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核驗,出具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如果驗收合格,還須說明質量等級,如合格、優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屬的樓必須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是由市或區住宅發展局頒發的。未取得許可證的房屋,不允許交付,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三、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實際上只要取得"大產證",就必須具備一、二條所列條件。未取得「大產證」的,開發商不能辦理交房手續,開發商向買方預先交付房屋交鑰匙的,買方應拒絕接受。不少購房者在開發商房屋不具備合法交房條件時,就提前進房裝修,等交房期屆滿,開發商卻交不出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質量存在問題或產權有糾紛;或有些費用未繳付,導致不能按時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這時購房者只能是左右為難: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裝修資金和時間、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確有諸多不便,或乾脆無法居住,再說,即使是要求退房,購房者也無法要求開發商賠償自己的全部經濟損失,因為購房者也有過錯,也應對提前裝修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責任。
交房手續
一、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二、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根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等相關法規,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商品住宅售出後,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託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四、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准,再簽。
商品房驗收程序及周期
工程完工後消防驗收、人防驗收,需要15天。由質檢站進行土建工程初驗,同時由相關部門對景觀綠化、實測繪(精裝修前)、土地復合驗收、規劃驗收,需要2個月時間。初驗後進行綜合驗收,綜合驗收時間15天。綜合驗收後進行竣工驗收(1-2天),由質檢站驗收後出具材料到建工局備案,備案時間約15天。這樣整個驗收程序大概需要3-4個月時間。
如果開發商在不符合交房條件的情況下交房,業主應該怎樣維護自身權益?
律師建議:首先對於具體的交房條件,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應及時予以重視,對於一些重要問題應通過附件、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約定,同時在合同中明確開發商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時的違約責任。
其次在收房過程中,購房者一旦發現開發商擬交付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應及時採取維權手段。有的購房者認為,開發商在不具備交房條件下交房是違約行為,事後可以按合同約定進行索賠,但實際上,如果購房者不提出、不主張,甚至以為「收了房再慢慢講道理」,卻不知道這種做法已放棄了自己的權利,等於默認了開發商的行為。
所以消費者應握住你的收房權利,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