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開具房產證明
房產證明是房屋產權證的簡稱,房屋產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內用權證》。業主辦理房容產證首先需要開發商確權。即開發商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30天內必須辦理確權登記手續。購房者必須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辦理初始登記並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明書(俗稱大產權)的基礎上,才能申請辦理所購房屋的轉移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無論其是否出讓,產權最後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記時,登記機關均是直接將全部產權登記在開發經營企業名下的。
Ⅱ 開發商出租的房子怎麼證明是開發商的物業
只要有委託書,給你出租房子都行。開發商願意給誰出租是開發商的事情,這有什麼不可以的呢?對吧
Ⅲ 如何在網上查找房產開發商的"五證"
可以到城市的官網上查詢,以河北省為例:
《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買房時最重要的兩個證件。其中《國有土地使用證》可到保定市國土資源局網站(http://www.bdgt.gov.cn/)「公告公示」欄查詢,一般此類公示標題為「國有建設用地招拍掛出讓結果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公示中所標注的土地性質應為「出讓」,若是「劃撥」,則該項目有可能是小產權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到保定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bdfdc.net/)「預售查詢」欄直接查詢。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可到保定城鄉規劃管理局網站(http://www.bdghj.gov.cn/)規劃公示→審批信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公示進行查詢。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可到保定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bdzb.com/)公示欄進行查詢。
(3)如何求證開發商擴展閱讀:
商品房五證:
1、《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是指開發商及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使用土地之前,經當地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該建設項目位置、高度、容積率等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是該建設工程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在這里主要指開發商開發的這個樓盤項目的規劃設計符合城市的規劃。
3、《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及開發單位申請,經當地的人民政府頒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在這本證書上,主要載明了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如果是近幾年的新開發樓盤,也有可能是《不動產權證書》。其中,在土地性質這一欄主要有兩種性質:劃撥和出讓,對於商品房來說,基本上都是出讓性質的土地。
而土地用途的不同也會導致土地使用期限的差異: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業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
4、《建設工程開工證》。
就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建設工程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Ⅳ 商品房交房時開發商給業主應出怎麼證明呢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版業應當在權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檢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銷售商品住宅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實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交付住宅時,應當將《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戶內)》作為《住宅質量保證書》的附件,一同交給業主。」
Ⅳ 如何證明開發商提供的是格式條款
開發商的買賣合同都是國家統一的制式合同,都一樣的。如果他們使用自己擬定的合同,又加重了買房者的責任,你可以不買。或者你只簽國家規定的制式買賣合同,不簽他們的。雙方有疑問,可以在合同後邊協議補充。
Ⅵ 讓開發商簽字證明我家房子是開發商所推的怎麼寫
開發商簽字證明我家房子是開發商所推的,怎麼寫這個應該跟開發商商量的寫。
Ⅶ 想要證明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是一家公司,要收集什麼樣的證據怎麼收集證據求資深律師解答
到工商局查詢,看股東是否由關聯,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關聯,但是,肯定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主體,只能證明他們是關聯公司。
Ⅷ 如何證明開發商延期交房需要提供什麼類型的證明材料
開發商交房時間在合同上有,合同可以作為證明材料
Ⅸ 開發商注冊地和主要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區域,如何證明開發商的主要機構所在地
《企業營業執照》上標注的機構所在地為該企業的機構所在地址。
Ⅹ 如何辯別開發商售樓部掛的證件的真假
如何辨別五證的真偽 正式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蓋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公章、有償土地使用證專用章,證上土地使用者應與開發商名稱完全一致,注意有無土地使用權抵押記錄。《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只能用於辦理預售許可證和開工證,不代表已取得最終土地使用權。一般是開發商先期繳了一部分地價款,如後期款項不能足額交付,就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證》,這是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一個重大隱患。規劃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取得該證後方可申請開工手續。 根據房管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看開發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相一致。建委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是工程可開工的法律憑證,開發商出售的是期房,應要求出示該證。如是現房,應查看建委發放的《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 房地局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系可預售、銷售憑證,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內,所購房子是否在預售、銷售范圍。有的房屋開發商已辦理了大產權,此時應看產權證上是否包括了所購房屋。 買到證件不齊全的房子,在辦理以後的諸多事情時可能會遇到麻煩,如不能辦理房產證等,因此,在買房子時一定要嚴格審查五證是否齊全。 一般購房者記不住「五證」的名稱和發證機關,其實也不必記住這么多。您購房時只需看一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證」就行了。因為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未取得上述兩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是拿不到《預售許可證》的。開發商取得了《預售許可證》就可以證明該項目在規劃、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過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備了將開發的商品房進入市場交易的資格。在此提醒一下購房者,簽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內,只有購買屬於預售證范圍內的房屋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