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7深圳市停車場月卡收費標准
2017深圳市停車場月卡收費標准:
工作日7:30-20:00,非工作日10:00-20:00收費,其餘時段免費。
⑵ 目前深圳市民中心停車場收費標準是多少呀
之前是第一個小時15之後每過一個小時加5元 一天最高收60封頂 現在不知道了
⑶ 想了解一下深圳市停車場收費標准..
深圳停車場收費標准: 表1:住宅類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准表
來源:深圳物價局 (單位:元/輛)
標准
類型 臨時停放 按月停放
小車 大車 摩托車 小車 大車 摩托車
室內 第一小時5元,第二小起1元/小時,一類地區每天最高收費15元,二、三類地區每天最高收費10元 第一小時10元,第二小時起2元/小時,一類地區每天最高收費30元,二、三類地區每天最高收費20元 2元/天 250 500 50
露天 110 220 25
說明:
1、上述標准為基準價格,經營者可以在上浮幅度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圍內制定具體價格。
2、室內停車場指永久性的混磚結構或框架結構的停車場。用鐵皮等搭建的簡易室內停車場,其按月停放收費標准可以在露天停車場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但最高不超過20%。
3、住宅類停車場臨時停車同一天內多次進出的,可多次按規定的收費標准收費,但應當遵守每天最高收費限額的規定;臨時停車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的,每24小時按規定最高限額的標准收費,超過24小時的部分按每小時1元的標准計費。
表2: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社會公共類、臨時類停車場收費指導標准(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除外)
來源:深圳物價局 (單位:元/輛)
類型
標准 一類地區 二類地區 三類地區
小車 工作日 高峰時段(8:00—20:00) 第一小時15元,第一小時後1.5元/半小時 第一小時5元,第一小時後1元/半小時 5元/天
非高峰時段( 20:00—次日8:00) 1元/小時 0.5元/小時
非工作日 第一小時5元,第二小時起1元/小時 第一小時4元,第二小時起0.5元/小時
大車 工作日 高峰時段(8:00—20:00) 第一小時30元,第一小時後3元/半小時 第一小時10元,第一小時後2元/半小時 10元/天
非高峰時段(20:00—次日8:00) 2元/小時 1元/小時
非工作日 第一小時10元,第二小時起2元/小時 第一小時8元,第二小時起1元/小時
超大型車 工作日 高峰時段(8:00—20:00) 第一小時45元,第一小時後4.5元/半小時 第一小時15元,第一小時後3元/半小時 15元/天
非高峰時段(20:00—次日8:00) 3元/小時 2元/小時
非工作日 第一小時15元,第二小時起3元/小時 第一小時12元,第二小時起1.5元/小時
摩托車 2元/天 1元/天 1元/天
說明:
1、執行上述收費標準的停車場包括:(1)由政府投資建設(含合資建設)的各類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的配套停車場,醫院、學校配套停車場,政府投資建設(含合資建設)的公園、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場館、音樂廳、影劇院、會展中心、新聞單位等場所配套停車場;(2)工業區、物園區配套停車場;(3)臨時類停車場。
2、上述標准為基準價格,經營者可以在上浮幅度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圍內制定具體價格。
3、上述停車場對業主或非業主房屋使用人車輛可實行按月收費,收費標准由雙方協商確定。
4、對跨越高峰時段與非高峰時段的,計算收費標准時從進入停車場的時間開始,先計滿一個計費單位,按停放時段以規定的標准分開計算再加總;但對於非高峰時段進入停車場且停放時間跨越非高峰時段與高峰時段的,不再計算高峰時段「第一小時」收費。
5、醫院配套的停車場對載送病人前來看病的車輛,憑門診或住院等有關憑證(門診收據或病歷、住院押金收據等)實行以下標准:露天:小車5元/天,大車10元/天;室內:小車10元/天,大車:20元/天。一天內多次進出的,只能收取一次費用。
6、公園等配套停車場在本辦法實施前已批准實行計時收費的,可按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
7、「非工作日」包含法定節假日。
表3: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收費指導標准(元/天)
來源:深圳物價局
類型
標准 一類地區 二類地區 三類地區
小車 60 35 25
大車 120 70 50
超大型車 180 105 75
摩托車 2 1 1
說明:
1、上述標准為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每天(24小時)的最高收費標准。各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應在不超出上述每天最高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具體收費標准;停車場經營單位可自主選擇以小時、次、天作為計費單位,但每個計費單位的收費標准不能超過15元(小車)、30元(大車)、45元(超大型車)。
2、上述停車場對業主或非業主房屋使用人車輛可實行按月收費,收費標准由雙方按不超過上述每天最高收費標准乘以30天的總價協商確定。
3、住宅與非住宅共用且交警部門核發的停車場許可證為社會公共類的停車場,應當允許住宅業主及非業主房屋使用人選擇按月停放,按月停放收費標准按表1規定執行;臨時停車收費標准按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的政府指導價規定執行。
⑷ 深圳市住宅區停車收費標準是怎樣的呢
深圳市停車場(庫)車輛保管收費標准(深物價〔1993〕3號)
深物價〔1993〕3號
一、小型汽車:含2噸以下人貨車、19座以下旅行車、各類小型客車、小轎車:
1、一類(含多層住宅區、高層商住樓、住宅樓)
——
|多|
|層|臨時保管:露天5元/次,室內首兩小時5元,第3小時起2元/小時;
|住|
|宅|月保管:露天120元/月,室內200元/月。
|區|
——
——
|高|
|層|臨時保管:露天5元/次,室內首兩小時5元,第3小時起2元/小時;
|商|
|住|月保管:露天250元/月,室內400元/月。
|樓|
——
2、二類(含工業小區、寫字樓、商業大廈、賓館、酒家、碼頭等等)
臨時保管:露天5元/次;室內首兩小時5元。第3小時起3元/小時;
月保管:露天300元/月,室內500元/月。
二、中型汽車、含2噸至5噸貨車、20-40座旅行車、客車:
1、一類(含多層住宅區、高層商住樓、住宅樓)
——
|多|
|層|臨時保管:10元/次;
|住|
|宅|月保管:250元/月。
|區|
——
——
|高|
|層|臨時保管:10元/次;
|商|
|住|月保管:500元/月。
|樓|
——
2、二類(含工業小區、寫字樓、商業大廈、賓館、酒家、碼頭等等)
臨時保管:10元/次;
月保管:600元/月。
三、大型汽車:含5噸以上人貨車、拖掛車、平板車、集裝箱車:
1、一類(含多層住宅區、高層商住樓、住宅樓)
——
|多|
|層|臨時保管:15元/次;
|住|
|宅|月保管:360元/月。
|區|
——
——
|高|
|層|臨時保管:15元/次;
|商|
|住|月保管:750元/月。
|樓|
——
2、二類(含工業小區、寫字樓、商業大廈、賓館、酒家、碼頭等等)
臨時保管:15元/次;
月保管:900元/月。
關於調整停車場(庫)車輛保管收費標準的通知
2000-12-25 15:20:45
各停車場(庫)經營單位:
我市現行的停車場(庫)車輛保管收費標準是1993年2月制定的,至今已五年多時間,鑒於停車場(庫)的經營成本逐年增加以及收費管理中出現新的情況和問題,我市原有的一些規定已不完全適應,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於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政府定價管理項目(第一批)的通告》(粵價〔1997〕315號)和市政府領導關於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的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調整停車場(庫)定價許可權及適用范圍,將原我局深物價〔1993〕3號文放開由企業定價的社會公共類、賓館娛樂類等部分停車場改為政府定價,同時,適當調整我市現行停車場(含停車庫,以下同)車輛保管收費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國家、省、市對停車場收費名稱沒有新規定之前,名稱仍為車輛保管費。今後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二、調整後的停車場車輛保管費分為兩種類型:一類停車場為多層住宅區、高層商住樓(住宅樓);二類停車場為工業小區、寫字樓、商業大廈、賓館、酒家、車站、碼頭等其他各類停車場。收費標准分臨時保管(按次或計時收費)和月保管(以月結費)兩種收費方式,供車主選擇。具體收費標准見附表。車輛臨時進出停車場在規定時間內應免收費,免收費時間為:一類停車場半小時內;二類停車場10分鍾內。
各有關經營單位必須按本規定收費類型和收費標准執行。個別停車場執行本規定確在困難需要調整價格的,須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
三、除經市政府批準的部分城市道路臨時停車佔道實行咪表收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城市道路或人行道收取停車費、佔道費及其他任何費用。違者,以亂收費論處。
四、停車場收費應實行明碼標價,收費標准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以醒目方式公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各停車場經營單位應按我局深物價〔1998〕70號文件規定到所在地區價格主管部門申領《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並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發票。
六、寶安、龍崗區各鎮的機動車停車場車輛保管收費標准由區價格主管部門參照本通知規定製訂公布。
七、以上規定,從1988年8月20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以本通知規定為准。
深圳市物價局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日
⑸ 深圳市住宅停車費收費標准
每個區域的不一樣,就像房價一樣,可以致電問問物價局
⑹ 住宅小區的停車場的收費標准有什麼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七十四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因此在業主看來物業是沒有權利收取停車位的。
而另一方認為小區物業可以收取停車費,物業收取的停車費性質是保管費,業主擁有所有權和物業收取保管費並不矛盾。因此,總體而言,物業收取停車費不違法。
住宅小區停車費收取標准新規定: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最高70元/車/月。臨時進入居民住宅小區的社會車輛,首小時內不計費,超過1小時按2元/小時收取(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每天(24小時以內)最高收取10元。
2、對普通住宅小區內業主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車庫或者車庫內的車位按照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准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含車庫公共照明用電費用)。
1)多層住宅小區按照該小區多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2)高層住宅小區按照該小區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3)多層、高層混合住宅小區共用地下車庫(車位)的,按照該小區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4)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區,對住宅業主按照該小區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對非住宅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
3、租用地下車庫(車位)和機械化立體停車庫(車位)的實行市場調節價。
廣東省住宅小區停車費的規定:
一、小區停車收費的屬性。根據省發改委、住建廳《關於放開住宅小區、商業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保管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483號)關於「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准由物業服務企業、停車服務企業等車場經營者與業主或使用人通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的文件規定,小區停車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
二、調整小區停車收費標準的要求。《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業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住宅小區車場經營者要調整收費標准,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才能調整收費標准。
⑺ 深圳停車場收費標准如何分類
據了解,為與《深圳市經營性停車場許可證》劃分停車場類型相銜接,此次調價方案中,內將停車場劃分為住宅類、容社會公共類、臨時類等三個類型。
對停車場收費,則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三種定價形式。
住宅類(包括住宅與辦公、商業場所共用的停車場)、臨時類停車場實行政府指導價,社會公共類停車場分別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
在社會公共類停車場中,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包括賓館、飯店、寫字樓、商場、娛樂場所等建築物配套停車場和商業性投資建設的室內專業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
在社會公共類停車場中,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公益性機構等場所配套停車場:包括由政府投資建設(含合資建設)的各類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的配套停車場,醫院,學校,政府投資建設(含合資建設)的游覽參觀點、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場、音樂廳、影劇院、新聞單位等場所配套停車場。工業區、物流區配套停車場。社會公共類停車場中,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包括機場、車站、碼頭、口岸、旅遊景點等配套停車場;政府投資建設的公交樞紐站及地鐵換乘站停車場。
⑻ 深圳住宅區每月停車費的合法價錢為多少
應該是不合理的,深圳的住宅停車費只分室內和室外,並沒有對是否劃分車位區別收費。
建議你去「直通車」投訴,網址如下:
⑼ 深圳2017露天停車場收費標准
西鄉,臣田村,及附近繽紛購物廣場,從2017年8月1號開始由原來的10元/天調整成28元/天。這都是屬於住宅類,這收費合理嗎?
⑽ 深圳市羅湖區停車收費標准
停車收費一般由車管所或者代理商來管理的,沒有統一的標准。路邊停車現在連收費軟體都有的,比如拍拍停車,使用成本也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