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契稅錢交給了開發商,開發商應該在多久期限內辦理契稅發票
通常情況下,購房契稅由購房者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自行到稅務部門在回不動產登記中心設立答的專門窗口交納,而且稅務部門並沒有委託開發商代收契稅,並且在現行契稅政策條件下,開發商並不是都知道執行什麼標準的稅率,同時對於按揭貸款買房,必須是在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後,由貸款銀行提供《他項權證》,再由購房者去辦理不動產登記,所以:
1、不要將購房應該交納的契稅交給開發商;
2、如果是按揭貸款買房,在未償還貸款本息前,不需要將契稅交給開發商。
B. 交房半年了開發商一直都說交契稅等以後通知,聽好多人說交了房就可以交契稅是怎麼回事
契稅是要交的,大多情況下都是交房後交或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交,時間沒有很明確的死規定,而且不能超過一年,超過了要交滯納金的。
C. 開發商延遲交契稅責任在誰
(1)責任一定是在開發商,但是現在也無法,說清,想解決只能起訴到法院,通過舉證勝版訴來,維護權權益。
(2)我們國家的商品房銷售,開發商有代收代繳契稅的權利和義務,開發商在收繳你的契稅的時候,一定是有單據的,當時的國家政策為依據。
(3)從你的簡單描述上,責任在開發商,你可以到當地的房屋管理局或相關法律咨詢的地方去問一問。
上述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D. 為什麼開發商不通知交契稅
因為契稅的繳納時間在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並且契稅的繳納屬於個人行為,開放商並沒有義務通知繳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九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第十一條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4)開發商繳納契稅很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E. 開發商已經繳納百分之九的契稅,我這邊又繳納了,咋辦
你好,這屬於重復繳納稅費的緣故,如果已經繳納過9%的契稅,那麼業主是不需要繳納的,如果你已經繳納的話,去房管局要求退稅。
F. 開發商代收契稅遲遲不退怎麼辦
如果復約定開發商代繳契制稅,只能要求開發商出具契稅憑證給你,如果開發商不給你契稅憑證,可以告開發商違約,要回契稅,自己去繳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G. 開發商代收房屋契稅,但一直不上繳到地稅局,現在收到地稅局的催繳信件怎麼辦
建議盡快上繳。
開發商代收房屋契稅一般不會被地稅局收專滯納金,第一,開發商代收屬房屋契稅主要是代辦房屋產權證,沒有固定的期限,而是根據房屋的交易實際發生時間(也就是產權轉移實際時間)來確定契稅的繳納,第二,只有當《通用稅收繳款書》開出後,如果沒有在繳款書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契稅,才加收滯納金。
H. 開發商說交契稅要等很多業主一起交的是不是這樣的
不是的,契稅是在你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提前繳納的,一般房管局會給開發商通知,所以開發商說的很多業主一起繳納估計是為了方便的處理繳納稅款的事情。
I. 房產證已經下來了,可是開發商現在說有人資料不齊全或者契稅沒交。
買新房時要交來配套費,自 配套費里就包含了契稅和辦房本的錢了。
你說房產證已經下來了? 這個是聽開發商說的?還是你見到其他業主有拿到產證的?
如果別人有提前拿到房產證的,那你也可以去房管局問問看能不能提前取出來。
如果整個小區都沒有人拿到產證, 那就是沒下來, 就算已經在房管局製作好了, 沒下發給開發商, 那就不能說已經下來了。
這個辦房本的速度,和開發商遞交資料和交契稅的速度是有關系的, 如果開發商拿著售房的錢款用作它用的話,那辦理房本的速度肯定會慢。好的開發商1年到2年之內就能把房產證全部辦理下來,差勁的樓盤,4,5年都見不到產證,還有的因為開建的時候五證不全,導致每個業主的產證辦理拖延,遙遙無期~
還有你說的「受理通知單和契稅費用都在開發商手裡」,那麼就是還沒開始遞交資料,那你著急也沒用了……
J. 開發商遲遲不繳納契稅我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起訴開發商來違約,要求承擔自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