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的自住房,商住小區和普通住宅小區的區別利弊
商住樓一般是指底層是商鋪,然後上面是住宅的兩用樓。純住宅,就是沒有商專鋪,全是住宅的小屬區。利弊嗎,純住宅一般位置比較安靜的地方。而商住樓一般在繁華的要道。自然純住宅比較適合居住老人孩子宅在家裡的人,而商住比較適合年輕人、上班族,不愛做飯了,樓下就是小飯館多方便。
其實價格就說明了一切,越貴的房子,越好。同樣地段,價格差不多的。
無論是商住還是純住宅都是商品房,商品房根據用途劃分住宅用途70、工業用途50、商業娛樂用途40。市面上有些開發商把工業用途和商業娛樂用途的房子開發成住宅,當作公寓賣。這種房子價格比較高,年限比較短就像你說的四十年五十年的房子。買房子盡量買70年的房子。靠近市中心的比較好。純住宅比商住的要好。
『貳』 40年產權的房子有什麼弊端
四十年產權房子利弊
1、利: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這里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40年。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准,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價格要高。
2、弊:因為是經營為目的,水電價格,沒有煤氣,為環形塔樓不宜居住,貸款利率上浮。
買開發商40年產權後並不能真正擁有房屋40年,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需要續期。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這里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40年。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准,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價格要高。
一般來說是不能落戶的。現在想弄個上海戶口有以下幾種方法:
外地應屆畢業生在上海找到穩定工作,可以通過打分的形式進入。但是現在基本上非985畢業的外地本科很難落戶了,而且專業限制也很多。
通過人才引進,即特殊人才,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之類的專家可以直接引進。
人才引進中還有個分居政策,就是你的丈夫或者妻子是上海人,本科或以上學歷,然後你在上海有接收單位,如果你對方是博士,則可以直接落戶,碩士則是3年,本科要5年。這個是需要他/她向所在公司人事部門提出申請,由人事部門代理向人事局申請備案的。因為走的是人事口,這個相對快一些。
如果你和上面條件3不沾,但是娶或者嫁了個上海人,則15年後你可以想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這個走的是公安口,15年實在太漫長了。
(2)普通住宅的弊端擴展閱讀:
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產權具有可分離性、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
產權的功能包括:激勵功能、約束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協調功能。以法權形式體現所有制關系的科學合理的產權制度,是用來鞏固和規范商品經濟中財產關系,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運行的法權工具。
房屋產權是指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和對該房屋所佔用土地使用權。房屋作為不動產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房屋在發生轉讓等產權變更時,必然是房地一體進行的,不可能將房屋與土地分割開來處分。在具體的房地產項目銷售中,開發商擁有房屋、車庫等的產權並獨立出售,但屬於小區綠地等部分的公建,對購房而言,就不具備產權的概念。
『叄』 高層住宅與普通樓房利弊
我買房只選多層,不選高層。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多層得房率高,比版較劃算。100平方的多層,權實際可使用面積相當於高層的120,甚至130平方以上。
二、多層升值潛力大。土地是稀缺資源,多層住房平均佔用土地多,自然升值的空間也應該更大。只是現在這種趨勢尚不明顯。不過現在多層是越來越少了。
三、多層物業管理費低。高層由於電梯等設施,物管費相對要高。
四、多層容積率低。高層樓房多的樓盤,容積率肯定高,入住戶數也多,環境自然也不容易好。看看停車難就知道了。
五、戶型設計上,高層的戶型設計一般很難有令人滿意的。多層則變化多多了。
當然,高層也有其優勢,有電梯,上下樓比較方便省力;高層肯定是框架結構,比較牢固。而有些多層質量上不一定過硬。樓層高的房子通風比較好。等等。但這些優勢,還不足以讓我放棄多層。
『肆』 商業房改住宅房弊端有哪些
「商業房改住宅房」是指用地單位為了規避風險,將依法批準的商業建設用地改作居住土地使用,並最終以商務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形式推出。如常見的商業房改為住宅。 一般來說,「商業房改住宅房」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該區域不適合商,適合住;
②開發商開發的這個階段也是適合住,而非商用;
③「商改住」後的售價高於早先商業用途的價格。
從某種意義上講,政府的規劃指導意見長期跟市場脫離,導致了『住改商』、『商業房改住宅房」的出現。在這種環境下,開發商從市場角度出發的改造,一定意義上彌補了規劃的漏洞。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商改住」是一種違法行為。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後,用地單位就不得擅自改變原批準的土地用途。
商改住的弊端,或者說商業房與住宅房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產權年限不同
住宅能用70年,商業房只能住40年。按國家規定,商業、旅遊、娛樂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居住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同時,《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自動續期。而「非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不能自動續期。如果真需要繼續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者應該在土地使用到期前一年提出申請。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的,則土地被收回。
2.配套設施不同
商改房無法遷入戶口,無法就近入學。
據了解,商業房無法實現住宅的交通、教育、醫療衛生等大量的公共配套設施指標問題。這主要是由於前期商業房和住宅建設規劃目的不同。而且,一般商改住項目往往都不具有戶口遷入、在附近學校就學等資格。
3.容積率及用於綠化、公共設施面積不同
由於商業房不需要建設普通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這樣樓盤具有較高的容積率。也就是說,相對住宅而言,商業房的綠化、公共設施等面積都會有所減少。
4.安全級別不同
商業房對通風要求相對較低,安全上存在一定隱患。
5.物業費、管理費以及轉讓契稅不同
商業房改住宅房住後,費用問題水電物業費將按商業消耗收取。而商改住項目的水電往往都是按照商業用水和商業用電來收費,因此其居住成本高於普通住宅。其次,商改住項目的管理費一般也會高於普通住宅物業收費標准。
另外,商業房改住宅房住項目還無法按照住宅的標准繳納契稅,這樣的房子在轉手的過程中,相關費用按照商用來計算,其轉讓契稅為4%,而普通住宅轉讓契稅為2%。同時,商用轉讓還要徵收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
『伍』 商業住房的弊端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內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容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後,你再次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國家再次出讓土地使用權。所以,你不會賠30年,但會多繳一些土地出讓金,因為40年後的土地出讓金肯定會比現在的貴!
『陸』 商辦式住宅有什麼利弊
1、小面積,低總價,風險小,轉讓出租回報大。通常,商辦租金要比普通住宅高30%,而商辦單位小,好管理,易出租等特點。
不過,高檔次項目所佔用的資金相對較多,回報的周期相對較長。
2、產品功能兼有,由於它通常出現在繁華地段,以及吸收了傳統住宅長處,因此受商務人士歡迎。
3、擁有產權可以讓業主居住得安心、放心。必要時還可以出讓自己的產權,因而降低了風險。
4、宏觀形勢向好,市場需求大,國內大、中城市的商務人士階層,對這類物業擁有可觀的消費能力。
單身商辦由於面積小、總價低、月供負擔輕,對年輕一族尤其是外來專業人才格外有吸引力。
5、居住成本高。從生活層面來說,住在商辦里的生活成本也相對高昂。如水電費是按商用物業計算,比普通住宅水電費要高出一倍左右。
6、成本過高。由於商辦的特殊性,所以定位時必須把握准確、條理、便捷的原則。後期物業管理十分重要。
商辦式住宅產權是多少年?
1、普通商辦(居住型商辦):用地性質:一般為住宅。
產權類型:商辦。產權年限:70年。特點:戶型面積小,30~60平米;*修交房標准,拎包即可入住。
2、商務商辦:用地性質:一般為綜合性用地(商住)或商業用地。產權類型:商務商辦。
產權年限:根據用地性質而定,50年或40年。特點:一般處於城市核心位置及商務核心區。
3、酒店式商辦:用地性質:一般為商業用地。產權類型:商辦或商務商辦。產權年限:根據用地性質而定,產權為40年。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辦式住宅有什麼利弊,商辦式住宅產權是多少年,商辦所處的位置往往決定了這個產品的個性,因此購買商辦產品一定要選擇合適的地段,一般而言,像工業區、高校區和商業區附近,租賃市場的需求都比較旺盛。
『柒』 公寓房和住宅有什麼區別呢好處和壞處呢
越來越多的公寓產品進入市場,越來越多的網民咨詢公寓產品。那麼,公寓和房屋之間有什麼區別,公寓到底意味著什麼?小編今天就來給大家說道說道,公寓與住宅的優劣勢,公寓與住宅的差別究竟有多大?
公寓的定義與分類
市場上的公寓通常分為商品住宅和商住型公寓和酒店式公寓。土地使用的性質、產權的期限,貸款方式,貸款期限和各種稅款存在差異。
商業和住宅公寓有什麼區別
1、不同的貸款和首付政策(取決於每個省的政策)
住宅:首套為30%,第二套為40%首付,購買限額和貸款限額,但是首套有優惠利率,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公寓:首付50%,無限制貸款和購買。但是只能貸款10年,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2、安置和落戶不同(取決於每個省的政策)
住宅:有資格落戶,有學位;
公寓:無法落戶,無學位。
3、不同的土地使用權
住宅:70年土地使用權;
公寓:根據土地用途的性質,商業用地為40年。
4、二手交易稅費不同
住宅:契稅1%-3%,主要交易稅包括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公寓:3%契稅,主要交易稅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
5、水,電等生活費(視物業而定)
住宅:生活電費水費;
公寓:水電費高於普通住宅。通常公寓是用於商業用途。盡管有不同的分類,但是大多數公寓的水電費是根據商業支付的水電價格來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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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和住宅公寓的優缺點
優點:
1.面積小,總價低:購房成本和裝修成本均大大低於房屋成本。流行的loft也可以通過在內部增加隔層來擴展,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單價。
2.商業和住宅用途:有辦公功能,公司也可以注冊,價格低於辦公樓。繁華的商業區,設施齊全,交通便利,可作為旅館或辦公室使用。
3.地理條件好:因此位於交通區域附近,是商業中心的布局。這也決定了擁有廣泛的客戶群,因此入住率高,再加上公寓的高標准裝修,這使得公寓具有較高的入住率和高租金特徵。
4.不限制購買。
缺點:
1.產權期限:商業用地是40年,而普通住宅為70年。
2.梯戶比例:商業和住宅公寓通常面積較小,每層都有很多居民,早高峰和晚高峰很難乘電梯。
3.生活舒適度:由於商業和住宅公寓的面積小,它通常不像住宅建築南北通風,生活舒適度不及普通住宅。
4.日常生活費用:公寓的水,電和煤氣為商業收費,比民用收費昂貴。
以上就是公寓與住宅的優劣勢,公寓與住宅差別的全部內容。
『捌』 商業住宅與普通住宅的區別 你知道多少
商業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例如像市場上售賣的產權為40-50年的酒店式公寓就是商業住宅,這和產權為70年的普通住宅有很大區別。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應該注意商業住宅和普通住宅區分開來,由於土地性質不同,商業住宅產權也和普通住宅產權不同。相信不少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都會有此類疑惑,商業住宅跟普通住宅有什麼區別 它有著怎樣的利弊 且聽小編慢慢道來。
商業住宅與普通住宅的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產權性質不同
商業住宅屬於非普通住宅。商業住宅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宅。普通股住宅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一般來講,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這幾類,開發商在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合同後,是無法改變的。
但出於市場的不同需要,開發商可以做出與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的產品。比如在商業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住宅的房產,或者在住宅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商業的房產。雖然購房者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用地性質仍為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將房產做其他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兩年由於嚴格禁止土地協議出讓,實行招拍掛後,導致住宅供應大幅減少,稀缺性增強後,開發商開始採用的新興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辦公用房,就是購房者所熟識的「商住房」(產權70年,但產品定位為辦公,建造標准介於住宅和寫字樓之間,或者完全就是寫字樓的標准)。
與原有土地性質不同用途房產的利弊
這里,將新興的在商業用地建住宅的利弊歸納如下:
弊端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也就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5、設計標准
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關於保值性
開發商能將土地建造成本都較高的商用房,改為住宅出售,主要由於住宅可變性強、風險小、銷售速度快、資金回籠時間短等因素,當然,最關鍵的原因在於區域的住宅稀缺性強,能實現較高的利潤價值!因此購房者在購買這類住房時,往往也是由於缺乏其他的選擇導致的,房產相應的保值性也比較好。
2、關於建造標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都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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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租住公寓與普通住宅相比有什麼優缺點
優點:
1、公寓房致力於打造與普通住宅房差地別的特徵。明顯表現在管理服務上。很多上班族,經常加班,好不容易休息又不想把休息時間浪費在打掃衛生上,而長租公寓則會定期派清潔工上門打掃。並且家電維修等各種服務,長租公寓均提供。
2、打造社群,增強租客交際:公寓房通常都會在范圍內設置屬於自己的社交場所。如咖啡廳,酒吧,餐吧,游泳池等,減少了人們社交的成本。在樓下也可以享受整條街的服務。同時還會成立專屬社群,讓租客都可以互相熟悉,仿若熟人。
3、家電齊全,減少額外開支。
缺點:
1、使用成本高、居住性不強、交易成本偏高,不能享受國家的減稅優惠,還有一個方面缺點是使用靈活性不強。
2、商住兩用物業雖說可以注冊公司,但住宅型住房開放注冊以及注冊公司許可權開放打開,諸如虛擬注冊、集群注冊等方式將會對商住兩用物業造成一定打擊。
3、水費,電費高於住宅,基本上是翻倍的。
(9)普通住宅的弊端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個人租公寓需要注意選擇口碑好的品牌開發商,這樣的企業具有責任感,也是公眾認可的。注意選擇地段優越、交通方便、商業配套成熟的區域。房屋面積的大小要合適,用於出租的小戶型,面積盡可能小一些,不宜選擇太大的房子。
2、租公寓注意房屋產權:按照相關規定,房屋使用權性質和土地使用權是一致的,涉及商品房的性質只有國土使用證》中土地用途一欄,住宅還是商業便一目瞭然。
3、明確租賃目的:如果是買房理財,建議選擇商業性質的公寓。這類公寓相較於租金較低,比較受小企業的歡迎。另外租公寓注意房屋的配套、保安系統是否完善、周圍交通網路是否完好,也是買房人考慮項目時不可忽視的因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普通住宅
『拾』 商業住房與普通住房的區別
商業住房與普通住房的主要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普通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產權性質不同
商業住房屬於非普通住宅。商業住房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房。普通股住房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3、交易稅費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4、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5、日常生活成本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6、設計標准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商業性住房說明該房產可以用來進行商業經營,還可以居住(一些地方稱這種房子是「商住房」,即,又可以居住又可以用來經商)。
因為國內某些地方(比如北京)已經有了相關的管理規定,不允許一般住宅房子用於商住房產,工商部門也已經開始對於非商業用房或者商住房的住宅停止進行注冊公司用途的工商登記手續。而商業性住房,用於注冊公司沒有問題,部分地區甚至可以允許從事經商活動。
(10)普通住宅的弊端擴展閱讀:
新興的在商業用地建住宅的弊端: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也就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
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