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時 開發商無預售許可證 現在預售許可證下來了 但遲遲不辦理網上合同 也不備案 啥原因請高手 指點迷
預售完了還有銷售許可證哇,銷售許可證完了,你們簽了合同還要給你專們辦理房產證和土地屬證哇。
估計開發商不規范操作,而且後台又沒搞定,所以被往後延遲了。
建議是你看看房子建設的進度,封頂了沒有?綠化做好了沒有?等等,不要變成爛尾。證書啥的一般遲早是能辦出來的。
㈡ 購房後發現開發商還沒有辦理預售證,如何退房,法律支持嗎
開發商在未取得預售證前銷售的,都屬於違規預售。你有權提出退款,如開發內商有異議,你可以容向當地的開發商主管部門投訴,要回你的房款;如開發商仍然拒不執行的,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按現行法規,開發商違規預售的,所簽署的任何協議都是無效的,且雙方須返還各自的款項。所以,不要擔心你的錢要不回來!
友情提示下,現在的開發商多數資金鏈緊張,估計你這個項目還有別的客戶要求退錢的,所以要抓緊時間辦了,先下手為強,等開發商真沒錢了,再想要出來就真難了!祝你圓滿解決此事!再有問題可發我郵箱,[email protected]
㈢ 發現開發商無房屋預售許可證
首先請問你交過費用給開發商沒有。還有就是開發商開具的收款憑證式怎麼寫回的?
如果開發商的答收款收據明確寫著購買某某房屋「購房款」、「首期房款」「定金」等等內容的,而開發商卻未能取得出售給你的房屋的預售許可證的,開發商屬於違規。
你可以先找開發商要求他們退款。如果開發商不肯的,你可以到當地房管部門投訴或者直接起訴開發商。
至於賠償,要求的准則與收款憑證上的說法有密切關系。比如,如果是定金,就是用定金原則;如果是房款,就可按支付房款後開發商違約賠償原則索賠;如果僅寫明是收款,沒說明收的什麼款項,索賠的依據就比較麻煩了。但最低限度應該是可以要求開發商全額退還已收的款項。
按現在的規定,開發商是不應該收取「定金」的。而且,你是一年半前交的定金,就更匪夷所思了。現在國家規定的流程是直接網上簽訂購房合同,支付首期房款後鑒證。你說的這個情況在現金看真的是不可思議,這開發商不是一般的違規操作了。
㈣ 開發商辦理預售證怎麼那麼難
為了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商品房預售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回1)已交付答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土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施工許可證》;
(3)商品房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完成的工程量達到規定標准:① 按提供預售後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000年6月20日前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者)② 商品房預售應達到的標准為:七層以下(含七層)的商品房項目,應當完成基礎工程並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八層以上(含八層)商品房項目,應當完成基礎工程並施工至主體結構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少於七層)。(2000年6月20日後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者)
(4)已經確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並落實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設的配套建設計劃。
(5)已經與本市從事房地產項目資金監管的專業機構簽定預售款監管協議。
(6)已經制定房屋使用公約,並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㈤ 開發商為什麼不積極辦理預售許可證就已經開始賣房了
這是個別形象。它應懂得,未獲預售證就賣樓或變相賣樓(例如收取意向金等),是違規行為。一旦被房管局查實,要受處分的(包括罰款)。因自身開發資金短缺,急需籌資解決困難,是它提前賣樓的主要動因。
㈥ 開發商不辦預售許可證房管局處罰嗎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將內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容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於「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准。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准。
㈦ 開發商已蓋幾棟樓了,為什麼辦不下來預售許可證
這個很正常的。利大就需要冒險。
㈧ 高層期房,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是不是不能立即辦理貸款
不能,缺少預售許可證。五證不全不能當下辦理按揭,但是證件全了是可以辦理的,賣房的說辦貸款要三個月以後,只有開發商的許可證下來才可以辦貸款,也就是五證齊全,提供按揭所需材料才能辦理,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你這認購可以簽,如果你不想簽,一萬定金可以要回來,即使收據上寫明了「定金不退」也可以退
拓展資料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證書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同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將兩者混淆起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區別在於各自取得的條件不同,主要表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
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於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現狀,可以盡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
資料來源 網路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㈨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要首付怎麼辦
一這是開發商違規操作,你可以等預售許可證下發後再買
二
如果你能確定開發商能辦下預售證,也可以買,少交點首付就是了,等有了預售證再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