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毛坯房空置著不住可以不付物管費嗎
不行,物業費是從你拿到鑰匙算起的,不管你住不住
❷ 毛坯房交物業費嗎
主要看你是否收取房子...
如果房子是你的,無論你覺得合不合理,都需要交物業費。住不住都需要交。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同時我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如果業主以未享受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提供的服務(比如業主提出其因出國房屋無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務)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比如低樓層業主提出其從未乘坐電梯等)提出物業費抗辯的,法院都不會予以支持。
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是業主共同作出的決定,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則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等有另外的規定或者約定。
空置房物業費各地規定有所不同,在各個地區會有某些特別的規定。比如石家莊新出台的《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空置房空置在3個月以內的,不交物業費;空置超過3個月的,則交20%的物業費。西安長期空置的房屋,只交70%的物業費。
❸ 買了毛坯房,空置幾年了,物業突然通知我交物業費,那麼我該交嗎
買了毛坯房後,從在房地開發商那裡拿到房屋鑰匙時與物業簽訂相關的物業服務協議後,你就正式成為小區的業主,這套房子已經開始走入到屬於你的程序中,而在此時小區最初的物業也就已經開始提供對小區的管理服務,物業費也就是從此時開始計算時間的。
如果說個人覺得自己毛坯房一直未裝修入住,自己到小區查看物業服務也是很一般,那麼可以和物業進行溝通,看看在物業費上相對應的降低一些,這樣從個人的覺得來說,相信會覺得平衡一些,也能滿足自己的想法。
對於毛坯房空置一兩年未入住,物業讓其交物業費,你又何看法呢?
❹ 99年空置的毛坯房物業費應該怎麼交
1 這個不用這么多年的物業費了,首先你要弄清楚人家是什麼時候接管這個小區的吧, 如果之前不是人家管理的不用鳥他。
2 要求看人家的《收費許可證》,收費許可證上的收費時間就是你要交的物業費了,其他時間再說吧,一般收費許可證有效期只有一年唷。要是沒有收費許可證就去當地物價局投訴他。
3 就算人家管了幾年了,那一般的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仍然向法院起訴,請求時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司法實踐中,物業服務企業大多會向法院提交「催繳通知書」,以證明其向業主主張過物業管理費。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提交EMS等特快專遞郵件詳情單或者郵件送達妥投條等催繳證明,表明其曾在訴訟時效期間向業主主張過權利,那麼訴訟時效就會發生中斷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將重新起算。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未能提供有效的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則法院一般會支持從物業服務企業起訴之日起往前推算兩年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但法院對其實體權利將不予支持。因此,對於超過兩年期限以上的訴訟請求部分,法院將審查是否存在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這個訴訟是時效涉及比較復雜的「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的問題,不過已經有過成功的判例了,就是物業公司提供的出催款通知單等催繳的證據,這個「事由」是成立的,這個對你很不利,具體的你要找律師幫你分析了, 要是沒有證據,那就只能在他起訴之日起向後推算兩年的物業費要你補交, 大概就是這樣了。
總之你還是要交的,你還可以不經過物業就 把房子賣了,把責任推給新業主,不過這個很冒險,到時候物業肯定找你官司,不過這個官司我覺得遲早要打的,就看你給多少物業費了。是一年,還是兩年 ,還是從人家接手這個物業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