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住宅是受政府限價的,每個新房在買賣的時候都是需要申領預售證回的,如果預售證上的價格過高答,政府是不批的,所以價格被抑制,但是二手住宅就不一樣了,他們的價格由專門的機構來評估,政府部門不會強行限制,房東是可以隨意調價的,只要我賣得出去,標高價格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住宅市場新二手房價格倒掛的現象也就是這么產生的。
⑵ 寫字樓和住宅樓哪個更值得投資
寫字樓比住宅更具有投資價值。
因為現在商業限購並不嚴厲,在上海寫字樓需求大內,可以登錄寫容字樓網,租金回報率高且比住宅更加穩定,很多開發商都開始開發投資型的寫字樓物業。
現在住宅和商鋪的價位差不多了,甚至出現倒掛的現象~而且,近期政府對住宅交易各種限制,限購、限貸、限賣、限離婚等等~ZF目的很明確,想把民眾的剩餘資金鎖在房地產裡面,避免大量資金流入市場,尤其是民生領域~交易壁壘加高,投資回歸到商品的價值投資,商鋪的回報率基本在8%-10%左右,更有甚者達到20%!營業首年,租金抵月供基本沒啥問題,可能還會有盈餘!而且租金還是會逐年遞增的!住宅的話,租金回報率基本在千二的收益!
⑶ 怎樣把辦公樓改為商業用房性質
1、應先去規劃部門申請更改房產性質為商業,取得規劃部門同意的文件。
2、再去地政部門補交低價並簽訂補充合同。
3、去登記部門做變更登記,將房產證上的性質更改為商業。
對商業營業用房歷史的回顧,也就是從古至今老百姓所說的商鋪,是經營者為顧客提供商品交易服務的場所。商業營業用房的概念我們可以發現,商業營業用房已經經歷了很大的發展,已經從最初的經營物品商品,增加到經營服務商品、體驗商品的層面。
(3)寫字樓住宅倒掛擴展閱讀:
商用住宅現狀:
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下,2012年全年地價整體水平未現大幅波動,房地產用地全年呈現量跌價穩態勢,各季度地價環比增速低位盤整。
國土資源部發布地價監測成果顯示,2012年末,全國主要監測城市地價總體水平為3129元/平方米,商服、住宅、工業地價分別為5843元/平方米、4620元/平方米和670元/平方米。與上年同期相比,商、住、工各用途地價增長速度分別為3.34%、2.26%、2.70%。
其中,商業、住宅地價同比增速均處於近十年來的低位,僅略高於2008年,且全年住宅地價累計增幅在三類用地中居於最低,這也是近兩輪市場波動中的首次出現。從2009年以來的商住倒掛、住宅地價增速超過商服,到目前與工業地價幾乎同速變化,地價結構性調整正在顯現。
⑷ 什麼叫土地倒掛
只有土地出抄現商住倒掛現象
商住倒掛:正常的房產市場,相近地段的商業地產項目售價應該要比住宅項目高出30%左右,如果住宅價格高於同地段商鋪和寫字樓價格,就是倒掛現象。
之所以出現商住倒掛,一是因為商用辦公樓受實體經濟影響大,投資者不會輕易投資;二是在某些城市寫字樓仍供大於求。另外還有政策支持力度較小等原因。
在供求關系等因素影響之外,商住倒掛現象反映了房價上漲過快、漲幅過高。
⑸ 到底是二手住宅賺錢還是二手寫字樓賺錢,在線急等
現在是住宅寫字樓價格倒掛,民宅已經高於寫字樓價格了。
⑹ 商住倒掛什麼意思
商用房比住宅便宜,在一些住宅被爆炒的地方發生
⑺ 建設用地倒掛是什麼意思
只有土地出現商住倒掛現象
商住倒掛:正常的房產市場,相近地段的商業地產項目售價應該要比住宅項目高出30%左右,如果住宅價格高於同地段商鋪和寫字樓價格,就是倒掛現象。
⑻ 租售倒掛 是什麼
正常的房產抄市場,相近地段的商襲業地產項目售價應該要比住宅項目高出30%左右,如果住宅價格高於同地段商鋪和寫字樓價格,就是倒掛現象。之所以出現商住倒掛,一是因為商用辦公樓受實體經濟影響大,投資者不會輕易投資;二是在某些城市寫字樓仍供大於求。另外還有政策支持力度較小等原因。在供求關系等因素影響之外,商住倒掛現象反映了房價上漲過快、漲幅過高。 國際上通行的標准認為,合理的房屋租售比應該在1︰200到1︰300之間。這個比值意味著如果把房子出租,200個至300個月(大致相當於16年至25年)內能收回房款,買房就是劃算的。比值越高,房價中偏離普通居民消費需求的比重就越大。目前北京地區房屋租售比達到1︰434,上海地區達1︰418,深圳、杭州也均突破1︰360,遠高於國際通行標准,租售價格比不斷被拉大也表明房價上漲過快。 房價收入比通常用於衡量居民收入能夠支撐房價的合理水平。一般而言,在發達國家這一比值超過6倍即可視為出現泡沫。
⑼ 辦公樓和住宅樓價格倒掛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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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商住倒掛、房屋租售價格比、房價收入比這幾個概念是什麼含義
商住倒掛簡單地說就是,同一個地產區域,住宅價格比商業樓盤的價格還要來的高。,「房屋租售比」是指房屋每平方米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售價之間的比值。房屋租售比的大小,是國際上通行的判斷樓市是否存有泡沫的重要指標之一。目前,國際認可的比較理想的房屋租售比約在1∶200到1∶100之間。根據70個城市抽樣調查結果測算,今年上半年,全國房屋租售比已經低於1∶400,即使是租賃市場需求旺盛的北京市,房屋租售比也已達到1∶325,遠低於理想水平的下限。「房價收入比」是指一個地區住房平均價格與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國際上一般用它來衡量房價的合理性與消費者的實際購買能力。比值越大,說明居民家庭對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結合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我國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比較合理,美國目前房價收入比約為3倍左右。國家發改委的數據顯示,2007年全國房價收入比約為7.4,其中北京13.6,上海9.8。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的年度稅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婦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樣取中值。在發達國家,統計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納稅記錄就很清楚,但在中國情況要復雜得多。
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於30%。
我國各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屬於房價過高的范疇,據調查,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6倍,其中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比率都超過了20甚至更高。
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麼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舊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收入。由於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於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這樣相對發達的城市,其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