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區業主投訴物業有哪些具體問題
根據復近幾年工作經驗,主要由制以下幾方面
小區配套設施不完善或不具備入住條件但已交付鑰匙後出現的問題,屬於開發單位負責
小區庭院環境衛生、樓道環境衛生、生活垃圾處理不及時等問題
房屋質量缺陷,如房頂漏水、牆皮脫落
小區綠化管理不善、綠化帶種菜問題
停車位管理和收費、盜竊問題
物業人員工作狀態、效率以及態度問題
物業費收費高、亂收費問題
其他業主私搭亂建等問題
㈡ 投訴物業最有效辦法 有沒有什麼投訴方法可以投訴小區
最有效的方式應該為住建局物業科投訴。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提供服專務可以依屬法起訴。1)接訴:禮貌是做好投訴處理工作的基礎。良好的態度、和藹的笑容能將業主的怨氣化解許多。
(2)聆聽與記錄。真心誠意聽取業主的投訴,認真記錄事情的要點。
(3)判斷、處理。首先感謝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關心和愛護。然後快速判斷、迅速反映、及時處理。需要各部門配合的應迅速通報、全力協調。經過判斷分析,找到問題所在,應在第一時間以積極的正面態度回應業主,並告知物業管理公司的處理辦法。
(4)回訪。是與業主建立信任,彌補因種種原因造成誤會的重要環節,也是檢查工作質量,與業主溝通,搞好關系的最好機會。
㈢ 在物業管理中一般業主投訴分哪些種類
1、房屋質量問題:滲水、開裂、下沉、樓板厚度不夠、鋁合金門窗歪斜、地專面不平整、安裝施工質屬量差;
2、公共空間、公共場地問題:消防栓向安裝影響業主通行、樓道過於狹窄、殘章通道不通、地下室至樓頂的步梯設計不合理、下水道堵塞;
3、設備設施、共用設施問題:電梯沉降嚴重、電梯、困人、停車收費道閘安裝在斜坡上、人行道狹窄、行車道好人行道不分開、小區外圍開放式;
4、景觀設計、綠化問題:紅土裸露、植物長勢較差、地面排水不暢、綠地無圍擋導致後期管理難度增加、景觀水池無提示標志、水池深度超過1.8米、景觀樹種影響人行道、喬木綠籬的選擇不耐寒;
5、小區四周的噪音污染:如施工、裝修、渣土清運、業主唱歌、狗患、寵物聲響;
6、物業服務不到位:禮貌禮節缺乏、不耐心傾聽、打斷業主說話、態度惡劣、著裝不整、罵人、打罵業主、崗位睡覺、崗位上吹牛聊天、不作為、推諉扯皮;
7、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問題:認為費用和享受不對等、電梯費和二次加壓費過高、熱水費過高、裝修各類費用高;
8、物業管理不透明:費用、流程、標准、承諾不公開,經營糊塗賬,開支不明示,暗箱操作。
㈣ 業主投訴方式有哪幾種
您好:
業主合理、合法的維權方式
(一)行政途徑
投訴。對於有關小區規劃、房產證的辦理、房屋質量等出現的問題,業主可以向當地政府的建設行政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質量監督部門反映。對於小區物業管理問題,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二)法律途徑
1、對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2、對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違約或侵權之訴。違約中的「約」指購房的買賣合同、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侵權中的「權」包括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業主享受優質的物業管理服務以及居住環境的權利、公民的消費權益等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出現這類糾紛時業主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3、提交仲裁機關仲裁。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後,根據我國《仲裁法》第4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三)其他途徑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物業管理條例》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更換物業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讓業主滿意,則業主可以更換物業公司。
按照我國目前的購房程序看,購房人要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同時在使用統一印發使用的格式房產買賣合同時,會有買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賣方或買方的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的條款。因此,購房者須受到開發商為其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束,並接受其物業管理服務。因此在實踐中,許多物業管理公司通常以此為由,主張業主無權更換物業管理公司。
《無權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廣大業主有權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共同決定,但是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作為小區的真正主人,廣大業主有權重新選擇物業管理公司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業主只有在合理合法維權的基礎上才能維護自身權益,任何沖動的維權形式都會適得其反。以上就是關於「業主應該怎樣維權」「業主的維權方式有哪些」相關問題的解答。實踐中為了保證業主全面的權益,在簽訂購房合同以及物業服務合同時最好是有職業代理人如律師的介入,協助購買者制定合理、合法的合同條款。因此建議當事人可以向專業的房產律師進行咨詢,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維權,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㈤ 投訴物業有哪些常見的方式
1、找物業經理
如果是物業管理上的小問題,或者是物業工作人員態度不專好,找物業經理屬就可以。嚴格來說物業經理是社區物業的最高決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權。
2、找街道辦
街道辦事處受轄區人民政府管轄,負責轄區方針政策貫徹、文化建設等綜合管理工作,對物業投訴事件有受理和協助協商的權利。
3、找房屋管理部門
房屋管理部門即房管局,一般負責:住房保障、建設、制度改革、市場監管、物業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轉變和督促實施,一般房產管理局與物業公司有直接的行政隸屬關系。
4、找業委會
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業委會成員以選舉的方式產生。所以很大程度上會以業主利益為出發點,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可受理業主投訴問題
㈥ 物業管理投訴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a.重大投訴:物業重大項或其它涉及顧客正常生活、財產和生命安全、有效投訴一個月內專得不到合理解決的投訴屬以及顧客聯名的投訴;
b.一般投訴:物業內一般項或物業服務存在其它較大失效的投訴;
c.輕微投訴:物業內觀察項或物業服務存在其它輕微失效的投訴。
投訴問題歸屬專業組劃分:客服-KF,秩序-ZX,工程-GC,保潔-BJ,園藝-YY,其它-QT;
㈦ 在小區物業管理中,常見投訴方式有哪幾種
你問的投訴方式是指投訴渠道還是投訴分類?
投訴渠道:1、電話、2、到訪,回到服務中心,3、郵答件。4、網路。論壇
投訴分類,一般分三類1、與物業服務有關的,2、與房屋質量和開發設計有關的,3、其他,包括與政府有關的,業戶之間的矛盾和求助,不屬於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的都是第三類
㈧ 小區物業管理有問題怎麼投訴
1、首先,物業公司作為服務型企業,應當關注業主感受,擔負物管責任,做好版業主的管家職能;權2、如遇到物業公司在管理過程中不作為,或者發生糾紛等,首先應找到物業公司的領導,反應此情況;3、若物業公司領導未能及時糾正或者彌補問題,然後找到業主委員會,請求業主委員會出面,或責令限期改正,或趕出小區。 謝謝。
㈨ 物業投訴的內容主要有哪些
物業投訴的內容主要是小區的公共道路的保潔,還有綠化的維護等等,只要物業做到好的情況下,那麼就可以減少小區業主進行投訴。
㈩ 物業業主的投訴一般有哪幾種常見的
1、質量類投訴。多來在新房入住初期源,對房屋質量、房間設備設施質量問題的投訴
2、維修投訴。維修投訴分三類,一是維修不及時被投訴;二是維修沒修好被投訴;三是維修人員態度、儀容儀表、維修過程被投訴
3、擾民投訴,常見於用住宅開辦公司或其他商業時,鄰居們的投訴
4、安全投訴,比如樓內有人散發小廣告、有陌生人敲門等等
5、停車管理的投訴,最常見的如車位被占
6、物業不作為投訴,最常見的是居民投訴的事情不在物業管理范圍內,由於物業無力解決而被投訴。比如臨街住戶嫌外面車輛過往的噪音擾民,這件事物業自然沒有解決能力,卻會被業主以物業不作為而投訴。
7、鄰里糾紛,物業協調不力,導致被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