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建房子,個人住宅,政府有什麼政策,什麼情況不能建
農村居民如何申請辦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續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貳』 我是農村戶口 現在要統一規劃 我在農村沒有房子 、請問:如何處理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你把宅基地賣了,那非常可惜你是無法享有這次回規劃了。
你沒有房答產那是否有「宅基地」,有的話可以要求,如果什麼也沒有,只是個空戶口你這個情況就只能找村委會了,按規定你有戶口的話是應該享有此村宅基地的。
『叄』 所謂的農村戶口宅基地包括什麼范圍
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專門用於建造房屋(住宅)為目的的那部專分土地。也就是說屬,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備建房屋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根據我國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農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廚房、牲畜房、倉庫、農機房、廁所用地;四旁綠化用地,如房前屋後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務實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氣池用地等幾部分。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
『肆』 自己在農村有合法房子,15年前買了本村的房子,對方起訴說一戶一宅,法院會撤銷這個買賣合同不
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專戶只能擁有一處屬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伍』 農村宅基地使用使用15年後法律上承認是土地使用權的擁有者嗎
我家在我奶奶擁有的宅基地上建了一座房子的 我家是哪家?是你父親這一房嗎?如果是的要看當年新建的房子是以你父親的名義還是奶奶的名義新建的。
如果是父親的名義那現在這宅基地就是你父親這一房的。
如果是以奶奶的名義新建的,那宅基地就是你奶奶的。但大家都要舉證。但奶奶的舉證容易些,因為當年是以奶奶的名字去申請的,應該是大伯也有居住的權利。你可以修,但只要大伯現在沒有他自己的宅基地那他就可以在你家繼續住,但如果他也早有自己的一塊宅基地了,那他就純粹是無理取鬧了,你是完全不用管他的。 法律規定一人或一戶只可以有一塊宅基地。他如果現在已經有自己的了,那就意味著對老的宅基地的居住權的自動放棄了。
如果是奶奶還在,就不一樣了.先說明一下,當年你奶奶去申請屋基地時是申請的家庭里的那幾個人的?如果當時申請的時候就有你父親的份,你父親就可以居住,如果還有你大佰,那你大伯也可以住.在家庭戶中,戶主在其他家庭成員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代表其他家庭成員行使意見表達權.但有人意見不同,他就不能了.所以你大伯是可以不同意你父親新修的.但問題的關鍵還是要看你大伯現在有沒有他自己新的房屋.如果有就不可以再在老家來主張自己的居住權,如果沒有可以.但在家庭中如果意見不統一,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上訴,讓法院來判,但我想法院來判應該也是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判,只要多數人的決定沒損害少數人的利益.
你父親的戶口為什麼不在本村?是遷出去的,還是本來就不在?
不管是遷出去的還是本來就不在本村,你父親怎麼修都不是你父親的房子,是幫你奶奶修的,最多可以認定為你奶奶借了你父親的錢,房子的所有權不可能到你父親身上.但這和你大伯出來阻當不是一碼事,因為你的父親修房的性質一但確定為幫奶奶出資性質,那你的大伯出來阻當的就是你奶奶了,而不是你父親,你父親就只是幫工身份.要想繼續修下去,就只能是你奶奶出面,或你奶奶到法院起訴你大伯要求排除防礙.
『陸』 城鎮規劃中的房屋改建和戶口問題
重建 合法 但是得看地理位置的情況 得根據周圍鄰居的意見 如 是否影響到別專人的採光問題 擴建必然屬不合法 房屋所在地轉為城鎮 後 會變 就如你所說的
政府 佔了你的地 會給你錢的 你不用擔心 但是 你要看價錢是否滿意 啊 呵呵 你去咨詢一下 到當地的司法局 咨詢
『柒』 在農村只有一個人的戶口能建多少面積的房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版其宅基地的面積不權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捌』 農村戶口唯一住宅在十年前已賣掉,請問現在是否可認為是無房戶申批地基造新屋)這樣的情況可以再批再造嗎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宅基地賣出的是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內一戶只能擁容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玖』 戶口在村15年,村裡沒宅基地可批咋辦
在戶口所在地的村裡沒有宅基地指標的前提下,應該等待:
1、在回當事人符合戶口原籍地的答宅基地申請條件(如:一戶一宅,未以本人的名義申請過宅基地等)的前提下;
2、是可以憑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向戶口遷入地的村(居)委會提出該申請。
《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河北省為例):
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 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第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三)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拾』 農村個人住宅的面積有規定嗎
有規定。
1、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本村的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4、各村應根據本村的風俗、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一種住宅建築方案,形成統一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10)15年農村戶口住宅規劃擴展閱讀:
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為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並且農村宅基地的性質不會隨村民身份變化而改變。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後,只能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並作為生活資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和無期限性。
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從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為提供了無期限的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穩定的居住條件,客觀上維護了農村生活的穩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享有的一項福利性權利,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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