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指的是啥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是開發商交房的條件之一,是開發版商必須權給購房者的。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將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給購買人時,針對房屋質量向購買者做出承諾保證的書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開發商應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上約定的房屋質量標准承擔維修、補修的責任。
《住宅使用說明書》是指住宅出售單位在交付住宅時提供給用戶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關事項的文本,應作為住宅轉讓合同的附件。
所以,《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具有以上用處。
2. 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由哪個部門出具,
一、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印製,各地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住宅質量保證書》的樣本,由房管部門和建設局、規劃局等部門負責監督和審查的。
二、建設部關於《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的相關法律條文:
第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向用戶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必須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可以作為商品房購銷合同的補充規定。
第四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商品住宅售出後,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託的單位。
第五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牆面、頂抹灰層脫落1年;
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次期;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4、用戶報修的單位,答復和自理的時限。
第八條
《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的應註明監理單位;
2、結構類型;
3、裝修、裝飾注意事項;
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氣、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
5、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
6、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
7、配電負荷;
8、陌生牆、保溫牆、防水層、陽台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
9、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第九條
住宅中配置的設備、設施,生產廠家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於《住宅使用說明書》中。
第十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在住宅交付用戶的同時提供給用戶。
第十一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以購買者購買的套(幢)發放。每套(幢)住宅均應附有各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對住戶合理使用住宅應有提示。因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等造成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不承擔保修責任;因住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者其他用戶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應責任。
3.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有什麼用
《住宅質量保抄證書》和《住宅襲使用說明書》是開發商交房的條件之一,是開發商必須給購房者的。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將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給購買人時,針對房屋質量向購買者做出承諾保證的書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開發商應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上約定的房屋質量標准承擔維修、補修的責任。
《住宅使用說明書》是指住宅出售單位在交付住宅時提供給用戶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關事項的文本,應作為住宅轉讓合同的附件。
所以,《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具有以上用處。
4. 問一下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有什麼作用
可以辦理的,他辦理房產證需要五證三書「五證」即:《預售/銷售許可證》專、《土地使用屬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三書《售房協議書》、《認購協議書》、《合同協議書》;還有二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5. 建築工程商品住宅《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哪些規范要求,需要注意什麼內容呢
主要執行的規范和內容有以下幾點:
1、《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2、《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屋面防水、牆、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管道堵塞、供冷系統和設備、衛生潔具、燈具、電器開關。
(3)用戶報修的單位、答復和處理的時限。
(4)住宅保修期應從開發企業辦理交工驗收手續後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於第3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延長保修期。
3、《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對住戶合理使用住宅應有提示,因用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等造成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不承擔保修責任;因住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用戶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4、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商品住宅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備案機關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5、竣工驗收資料中必須存放《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原件。
6. 房地產開發企業《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情況報告
嚴格執行抄建設部建房(1998)102號文件關於《襲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的通知,確實保障住房消費者的權益,加強商品住宅售後服務管理,促進住宅銷售,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銷售中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1、加強對施工及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采購的管理,使用優質產品,並明確與設計、施工、監理、材料、構配件、設備供應等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
2、在向用戶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向業主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將《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商品房購銷合同的補充約定。
3、嚴格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7. 《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情況報告怎麼寫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
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
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
部件)的類型、性能、標准等加以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的應註明監
理單位。
2.結構類型。
3.裝修、裝飾注意事項。
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
的說明。
5.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
6.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
7.配電負荷。
8.承重牆、保溫牆、防水層、陽台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
9.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購房人應該仔細檢查《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
明書》是否列明了以上項目,這些都是與今後生活息息相關的
大問題,切不可粗心大意。 "兩書"執行情況報告
南京市建設委員會房地產開發處: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48號)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的要求,現將我單位所有項目的"兩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的執行情況匯報如下:
序
號
項目名稱
起始時間
房屋交付套數
兩書執行套數
1
年 月— 年 月
2
年 月— 年 月
3
年 月— 年 月
4
年 月— 年 月
5
年 月— 年 月
開發單位名稱:
(蓋章)
年 月 日
8. 《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情況的報告。 幾句話的就可以了。
嚴格執行建設部建復房(1998)102號文件關制於《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的通知,確實保障住房消費者的權益,加強商品住宅售後服務管理,促進住宅銷售,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銷售中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1、加強對施工及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采購的管理,使用優質產品,並明確與設計、施工、監理、材料、構配件、設備供應等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
2、在向用戶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向業主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將《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商品房購銷合同的補充約定。
3、嚴格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