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問下商鋪多大面積必須安裝消防噴淋設施
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 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 的需要安裝。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8.3.4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單、多層民用建築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 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2、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 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 的展覽、商店、餐飲和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和手術部;
3、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 的辦公建築等;
4、 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
5、大、中型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
6、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設置在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 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
(1)住宅底商消防設計規范擴展閱讀:
根據場所不同可以選擇不同的噴淋頭:
1、下垂型噴淋頭
下垂型噴淋頭是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噴頭,下垂安裝於供水支管上,灑水的形狀為拋物體型,將總水量的80~100%噴向地面。主要用於不需要裝飾的場所,如車間、倉庫、停車庫、廚房等地。
2、直立型噴淋頭
適宜安裝在移動物較多、易發生撞擊的場所如倉庫,還可以暗裝在房間吊頂夾層中的屋頂處以保護易燃物較多的吊頂頂硼。
直立型噴淋頭直立安裝在供水支管上,灑水形狀為拋物體型,將總水量的80~100%向下噴灑,同時還有一部分噴向吊頂。
3、 普通型噴淋頭
適用於餐廳、商店、倉庫、地下車庫等場所。普通型灑水噴淋頭既可直接安裝,又可下垂安裝於噴水管網上,將總水量的40%-60%向下噴灑,較大部分噴向吊頂。
4、 邊牆型噴淋頭
適宜於布管較難的場所,邊牆型灑水噴淋頭靠牆安裝。主要用於辦公室、門廳、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築物的輕危險部位。
2. 關於新規 高層建築底層商業網點消防設計的問題
這個可以按照規定的條件最少一個安全出口,按照
3. 商鋪需要消防驗收需要什麼嗎
商鋪消防驗收標抄准襲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生產水平,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命財產安全,特製定本標准。本標准依據《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建築消防驗收規范》、《北京市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火災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北京市施工現場消防工作標准》。
4. 多層建築中 一樓商鋪二樓商鋪用戶住宿的消防設計問題
可以。
1、多層建築的消防設施配置不必太高;
2、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8.3.3條要求「建築面版積大於權200平方的商業服務網點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
3、每個卷盤長約25米,商鋪分隔較小的情況下,可不必每間都設卷盤。
4、住宿的情況反而更復雜,不能不設滅火設施。
5、可再設計放置一定數量的乾粉滅火器,其滅初始小火的速度更快。
5. 關於商鋪裝修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1、有關建設工程的消防手續,都出自公安部令第119號《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2、「第八條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和人員違反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降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並承擔下列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一)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手續並接受抽查;建設工程內設置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後半部分確定了「公眾聚集場所」要經過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消防法》對公眾聚集場所的定義:「第七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消防設施,是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
(二)消防產品,是指專門用於火災預防、滅火救援和火災防護、避難、逃生的產品。
(三)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
所以,餐廳(飯店)屬於「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業前要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3、《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 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關材料。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復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4、「消防驗收意見書」是大型或人員密集、易燃易爆場所竣工時,消防隊驗收後出具的合格證書,是最嚴格的。其設計在施工前也需要經消防審核,獲得「設計審核意見書」。300平的餐廳肯定不在其范圍內。
5、有關具體的消防安全檢查依據,除了上述《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8條外,在公安部令第120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
第二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第六條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有:
(一)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也有依據。
其具體手續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第8條:「
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
(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第9條列舉了檢查內容:「
第九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七)外牆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 超過50米的底商住宅樓是必須消防設計審核項目嗎
是的,這個屬於高層綜合樓的。超過50買的屬於高層建築的,不是單一性質的屬於綜合樓的。
7. 商鋪的消防栓這樣設計是否符合消防標准規范敬請專業人仕回復。
消火栓設置是根據保護距離來進行計算的,像你這種低層建築,一個消火栓保護距離算版50m,但話說回來,權設置密度小了不行,大反而保證了安全。
這個要移開一個是可以的。
至於誰來監管?住建廳來進行驗收,營業前,消防部門也要來驗收。
8. 建築設計規范裡面要求臨街多少米設置人行通道和多少米設置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可以算人行通道來用嘛
可以。
1、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6.0.1條,L型建築其總長超過220米或沿街長超過150米時,應設置穿過回建築物的答消防通道。你現在總長是180米,沿街長是100(只看一條邊),不需要設置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
依據6.0.2條,如果有封閉內院或天井,宜設置能夠進入內院的消防車道。
此外,根據條文解釋,建築物的進深(寬度)不應超過50米,超過的話消防部門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你設置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
2、依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4.3.1條,高層建築首先必須設置環形消防車道,也就是此L型建築四周均應有消防車道。如果做不到這點,可以放寬為沿兩個長邊(也就是兩個100米)設消防車道。總長不超過220、沿街長不超過150,不需要設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