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期房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期房合同即是預售合同,簽訂預售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開發商版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權合法。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范圍進行開發的;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查看預售證件在簽訂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該房屋的預售證件,房產公司如果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期房,屬於違法行為。3、房屋的細節在簽訂合約時一定要檢查一些房屋的細節問題,比如合同應標明所購商品房的應用面積,要對每一個房間的面積等相關信息都有明確的標注,另外對按比例分攤費用的公用面積如電梯間、走廊、樓梯等也需要應有明確界定。4、約定房屋交付時間嚴格規定房產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違約條款。5、合同備案簽訂好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不要忘了還有合同備案這一步,購房者自己要主動去了解開發商是否在合同訂立後30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以便從程序上保證該合同的法律效力。
Ⅱ 買期房需要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認真查驗相關文件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內《建容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並核實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載的房屋棟號范圍內。二、注意定金條款購房者購買期房時,一般要向開發商交付定金。根據《擔保法》規定,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三、區分定金和預付款四、注意購房合同中的面積五、注意購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為避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常常以不可抗力為借口。為避免這方面的損失,購房人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關條款給予高度重視。六、對開發商產權證辦理義務的約定。
Ⅲ 購買期房要注意哪些問題
購買期房注意事項如下:
1、注意查看開發商的五證,特別是《商品房預售許回可證》和《國有土答地使用證》。可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開發商五證的真偽。
2、在簽購房合同時,要明確要求開發商把房屋的交付日期、房屋質量、配套設施、開發商的承諾等問題,都要一筆一劃的寫清楚,還要寫清開發商違約的解決方法。
3、還要明確要求開發商協助購房者辦理購房的後續手續,比如辦理房產證。
以上就是購買期房的注意事項,購房者可以參考一下。購買期房存在一定的風險,在購買期房時,可以多咨詢專業的房產律師和買過期房的親戚朋友。在於開發商簽購房合同時,可以帶一個專業的房產律師前往,能更好地維護購房者的權益。
Ⅳ 購買期房注意事項
(一)檢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查驗所購商品房建設項目的土地是出讓還是劃撥。依照規定商品房用地必須是出讓,經濟適用住房土地屬於劃撥。建設業主在預售商品房時應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預售項目,不僅有可能辦不了國土證,而且辦不了房產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該項手續是建設業主必須取得的法定手續,凡未取得的,其項目未獲得批准。此類房屋禁止買賣,否則,有可能拿不到房,也有可能辦不了房產證。
3、《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該項手續是批准項目業主開工建設的法定手續,未取得的,其項目未獲得批准。此類房屋禁止買賣。否則,其後果同第五條。
(二)注意查驗法人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查驗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的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是否一致。沒有營業執照或沒有資質證書;雖有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但相關內容不相一致;雖有資質證書但已過期失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沒有房地產開發經營的許可內容者,均不能與之簽訂商品房購買合同。否則,可能產生糾紛,導致財產損失。
(三)看有沒有《商品房預售面積測繪報告書》。這是確定商品房面積的依據,簽訂購房合同前應查看該書,並將面積明確寫進合同。
(四)使用標准合同文本,簽訂前應仔細閱讀。簽訂合同時,必須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處理合同糾紛的方式。一旦發生違約,按合同約定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Ⅳ 買期房流程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認真來查驗相關文件開發源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並核實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載的房屋棟號范圍內。二、注意定金條款購房者購買期房時,一般要向開發商交付定金。根據《擔保法》規定,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三、區分定金和預付款四、注意購房合同中的面積五、注意購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為避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常常以不可抗力為借口。為避免這方面的損失,購房人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關條款給予高度重視。六、對開發商產權證辦理義務的約定。
Ⅵ 購買期房應注意什麼問題
建議看開發商資質是否齊全 還得看開發商銷售是否負責 物業是否到位 合同條款版要看清楚 北京買權房限制太多 房價泡沫也太大這時間當接盤俠 不建議買北京房 京北懷來是國家重點發展區 風水最好的觀瀾別墅單價現才1.7萬起 洋房現特價才1萬 可以買京北懷來的特價的才40萬起一套 小區跟世外桃源一樣 依山傍水風水寶地。 建議考慮北京官廳水庫南岸的觀瀾墅 近五公里的湖岸線 6.5公里的湖面有海的感覺 但是比海舒服,幾十分鍾到北京高鐵半小時到二環 25分鍾到清河 約15分鍾到昌平 太方便啦 小區很大3000畝風景如畫 英倫北歐風情 別具一格 很多老業主是北大清華老教授醫生企業主高知等精英 鄰里互助友愛 氛圍很好 配套跟大學有一拼 就差個銀行 有櫃員機 有急救直升機停機坪 往西三公里 有三甲醫院將要落地 我每次去了都不想走 活了幾十年很少見這么舒服的小區就是三亞陵水也沒這么好配套 物業和鄰居沒這么好。那邊屬於懷來 懷來的號010的 也有可能將來劃來北京呢 想知道更多可以聯系我。祝您健康闔家幸福。
Ⅶ 購買期房的注意事項與買期房需要注意什麼
購買期房注意事項如下:
1、注意查看開發商的五證,特別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國有內土地使用證》。容可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開發商五證的真偽。
2、在簽購房合同時,要明確要求開發商把房屋的交付日期、房屋質量、配套設施、開發商的承諾等問題,都要一筆一劃的寫清楚,還要寫清開發商違約的解決方法。
3、還要明確要求開發商協助購房者辦理購房的後續手續,比如辦理房產證。
以上就是購買期房的注意事項,購房者可以參考一下。購買期房存在一定的風險,在購買期房時,可以多咨詢專業的房產律師和買過期房的親戚朋友。在於開發商簽購房合同時,可以帶一個專業的房產律師前往,能更好地維護購房者的權益。
Ⅷ 購買期房要注意哪些風險
不少購房者都是喜歡購買新房,而新房多數都是以期房形式出售的。那麼購買期房時有哪些風險和注意事項呢?本文就購買期房的一些問題為大家一一解釋。
一、購買期房要注意哪些風險
1、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風險。如果開發商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房子,首先購買者不能如期入住,房屋的使用居住功能就無法體現,比如購買期房作為婚房,可能婚禮的時間到了房子還沒布置好,這就產生一些麻煩。另外如果屬於投資性的購房者延遲收取投資回報時間,也就是延遲了回收利息及利潤的時間。
2、房屋質量不確定的風險。開發商由於市場信譽和資金實力等方面的原因,購房者看到房子時可能房屋的建築質量、建築裝飾材料、建築結構、配套設施等與購房合同中的存在差異,其中最應該注意的是房屋建築面積的變化和裝修情況的不符。
3、房產證無法按時取得的風險。由於多方面的原因,使開發商無法按期獲得整個項目的房屋權屬證件,購房者也就無法按期獲得房屋產權證件,就可能導致購房者蒙受產權再轉換或抵押融資受阻的風險。
另外,現在隨著調控政策的出台,雖然房價沒有明顯的松動,但如果購房者選擇購房的時機不當,還可能會遇到房地產市場下滑,房地產價格下降所帶來的損失。誰也無法預料自己買的房子價格會不會變化,漲了自然是好,但是如果降價了該怎麼辦呢?
二、購買期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明確要求開發商按期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購房人」。這里的交付使用條件應包括法定的和約定的兩個方面,開發商除了要按《合同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條件交付房屋外,還應按與預購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其附件、補充協議中約定的條件交付商品房。同時,預購人還有權要求出賣人按期交付商品房。如果出賣人沒有如期履行交付義務,應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出賣人仍不能交付商品房的,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明確要求開發商保證交付的商品房不存在權利瑕疵。根據《合同法》第150條規定,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在商品房預售中也同樣如此,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後,預購人享有要求所購買的商品房不存在權利瑕疵的權利,出賣人應對所售商品房不存權利瑕疵負有擔保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將已出售房屋轉賣或抵押給第三人,任何導致購房人的法定權利受到限制或不能完全實施對房屋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出賣人都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三)明確要求開發商交付的商品房不存在質量瑕疵。我國合同法第153條之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根據房屋質量瑕疵對預購人合同目的能否實現的影響程度不同,開發商所承擔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也有所不同。
(四)明確要求出開發商協助辦理房地產權利證書及人住手續。根據合同履行中的協助履行的原則,不管預購人是否委託出賣人代辦房產證,出賣人都有責任協助預購人辦理房產證。一般情況下,辦理房產證應在房屋竣工驗收並人住後的三個月內辦理完畢。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辦理完畢,預購人可以給出賣人一定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仍不能辦理完畢,那麼預購人可要求出賣人承擔責任,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如果購房人在人住一年以後仍拿不到房產證,就應該查明不能按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原因。如果是項目本身合法而只是由於驗收滯後或出賣人工作效率不高,那麼購房人應督促出賣人盡快完成其應盡的義務。如果是項目違法或已經抵押,那麼購房人應盡快作出決策,或退房,或要求出賣人承擔損失,以免拖延而過了訴訟時效,使損失擴大。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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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投資期房有什麼風險
選擇一個適合自己、適合市場的很重要,也是最重要的前提,
社會在發展,要與內時俱進,即容使做也要要用新的思維和方式去運作,
還要看它現在的運作模式與你的條件以及資源是否適合,不要盲目的追隨,
【司浩俊】,他是互聯網的精英,幫助過很多人,你可以(伯度)請敎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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