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發商,甲方,乙方分別是什麼
開發商,現特指房地產開發商。就是從事土地開發、房屋開發的企業。
甲方、乙方的稱呼最早用於工程發承包關系中。甲方,即發出邀請的一方;乙方,是受邀方。
房屋買賣中,賣方是發邀的,所以是甲方,買方是乙方。
⑵ 關於建設工程項目業主、甲方、施工方之間的區別及關系
要建學校的話,一般情況下校方會提前做好學校的設計方案和圖紙,校方到施工階段會找一家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就是乙方,校方則是甲方,甲方大包給乙方;這時不存在業主,校方即是廣義的業主。
地產商開發小區則有所不同,因為建好後不是開發商使用,這時所有購買房子的就是業主,開發商是甲方。
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物業與建築上講的業主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
發包方,就是建設方,俗稱甲方;承包方,就是施工方,俗稱乙方。
業主,准確的說,是建築物的使用者;建設方,有可能是業主,也可能是開發商,也可能是代理。
施工方,就是施工單位。
(2)開發商和甲方的區別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性質:
工程建設項目具有唯一性、一次性、產品固定性、建設要素流動性、系統性、風險性等特徵。
項目的唯一性、產品的固定性和建設要素的流動性是工程建設項目的三個最基本特徵,影響或決定了工程建設項目其他技術、經濟和管理特徵及其管理方式和手段,因而也是工程招標需要把握的三個基本因素。
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規模一般較大,資金往往通過多種渠道籌措,除項目投資人自有資金、政府各類財政性資金外,可以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提供的信貸資金或贈款以及通過企業、社會團體等多種渠道融資。
這些投資建設資金按來源性質可以分為:國內資金和國外資金。國內資金又分為政府投資、國有企業投資和非國有投資等,不同性質的投資對工程招標有不同的約束要求。
⑶ 建設單位,業主,甲方有什麼區別
建設單位是指建築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或其它組織,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甲方在地產行業一般是指開發商。當甲方是房地產商時,建設單位與甲方都是房地產商,而購房的人是業主。建設單位與相對施工(建築)單位而言的。業主與相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其他監管機構而言的。
建設單位,業主,甲方一般情況下就是工程所有權人的不同稱謂。
當甲方是房地產商時,建設單位與甲方都是房地產商,而購房的人是業主。
建設單位與相對施工(建築)單位而言的。
業主與相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其他監管機構而言的。
甲方是相對乙方而言的,在合同中業主是甲方,所以常用甲方來稱謂。
業主強調的是建築物的所有權,即誰擁有這個建築物,業主可以發生變化,例如,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房子沒賣出去的時候,其業主是房地產公司,房子賣出後業主轉移到購房者。
建設單位是相對於施工單位來講的,誰要建這個建築物,誰就是建設單位。
甲方是源於合同簽訂中的甲乙雙方的,在建築施工過程中,一般甲方默認指的是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是動手蓋房子的公司
業主是房屋的所有者,就是買了房子的人
甲方是請建築公司來蓋房子的公司,也就是賣房子的公司
也就是業主從甲方那裡買房子,而甲方自己是不蓋房子的,甲方找建設單位來蓋房子
「建設單位」就我們可以理解為出資單位。
「甲方」是個合同中指代用詞,一般為合同中的出資方或委託方,「乙方」就是被委託方。甲方這個概念,這么說吧,假如你施工單位,那麼你和建設單位就是業主簽訂勞務合同接受其委託,那麼建設單位就是你的甲方;假如你和總包單位簽訂勞務合同,那麼總包方就是你的甲方。
「業主」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建設單位,也就是出錢的單位。
「發包方」在一般情況下指的就是業主,但是在工程允許分包的情況下他有可能是總包方。
其實這些概念上的問題也不用搞得那麼復雜,總之你只要記住一點,出錢的一定是甲方,誰給你支付工程款誰就是你的甲方,誰給他工程款誰就是他的甲方,而是你的大甲方。
呵呵!你的這個問題好像讓我回答得像是在說繞口令,還是有時間在線研究研究吧
建設方為工程施工方.
甲方一般為開發商.
業主當然就是指的買主.
⑷ 區別一下開發商 施工單位 和建設單位
一、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而開發商則是房地產開放經營的生產經營者。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和組織者,既可以是企事業單位,也可以是機關、團體以及組織。建設單位不賺開發商的錢。
二、開發商由於其一般也是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所以往往也具有建設單位的身份。但建設單位對其來說只是一個階段性的身份,工程項目建設只是其房地產生產經營的一部分活動。另外,開發商一般都屬於企業單位,具有法人身份。
三、建設單位就是工程的投資方,可能是開發商,也可能是企業或單位;施工單位是指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滿足建設單位的需要,只對對工程進行施工。建設單位不負責施工單位施工的。
(4)開發商和甲方的區別擴展閱讀
一、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依《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級並持有建築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建設單位是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組織、督促基本建設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設投資的基層單位。一般表現為: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編有獨立的總體設計和基本建設計劃,是基本建設法律關系的主體。
三、《建築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的罰款。
⑸ 開發商和建設單位有什麼區別呀
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而開發商則是房地產開放版經營的生產經營權者。
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和組織者,既可以是企事業單位,也可以是機關、團體以及組織。由於建設單位常常同時也是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人、工程建設合同中的甲方、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的招標人,以及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人,所以現實中也經常被稱為發包人、甲方、招標人和業主。但是,建設單位與發包人、甲方、招標人和業主的性質是不同的。因為,建設單位的工作活動從工程項目立項開始,到整體驗收並交付使用為止。發包、招投標、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只是工程建設的一項或者一部分活動,而業主則是一個所有者的身份。
開發商則是房地產開放經營的生產經營者,由於其一般也是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所以往往也具有建設單位的身份。但建設單位對其來說只是一個階段性的身份,工程項目建設只是其房地產生產經營的一部分活動。,另外,開發商一般都屬於企業單位,具有法人身份。
⑹ 甲方和發包商有什麼區別
甲方,是合同說法,合作的甲乙雙方。
發包商是誰是頭,誰是項目責任人的說法,也屬合作的說法。
⑺ 開發商和建設單位關系,區別
建設單位是工程抄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而開發商則是房地產開放經營的生產經營者。
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和組織者,既可以是企事業單位,也可以是機關、團體以及組織。由於建設單位常常同時也是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人、工程建設合同中的甲方、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的招標人,以及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人,所以現實中也經常被稱為發包人、甲方、招標人和業主。但是,建設單位與發包人、甲方、招標人和業主的性質是不同的。因為,建設單位的工作活動從工程項目立項開始,到整體驗收並交付使用為止。發包、招投標、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只是工程建設的一項或者一部分活動,而業主則是一個所有者的身份。
開發商則是房地產開放經營的生產經營者,由於其一般也是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所以往往也具有建設單位的身份。但建設單位對其來說只是一個階段性的身份,工程項目建設只是其房地產生產經營的一部分活動。,另外,開發商一般都屬於企業單位,具有法人身份。
⑻ 開發商和建設單位是一個概念嗎
不是
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
建設單位是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組織、督促基本建設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設投資的基層單位。一般表現為: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編有獨立的總體設計和基本建設計劃,是基本建設法律關系的主體。
(8)開發商和甲方的區別擴展閱讀:
建設單位職責
(1)應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工程檔案和資料的管理工作,並設專人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2)在工程招標及與參建各方簽訂協議或合同時,應對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的編制責任、套數、費用、質量和移交時間等提出明確要求。
(3)必須向參與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准確、齊全。
(4)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各類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建設單位應保證其規格、性能、質量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保證相關施工物資資料的完整、真實、有效。
(5)負責組織、監督和檢查參建單位工程資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也可委託監理單位檢查工程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並對規程規定應簽認的工程資料簽署意見。
(6)收集和匯總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立卷歸檔的工程檔案。
(7)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
(8)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移交城建檔案館。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建設單位
網路-開發商
⑼ 甲方就是開發商嗎
還有數學題
⑽ 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建設單位有什麼區別
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而開發商則是房地產開放經營的生產經營者。
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和組織者,既可以是企事業單位,也可以是機關、團體以及組織。由於建設單位常常同時也是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人、工程建設合同中的甲方、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的招標人,以及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人,所以現實中也經常被稱為發包人、甲方、招標人和業主。
但是,建設單位與發包人、甲方、招標人和業主的性質是不同的。因為,建設單位的工作活動從工程項目立項開始,到整體驗收並交付使用為止。發包、招投標、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只是工程建設的一項或者一部分活動,而業主則是一個所有者的身份。
開發商則是房地產開放經營的生產經營者,由於其一般也是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所以往往也具有建設單位的身份。但建設單位對其來說只是一個階段性的身份,工程項目建設只是其房地產生產經營的一部分活動。,另外,開發商一般都屬於企業單位,具有法人身份。
拓展資料
開發商這個名詞屢屢撞擊公眾視野--因其既承載著城市建設的光環與榮耀,又備受大眾對其財富價值觀的質疑性解讀。而一個有責任、有誠信、有思想的開發商必須面對時代、面對社會、面對公眾作出自己的價值判斷和行動回應。針對樓盤涉及到的開發商的比較多。我們也常寫成kfs。
開發商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應具備以下條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記的名稱和組織機構;有適應房地產開發經營需要的辦公用房;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工商登記後,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前提條件,但並非有了法人營業執照就可以進行房地產開發。
依《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級並持有建築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劃分為五個等級,其中一、二、三、四級企業能從事城市房地產開發業務,五級企業只能在本地區從事村鎮房地產開發經營。因此,審查開發商的資格不僅要從形式上看其有關證件是否齊全,還應從實質上去審查開發商有無相應的開發資格。為慎重起見,建議購房者盡量選擇被評為一級或二級企業的房地產開發商。
建設單位是指建築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也有例外,如:A公司承建某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影響到B公司所有的構築物,需對其進行改造、加固,經B公司同意後,委託C公司建設;此時A公司為出資方,A為建設單位,產權所有方B公司,業主為B公司。)建設單位也稱為業主單位或項目業主,指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主體或投資者,它也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主要履行:提出建設規劃、提供建設用地和建設資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