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貸款購買的期房,在未交房前把銀行款還完可直接更名嗎
法律上可以,關鍵要和開發商協商,未交房之前還銀行貸款還清後,要求銀行出具內已還清的手續容,然後到房管部門把預抵押注銷,這樣就和銀行沒關系了。然後要和開發商協商同意你更名,並到房管部門撤銷已備案的合同,按新的名字重做備案。當然有很多開發商怕麻煩,是不會協助你的,或者在合同里約定有簽定合同後不得更名,這樣就很難辦了。
⑵ 在沒交房的情況下如何更改房子的戶主呢
方法如下:
1、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申請轉移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
2、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權利人名稱變更和房屋現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一) 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
(二) 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三) 房屋翻建的;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 申請變更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3、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合同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2)期房沒交房之前都更名擴展閱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有權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1)申報不實的;
(2)塗改房屋權屬證書的;
(3)房屋權利滅失,而權利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注銷登記的;
(4)因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房屋權屬登記不實的。
2、注銷房屋權屬證書,登記機關應當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當事人,並收回原發放的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原房屋權屬證書作廢。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
3、登記機關應當對權利人(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30日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15日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⑶ 期房還沒交房,未辦理產證,我想賣了,可以直接更名嗎
備案就無法改名。
如果在產證下來之前更改名字,是必須要在開發商遞交材版料之前就申請權更改的,而且如果之前開發商沒有跟您承諾可以更名的話您也是沒有辦法操作的。備案前,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因此只要和開發商協商一致,購房合同是可以變更。
現在您的房子已經備案,更改名字已經沒有辦法。所以您只有通過二手房買賣進行處理,然後進行公證處理,等產證下來之後在進行產權證過戶。
⑷ 未交房的期房更名流程如何
到房交所咨詢
⑸ 房子未交付之前是否可以更名轉手
理論上是不可以轉讓或出售的,因為沒有房產證。只能等房產證下來才可以了,需要你繳納契稅,印花稅,手續費和住房維修基金。
⑹ 個未交房的期房,可以更改購房合同名字嗎
合同更名是期房轉讓的一種形式,為了避免炒房,以及購房者在期內房轉讓當中,逃避房地產交易容稅費,賺取房屋交易差價,國家七部委頒布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因此合同備案後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
但是實際操作中,在原購房者已經撤銷購房合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與開發商協商辦理合同更名,不需要繳納稅費,但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若原購房者沒有撤銷合同,可以與房屋的前買家協商將該套房可當做二手房進行買賣,需要交納二手房相關稅費。
房產合同更名的風險:
因期房未取得產權證,就當前房地產轉讓法規而言,合同更名行為亦可視為無效,所以買賣雙方當事人的權利難以得到保障。如果房產商配合進行合同更名,那麼地產商與新購房者簽訂的合同,等同於一手房買賣,更名後房產商與原購房者簽訂的合同進行作廢;如果房產商不支持更改房屋買受人,不重新簽訂購房合同,那麼合同更名手續無法辦理,合同更名亦無法進行下去,因此,合同更名還要取決於地產商是否支持。
⑺ 關於交房後,未辦理房產證之前是否可以轉名
如果沒有辦理房產證的,自己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不能轉讓房屋。
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房屋買賣合同權利轉讓的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一:謹防面積縮水。
注意事項二:謹防代繳稅費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約定「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如果購房人選擇由開發商代繳稅費,最好約定開發商在一定期限內向購房人出具繳納稅費發票等憑證,這樣可以有效防止開發商挪用資金。
注意事項三:預防經濟適用房小區內購買商品房的風險。
注意事項四:不要誤將開發商資料備案義務等同為辦理房產證義務如果購房人要委託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應當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注意事項五:交房不等於交鑰匙根據建設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十一條,在交接商品房時,開發商應當提交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簽署房屋交接單。根據該條款,開發商交鑰匙並不意味著已經履行了交房義務,如果交鑰匙後開發商仍未完整提交約定的兩書或證明文件,開發商應當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注意事項六:明確會所、車庫、雜物間等附屬物的歸屬。為了避免此類糾紛的發生,建議購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該商品房附屬的車庫、雜物間等是否隨同該商品房一並轉讓,是否可以辦理相關權屬證書。
注意事項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條件。購房人簽訂合同時一般選擇「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作為房屋交付條件。驗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聯合驗收合格。
驗收合格不等同於竣工驗收備案,竣工驗收備案要求更為嚴格,五家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僅是申請竣工驗收備案的條件之一,此外,開發商還需要取得消防、環保、規劃等部門的許可文件以及其他資料。律師提醒購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約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商品房的交付條件之一。
注意事項八:明確公共設施、基礎設施達到使用條件的日期,並規定違約責任。
⑻ 房子沒交房.怎麼更名
首先看全部繼承人是否對遺囑有異議,如果沒有異議,那麼遺囑,可以直接持內遺囑和親屬關注證明容到房管局報哪裡過戶手續就可以。部分地域要求對遺囑進行公證,或者要求通過法院的確權解決。按照房管局的要求進行就可以。但如果是遺囑期房的話 部分地區要等到交房之後再攜帶有關手續去房管局同上辦理。
⑼ 購買的期房,房產證還沒下來之前可以更名嗎
法律上可以,關鍵要和開發商協商,未交房之前還銀行貸款還清後,要求銀行內出具已還清的手續,然後到房管部容門把預抵押注銷,這樣就和銀行沒關系了。然後要和開發商協商同意你更名,並到房管部門撤銷已備案的合同,按新的名字重做備案。當然有很多開發商怕麻煩,是不會協助你的,或者在合同里約定有簽定合同後不得更名,這樣就很難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