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手房已經網簽備案,為什麼在房管局做不動產查詢還查不到這套房子
房產的所屬性質不一樣會造成你在做不動產查詢時查不到房產信息,房產交易一定要問清房產所屬性質,很多不是商品房。
② 怎麼查詢購房網簽是否成功
可以通過下面的方式查詢購房網簽是否成功
(2)期房網簽合同查詢不到擴展閱讀:
在房地產領域網簽就是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公布在網上。然後會給個網簽號,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
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後可以撤銷。一般的"網簽"程序是: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簽約系統,列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註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在電子商務領域又可以稱為電子締約、合同網簽。
參考資料;
網簽
③ 已網簽,買的期房,給的是預售合同,沒有拿房本,用身份證能夠查到購房信息嗎
購房網簽相當於抄在房屋管理部門將您的買賣協議備案,並在互聯網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但是不能代替過戶。
網簽後房管局的管理系統中保留有雙方網簽備案記錄,另外,網簽後購房者持有產生備案號的紙質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憑你的身份證到房管查詢到
④ 買期房如何進行網簽需要注意啥
1、網簽時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網簽時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3、網簽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4、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5、網簽時一定要認准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
對此,購房者在簽訂什麼是網簽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4)期房網簽合同查詢不到擴展閱讀:
優勢分析:
(1)先期預購,戶型、位置利於選擇。由於訂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銷售工作剛剛開始,開發項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戶型也在其中,購房者有了比較大的選擇餘地。
(2)價格能給予較大的優惠,一般為5%~10%,甚至更多。開發商開發一個樓盤一般需要1年~2年的時間,甚至更長。為了及時收回現金,對購買期房持極大的歡迎態度。
(3)付款輕松,隨施工進度付款,一般分為三次。
第一付款時間為取得預售證時,一般僅付1萬元~2萬元的定金和總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
第二次付款時間是工程進行到一半時,付款額約為總房款的60%;
第三次付款時間為房屋已經交工或即將投入使用時,購房者將餘下的款項付完,同時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也可選擇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交付全款,可獲得更大的優惠。
(4)工程質量隨時可見,便於監督和提出意見。從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購房者就可隨時去觀看工程進度,對於房屋結構、牆體構造、水暖電等設備管路、管線、介面這些建好以後不易觀察的部分,這時都可一覽無余。
⑤ 吉林市買了期房,交了首付,網簽了但沒有合同怎麼查網簽沒有
網簽並不是復真的在網上簽約,制而是因為合同的模板內容是房管局網頁里設定的固定版本,且除房號,價格,購買人信息等之外的內容都是統一固定的,當開發商將購買人的信息及購買信息輸入相關位置,由開發商及購買人在電腦上瀏覽確認准確無誤,就提交備案,一旦提交,修改比較難。然後就按照所提交的樣式,列印4-7份(份數與是否貸款有關),由開發商及購房者簽字及蓋章,然後各自保存,其中幾份分別送入相關部門,比如,貸款銀行需要正本一份,房管局需要正本一份等等。所以說,網簽還是要簽訂正式合同的,所簽訂的合同在每一頁的最下邊會顯示備案號:XXXXXXXXXXXXXXXX,的內容,這就說明目前所簽的合同和網上提交的內容是一樣的,且已經備案。
⑥ 期房付了首付,簽合同,沒有網簽備案表查到能辦按揭貸款嗎
沒有網簽備案的房子,說明交易手續不完整,是無法辦理住房貸款的。
⑦ 買期房貸款沒下來能查詢網簽合同備案信息嗎
買房房貸沒有下來,那也可以查詢網簽合同備案信息,只要你們簽訂了合同的情況下,那麼就可以查詢備案信息,這個是可以查詢。
⑧ 簽訂的期房預售合同要到建委去備案,並且可在建委的網上可以查到,但是已查到登記了,可是房產商卻說沒備
在實踐中,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是合同的有效要件,還是對抗要件,學者們的看法並不一致。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是合同的對抗要件,而不是有效要件。首先,從法律的規定來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都規定,預售方應當將預售合同報有關部門登記備案。這就十分明確地說明,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在先,登記備案在後,而登記機關只能對有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予以登記備案。其次,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預購方處於比較弱的地位,面臨的風險比預售方要大得多。所以,如果認為登記備案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有效條件,那麼沒有經過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就是無效合同。這樣,一旦商品房預售合同沒有登記備案,預售方就不會受合同的約束,可以任意將商品房再預售第三人,預購方也就無法追究預售方的違約責任,這極不利於保護預購方的利益。所以,登記備案不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有效條件,而應當是對抗要件。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具有預告登記的性質。所謂預告登記,是指權利人在對未來取得的物權享有請求權時,法律為保護這一請求權的實現而對其進行的登記。預告登記的目的在於保全權利人的請求權,以確保權利人於將來能夠取得物權,它具有排他性,可以對抗第三人。預告登記是將物權法的規則施加於債權法,給予屬於債權法的請求權以排他的物權效力,其本質屬於物權法向債權法的擴張。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由於商品房尚沒有建成,所以,也就不可能產生商品房的物權變更登記問題,而只能是進行預售合同的登記。預購方經過登記所取得的是待建房屋所有權的請求權,而不是一種物權。預購方根據這種請求權,就可以在商品房建成後,請求預售方交付房屋並辦理物權的變更登記。同時,在沒有交付房屋前,預售方將預售房屋轉讓給第三人的,對預購方也是無效的。可見,盡管預售合同登記所產生的僅是一種請求權,但卻具有物權的排他性質,有學者將其稱之為准物權。所以,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具有預告登記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