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內部自建居民住宅房買給本企業職工算什麼性質的房
有政府發的房產證就可以自由買賣;沒有的,就是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㈡ 企業自建職工住房如何核算
主要掌握幾下會計科目核算方法:
一、先通過在建工程---XXXX,依法、合理歸集建造成本費用。典型分錄:借記在建工程,貸記銀行存款、工程物資等科目。
二、區分專用借款應付利息是否符合資本化條件:符合資本化條件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否則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三、待工程竣工結轉,轉入固定資產----房屋建築---XXXX。主要分錄: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在建工程,一般按照等於或者不少於20年折舊。
四、理論上達到可使用狀態的次月開始計提折舊,會計實務中多是竣工決算完成交付後次月,開始計提折舊,殘值率3%~5%。
五、每月折舊按照企業會計准則----應付職工薪酬處理。一般借記:管理費用--職工薪酬--非貨幣福利,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貸記:累計折舊。
六、注意項五:目前中小企業尚未正規若此。多數企業計提折舊時沿用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折舊費,貸記累計折舊。也就是說多數中小企業計提折舊尚未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核算。這時候統計出來的應付職工薪酬會縮水。
七、注意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無論管理費用,還是負債科目,都可適當甚至下設明細科目來核算,其中管理費用項下可依該項具體准則設置較多明細科目,而負債科目雖可簡化,仍需妥為銜接、以示區別、便於核對。也有企業負債科目不設明細,一旦出現差異,查找起來比較困難。
㈢ 企業或事業單位自建的職工宿舍是不是民用建築
屬於民用建築! 民用建築 Civil Building
即非生產性建築
,指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築的總稱。
民用建築按使用功能可分為 居住建築和 公共建築兩大類。
民用建築具體分類:
居住建築
住宅建築: 住宅、 公寓、 別墅等
宿舍建築:單身 宿舍、學生宿舍、職工宿舍等
公共建築
教育建築: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高等院校、職業學校、 特殊教育學校等
辦公建築:各級立法、司法、黨委、政府辦公樓,商務、企業、事業、團體、社區辦公樓等
科研建築:實驗樓、科研樓、設計樓等
文化建築:劇院、電影院、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文化館、展覽館、音樂廳、禮堂等
商業建築: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菜市場、旅館、飲食店、銀行、郵局等
體育建築: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健身房等
醫療建築: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康復中心、急救中心、療養院等
交通建築:汽車客運站、港口客運站、鐵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樓、地鐵站等
司法建築:法院、看守所、監獄等
紀念建築:紀念碑、紀念館、紀念塔、故居等
園林建築:動物園、植物園、游樂場、旅遊景點建築、 城市建築小品等
綜合建築:多功能綜合大樓、 商住樓、商務中心等
銀川向企事業單位徵集公租房建設項目 單位可利用自有土地建集體宿舍,解決在職職工住房困難問題
2012年8月14日,銀川市住房保障局和銀川市工信局聯合發布通告,向全市企事業單位徵集2013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以解決各單位在職職工住房困難問題。經銀川市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批准立項列入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
單套建築面積低於60平方米
據了解,此次徵集的公共租賃住房其中一項為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利用自有土地集中建設的公寓、宿舍。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用地實行劃撥供應,社會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用地可採用出讓、租賃或作價入股等方式有償使用。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體宿舍。單套建築面積最大不得超過60平方米,配備必要的文化、體育和生活設施。根據《銀川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申報單位須有一定數量住房困難職工
通知要求,申報項目的企事業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有自有土地且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土地性質可用於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具有滿足工程建設的相應資金(國家補助占總投資的10%-20%,其他資金需企業自籌);有一定數量且符合《銀川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的在職住房困難職工;項目必須於2012年11月底前完成項目前期施工手續。
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於2012年8月25日前向銀川市住房保障局提交申請。申請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擬建項目名稱、項目地址、總投資、建築面積、建築套數、土地及資金落實到位情況等。
員工無產權,不算福利分房
省住建廳負責人稱:公租房不像廉租房經適房那樣嚴格審定租賃對象,否則保障面會很窄
企事業單位投入保障房建設大潮,是否重開「福利分房」閘門?這樣的質疑聲不絕於耳。
北京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韓世同認為,單位自建保障房,不能只給自家人。此外有市民質疑:如此一來,會普遍出現「有錢企業益員工」的情況。
對此省住建廳有關負責人接受羊城晚報采訪時表示,企事業單位自建保障房,在廉租房、經適房方面,房源要全部統交政府分配,員工必須和社會上其他住房困難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在公租房方面,限制比較寬松,但員工禁止擁有產權,因此不算重開「福利分房」閘門。
主要靠租金來限定公租房
羊城晚報:現在有人說房改又回到原點———企業只要有實力,就可以向政府買地建房,分給員工。是否如此?
住建廳負責人:這裡面有誤解。首先,個人沒有公租房的產權,只有企業擁有公租房產權(根據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其次,在員工條件審定方面,我們沒有訂立「一刀切」標准,因為企業要吸引人才,提供宿舍算是一個福利,即使沒有保障房政策,很多企業也會通過購買商品房、或存量公房來提供宿舍;再次,廉租房不超過50平方米、公租房不超過60平方米,這些硬規定必須遵守。
當然,公租房不像廉租房、經適房那樣嚴格審定租賃對象,否則保障面會很窄。政府主要還是靠租金來限定公租房,即租金不超過市場價的80%,現在我們覺得只要略低於市場價應該也算公租房。
我們現在還提倡廉租房和公租房合在一起建設,但不同對象的租金不同,企業混建公租房、廉租房是值得提倡的,這樣可以避免產生「貧民區」。
㈣ 企業利用自有地建職工住宅樓是否要辦理「招拍掛"
利用自有劃撥地建成的住宅樓,土地性質仍然為"劃撥".不能作為商品房買賣.如果上市交易要按有關規定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證.
㈤ 事業單位能不能自建職工住宅
當然能了。。。。。
㈥ 單位自建住房低於建造價格出售給職工,是否納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3號)第一條規定,根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關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間,按照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房改成本價格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職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價格低於房屋建造成本價格或市場價格而取得的差價收益,免徵個人所得稅。第二條規定,除上述規定情形外,單位按低於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職工實際支付的購房價款低於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的差額),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 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款所稱差價部分,是指職工實際支付的購房價款低於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的差額。第三條規定,對職工取得的上述應稅所得,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辦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先將全部所得數額除以12,按其商數並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表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根據全部所得數額、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征稅。
㈦ 自建住宅兩棟一棟用於職工宿舍一棟用於轉讓給丁價款3000萬元怎麼算應交稅費
轉讓兩年前企業自建的倉庫,成本 60 萬元,轉讓的...借:應收外匯賬款(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簽訂以貨換貨合同一份,用庫存的 3000 萬元A 型.
㈧ 自建公房什麼意思
自建公房:單位自建公房。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