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發商有權永久性徵收農民土地嗎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版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權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B. 房地產開發商佔用農民房屋、土地怎樣賠償
每個地方的經濟發展不一樣,所以賠償的金額也不一樣,如果土地是農業,要有國土局的批文和相應的補償條例出來的.可以看看當地主管部門的行文的,這些都是公開的東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C. 開發商徵用農村在用農田
你好抄,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土地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鄉鎮為單位經統計主管機關統計的前三年耕地年產值的平均數為基數,根據你所在的地方農民生活水平由批准徵收土地的機關批准補償倍數最終得出每畝地及安置人口的補償標准,數額多少各個地區不一樣,建議咨詢潛江本地律師。如果解決了你的疑問,請好評,萬事如意。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不作為實際案件處理依據,具體情況網上說不清楚,不要追問,請在線下委託當地律師處理,自己擅自處理案件後果自負。
只接聽本地電話,外地當事人見諒,謝謝。
D. 房地產開發商,徵用農民耕地和房屋搞地產開發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農民依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法律依據又是什麼
首先征地不是違法抄的,根據行政法的規定,徵用正在使用的耕地、農民宅基地,需要經過縣級以上人們政府的簽字同意,並給予相應賠償,其實像這種征地的事情,很大一部分會在開發商、農民之間產生分歧,然後就會由政府向農民施壓,往往征地是會成功的,但是賠償款會很久才能全額領取,所以要看具體怎麼操作了,主動權在開發商、農民手中,不要怕政府的施壓,團結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
E. 開發商徵用農村土地十幾年,至今未開發。。。村民是否可以收回
開發商無權徵收土地,如果是合法徵收,可以恢復耕種,但所有權性質已經改變。
F. 農田被開發商徵收,村裡不安田畝按人口怎麼辦
農田被開發商徵收村裡不按田某按人口發放。按人口發放之後。現在的田某雖然是劃分到各家各戶,但他還是集體的。村裡面要另外給你安排田畝給你栽種就可以了。
G. 農村集體土地被開發商徵用地方政府參與農民最終能得到多少補償
徵收耕 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 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回。根據d
《中答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條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H. 請問開發商徵用農村土地應該辦理哪些手續詳細點。謝謝
您好,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徵收土地一般應當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辦理:
一、申請用地程序
建設單位持經批準的設計任務或初步設計、年度基本建設計劃以及地方政府規定需提交的相應材料、證明或圖片,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同時填寫《建設用地申請表》,並附下列材料:
1、建設單位依法設立的有關證明;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4、初步設計或者其他有關材料;
5、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
6、佔有耕地的,提出補充耕地該案;
7、建設項目位於地質災害地區的,應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8、提供地價評估報告。
二、受理申請並審查有關文件的程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建設用地的申請、審查、報表工作,對應受理的建設項目,在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該案和供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查。
三、審批用地程序
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收到上報土地審批文件,按規定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後,實行土地管理部門內部會審制度審批土地。
四、征地實施程序
經批準的建設用地,由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1、征地公告。公告的內容包括:批准征地的機關、文號、土地用途、范圍、面積、征地補償標准、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補償的期限等。
2、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3、安置農業人口。
4、徵收用地單位的費稅。
5、協調征地爭議。
五、簽發用地證書程序
1、有償使用土地的,應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以劃拔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單位簽發《國有土地劃拔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准書》。
3、用地單位持使用土地證書辦理土地登記。
六、頒發土地使用證程序
用地單位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經測繪部門測繪,核定用地面積、確認土地權屬界限,地籍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後,由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證,作為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
I. 開發商強制性徵用農民土地合法嗎有哪些法律條文規定的對於開發商的徵用土地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這個不是開發抄商徵用? 是政府建設徵用 你問標准 標準是當地政府定的 不是全國統一的 這個東西主要看你覺得給多少合適 一般的都是不管給多少 然後再要一點 這是無腦的 然後是有腦筋的 自己通過土地的價值 對於開發商的主要性 用的性質 以及自己的條件等等 自己心理有個數字 要多少 最少給多少 心中有數 當然中間跟開放商政府等等的較量也很有學問 考驗能力 最傻的就是聽別人說給多少多少 然後不給就不行 一直強硬 不給別人台階下 也不給自己台階下
這個東西 我覺得還是要有一個心理底線 然後從中根據情況變化 懂得見好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