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濟南一開發商為了賣房,竟然造假地鐵站宣傳,業主這是被欺騙了嗎
毋庸置疑,業主肯定是被欺騙了,因為這涉及到虛假宣傳,是鐵板釘釘的事實!真的是為了賣房,使盡渾身解數,開發商的這種行為也遭到了相關部門的嚴重處罰,真的是讓人感覺世間之大、無奇不有!
未批先建不屬實山東濟南某個房地產公司為了忽悠眾人購房,直接在樓盤附近造了一個假地鐵站牌,因為很多的人對於城市交通建設規劃不是非常清楚,都以為是地鐵八號線正在建設當中。如今,濟南軌道交通集團對外發表聲明:未批先建是不屬實的!城市建設對於樓盤受歡迎程度肯定是有著極其大的影響,但是這也不應該作為某些商家故意虛假宣傳的做法,因為這已經違背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對於消費者來說,更是一種欺騙,難以讓人接受!
B. 濟南歷下碧桂園總開發商是誰羅文強嗎
是的,你的消息是非常准確的,濟南歷下碧桂園總開發商就是羅文強,這個人是非常有能力的!
C. 濟南都有哪些著名開發商。
海信,海爾綠城,魯能,天鴻,保利,陽光100,鑫苑,海納,偉東,城基,南益,萊鋼,群盛,華辰,本地的還有重汽,銀座,天業等等.
D. 濟南兩部門發文:禁止房企強制委託辦理不動產登記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發《關於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第三方代理商品房不動產登記等有關業務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為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將進一步強化商品房交易監管,規范不動產登記、貸款抵押手續辦理行為 。
通知全文如下:
一、開發企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對需辦理貸款業務的購房人,應會同商業銀行為購房人提供商品房預抵押服務,明確業務流程,並公示各方責任事項,不得向購房人收取費用。
二、開發企業在交付商品房後,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及時為購房人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及抵押登記提供服務,不得向購房人收取費用。
三、開發企業委託第三方機構為購房人代理商品房轉移登記、抵押登記等業務的,應簽定委託協議,明確委託事項及服務內容。
四、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相關登記業務時,對購房人反映開發企業拒不配合辦證的,應當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給住建部門進行督促。
五、本通知下發之後,開發企業在辦理相關業務時,要嚴格按本通知執行。對違反本通知要求,仍然扣押購房人資料、拒不配合購房人辦證、強制委託等情況的,將採取通報、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等措施予以懲戒。
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商河縣、平陰縣參照本通知執行。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 請問濟南比較大的房地產開發商有哪些
山東魯能
萬達
海爾
山東銀座地產
杭州外海集團
保利地產
泉景地產
濟南四建
三箭地產
F. 濟南如何查詢購房網簽
1,搜索濟南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點擊進入網站。
購房網簽注意事項:
網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第五,一定要認准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另外,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於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