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欠開發商分期房款購房合同己備案,開發商欠建築商工程款,但建築商經法院執行
因為你買的開發商的房雖然合同備案了,但是並沒有辦證,而且你也沒有付清尾款,回房子答依舊屬於開發商,只是開發商和你簽訂合同而已,只有付清尾款取得這個房子的不動產權證,才能算是你的房。因為建築商起訴開發商,並且申請執行,法院要求你付款並不是要你直接向建築商支付,你應該向開發商支付,並且要求開發商開立不動產發票,證明你已經付清房款,至於開發商和建築商之間的糾紛與你無關。
如果你拒不付款,那結局只能是法院拍賣房子,首付退給你,剩餘的退給建築商。所以,你應該做的就是支付剩餘房款,向開發商支付。
㈡ 開發商欠承建商工程款,承建商因借債抵押房子給第三人,請問合法嗎
我來回答像這種情況,開發商欠成交承建商的工程款承建商呢,因借債抵扣房子給第3人,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
㈢ 開發商沒有欠承包單位的工程款,但承包單位欠工人的錢,工人該找誰要錢
向承包商要,如果承包商拿了錢不給,就到勞動部門去舉報,勞動部門是可以通過開發商扣下承包商的餘款的,根據現在的法律法規,開發商是有監管承包商發放工人工資的義務的。
㈣ 開發商欠承包商80萬以兩套房低,承包商以四十萬和我簽一套,開發商不出面簽安全嗎
可以的 但一定要仔細 詳細看明白各種合同 如果自己沒有把握 最好請律師幫忙
㈤ 某開發商欠債累累,我們住進我買的爛尾樓。但由於開發商也欠很多承建商的錢。承建商是否有權不許我們住沒
無權
㈥ 開發商欠承包商工程錢導致停工,承包商無奈給農民工打了工資欠條,承包商的行為
你說呢
㈦ 開發商欠承包商工程款,承包商欠工人工資,承包商以開發商欠資為由不發工人工資,勞動監察有沒有權力讓承
勞動監察大隊有權力讓承包商強制發工資,如承包商確實支付不了,勞動監察大隊還可以責令開發商墊付。
㈧ 因開發商欠錢,承包商無法支付工錢,找開發商討薪是否可以,討薪的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由誰負責。
應該找承包商要工錢,找開發商沒用。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版電權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㈨ 承包商已死欠的債可以找開發商嗎
可以提出要復求建設單制位承擔有關付款義務。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㈩ 開發商以未結算為理由拖欠承建商工程款
這位朋友你好:
您問開發商以未結算為理由拖欠承建商工程款?
答:您提版的問題是個權別的開發商管用的伎倆、它不給錢反而倒打一耙,把自己洗的乾乾靜靜,把問題都推給施工企業,但是有良知的人都懂,哪些「開發商」他們會什麼?明白什麼?能幹寫什麼?答「就會詐騙、就明白自己合適、就會干喪天害理的事」,上述這些已經是都懂得的事情,因此勸您別再與這些人將什麼大道理,就是按您上述說的1、從交房至今已近兩年,請有良知的人想想,哪有那麼傻的人,二年不交計算的?2、取得銷售房屋的大產權是否視為開發商對承建方的結算書的確認,難道他的商品房都賣完了,我們還沒有叫預算,天下哪個人信;3、這種行為是不是屬於惡意拖欠工程款,有點輕,您就拿這幾條款到法院訴訟,別無選擇,如果您還一味的找人嘮嘮,白費,我仔細看您說的過程,與我們2000年得官事一樣,最後勝者還是我們,朋友別猶豫了,快拿起筆、紙就是告,祝您訴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