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房辦理更名手續的話,開發商要收更名費,請問開發商這樣做對不對有沒有法律依據。我該怎麼辦
本人理解抄,如果開發商沒有和你簽訂正式的合同,應該不產生什麼費用,因此收取更名費屬於不合理的要求,但是,如果已經簽訂正式合同,並已經進行網上備案了,那麼收取更名費應該算是合理。
按照你描述的情況,更名費的收取不合理!
㈡ 開發商要收取6萬元更名費嗎
你好,收取更名費是不合理的,一般情況下只需3元/每平方米,就可以了。
希望能夠幫到你。
㈢ 房地產商收取所謂「更名費」是否合理
房地產商收取所謂「更名費」是不合理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說,購買的是未辦理房產證的二手房,那麼是沒有取得領取權屬證書的,是不可以進行轉讓的,更不要說更名了。而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3)開發商要更名費怎麼辦擴展閱讀:
因預售商品房的交易過程通常比較漫長,從商品房預購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到預購人取得房產證之間會經過較長的周期,如果預購人選擇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部分開發商可能以需要將預購人的名字更改為新的購房者為由向購房者要求支付一筆更名費。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持續升溫,房屋價格可能在該期間出現大幅度上漲,越來越多的商品房預購人為了獲取房屋差價的利潤,選擇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這也是實踐中開發商收取更名費的普遍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南寧法院網-「更名費」收取無依據 開發商應予退還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㈣ 開發商處更名費一般怎麼收是誰收買這樣的房子要注意什麼
開發商自己收取。這個你得和開發商協商。
㈤ 更名費是怎麼回事現有一套期房准備轉賣給別人,開發商要求交更名費,是否合理
新房轉合同更名需要開發商同意和配合,屬於一種解約行為,此項業務也給開發商造成版了一定的工權作負擔,開發商要求收取一定的費用也是合情合理的。
原房主所購買的房為新房,只是和開發商簽了合同,開發商還沒有向房管局備案,這種情況下新業主直接和原業主達成協議,然後由原業主出面,開發商同意後與原業主解除合同,與新業主重新簽定合同,將備案信息更改為新業主的信息就可以了,這樣的交易方式叫「合同更名」。
㈥ 開發商向購房戶索要「更名費」請問更名是什麼合同上的名。應該哪方出財富懸賞。急
這個應該是不符合規定的吧 可以咨詢下律師
㈦ 請問買樓時候開發商向我們要3000的更名費,我們給了,但是沒給我們票怎麼辦
1、估計是被售樓的私佔了。
2、有證據可以投訴的。
3、亂收款要查處的。
㈧ 買新房遇到開放商要更名費問題應該怎樣處理新房還要更名費,要怎麼辦啊
如果你是直接找開發商買一手房的,那麼更名費這個就是亂收費,如果你是找房產中介的,那可能是中介在賺你們的錢。更名現在在我國屬於違法行為。。。。僅此建議··
㈨ 二手房交易開發商要收更名費合理嗎
二手房交易開發商要收更名費是合理的。
二手房過戶更名手續是:
(1)如是房版改房,需提供權原售房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供暖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夫妻雙方寫變更申請並簡單註明理由;
(2)結婚證復印件(核驗原件);
(3)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4)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5)房屋所有權證;
(6)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7)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8)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房產證印花稅5 元,其餘任何費用均不需交納。
㈩ 買新房交了更名費,現在開發商違約了,要退房,請問更名費能退嗎
開發商違約,就要退還你所交的一切費用,包括更名費,不過你要保留所有票據。如果你們簽的購房合同中「違約責任」一項寫明了某方違約要支付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還要賠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