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在上海市允許買賣期房嗎
當然可以買賣期房啦,沒有禁止啊。
② 國家有沒有出台禁止期房再轉讓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
國家沒有出台相關的正式法律法規
③ 期房可以轉讓嗎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的同意專方能同屬受讓方簽訂新的買賣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④ 期房的風險有哪些,能不能避免期房的風險
期房,顧名思義,我們可以聯想到期貨,期房即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稱為期房。即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預售合同。
一般情況下,期房的價格較低,挑選餘地較大,但由於是先付款後交房,因此購房消費的過程和結果要依賴於購房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而購房合同的履行,不僅受開發商自身經營的影響,還受到許多客觀因素的制約。
1、查看售樓處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售房單位是否相符,預售許可證的日期是否過期,現在很多地區已禁止買賣期房
2、上網查找工程商的評價,是否有不良記錄,這些在網上都有信用檔案的;查看所在小區的物業是哪家,同樣上網查看物業公司的信譽。一般大型的房地產商的信譽基本沒問題,資金周轉壓力小,出問題的可能不大。主要是一些資歷淺的小公司。
3、到施工場地具體看一下施工情況,看樓房已經實施到什麼程度,施工人員的狀態,是否在正常施工等
4、付款的時間及方式,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這樣不僅可以減輕經濟壓力,同時也是對開發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約束。雙方可約定按房產的工程進度逐筆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產權證書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付清最後一筆款項。
5、違約責任的約定,約定如果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應如何賠償購房者的經濟損失。這個是跟購銷合同不同的一個合約,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一般的違約條款,購房者只能等合同約定時間到期後,方可要求賠償或退款,而這個期間不但包括合同本身的期限,還要包括漫長的協商、談判或是訴訟期限,非常不利於購房者的權利保護。而事先在合同中訂立"預期違約"條款後,如果再發生工程的實際進度與約定進度嚴重不符情況,或到期根本無法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可按合同規定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開發商即時賠付經濟損失或退還房款,協商不成,可直接採取起訴、仲裁等司法補救方法,這在時間、具體上都更加切實保護了購房者的權利。
望採納,謝謝!!
⑤ 為什麼三亞出台房地產調控措施明確限購范圍和區域禁止期房轉讓和限制現房轉讓
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省家庭售房
三亞堅持以精細化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將全面加強商品房價格備案管理,嚴格管理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今後,在三亞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項目(含商品住房、酒店式公寓、產權式酒店等項目)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時,應當合理確定預售價格並向物價部門申報價格備案。方案實施之日前已辦理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的商品房項目,應在方案發布後1個月內到物價部門完善備案手續,如1個月內未完善備案手續,依法暫停其預售或現售資格。
若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頂格處罰並曝光
同時,三亞市住建部門須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簽訂責任書。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必須信守承諾、誠信經營,如有違反住建部確定的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或10種違法違規行為,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該市住建、工商、物價、稅務等部門將加強聯動,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涉及虛假宣傳、違法廣告、囤積房源、捂盤惜售、人為製造房源緊張、哄抬房價、不明碼標價、違規銷售、一房多賣、「黑中介」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頂格處罰,並進行公開曝光。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住房包括商品住宅、產權式酒店客房、符合轉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商品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
⑥ 請問現在是禁止新房的期房銷售嗎
現在政府在新房這塊並沒有明文規定不能出售期房。現在開發商開發的樓盤,是需要封專頂之後才能拿到《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是政府早在2005年,國務院七部委發布《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明令禁止期房轉讓,這個文件指的是還沒交樓的二手期房。
⑦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中有沒有關於禁止交易期房的強制性規定
1、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中有沒有關於禁止交易期房的強制性規定,允許期房交易;
2、這合同屬於無效,違反房地產法38條(6)款規定:該房屋在你朋友未取得房權證書的情況下不能上市買賣交易!
⑧ 買房簽合同注意哪些禁止發生購房糾紛!
1、開發商的五證是否齊全?
注意一定要看原件,這里不是強調哪五個專證件屬,而是這些證件的原件,一面上當受騙。
2、使用專業的合同
我們的合同一定要到房產局的官方網站上免下載表格這樣才是最准確的以免發生糾紛也讓自己難受。
3、購買期房一定要地注意購買時間
購買期房在簽合同時要注意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總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4、明確物業管理內容
物業管理費以及范圍都要業主自己仔細看看,以免影響到自己的權益。
5、仔細考究補充協議內容
有的合同需要雙方都去考究以免出現問題。
6、明確違約責任
大到哪些款項屬於違約,小到違約需要給予哪些補償,這些都要認真查看,仔細推敲,避免對自己不利的條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6-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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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現在是不是不允許賣期房了呢
可以賣。具體買賣流程如下:
1、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2、買方支付賣方定金;
3、賣方去銀行辦理解押手續;
4、雙方共同去做房屋過戶;
5、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水、電、氣、暖、物業費,原房主戶口必須遷出);
6、買方全款付清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