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還在還貸的期房怎麼轉讓三種情況看過來
最近遇到很多人問關於已經買的期房想要出售怎麼辦?購房指南於是特地整理了關於期房轉讓的幾種情況。
相比現房,期房轉賣相對比較麻煩,與普通的二手房交易不同,期房的轉賣需完成期房的權益轉讓。期房的權益轉讓是指預售商品房的預購人將其所預購的商品房的期權,轉讓給受讓人的法律行為。
先鋪墊一些基礎知識:期房現房是如何轉化的?
期房轉化為現房在實踐中有兩個條件:一是預購人與開發商簽署了房屋交接書,二是開發商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
當滿足上述兩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時,期房概念消失,權益轉讓受到阻礙,預購人可以待取得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後,以二手房過戶的形式實現轉讓。這種情況就簡單多了,在此不多敘述,那接下來只講期房如何實現轉讓。
首先,期房轉讓要滿足以下條件:
條件一:房屋尚處在期房階段
也就是還沒有滿足上面提到的期房轉化為現房的任何一個條件,期房尚不能以二手房過戶的形式實現轉讓。
條件二:須徵得開發商同意
預購人必需取得開發商的同意,方能實現權益轉讓。開發商通常採用在預購人與受讓人簽訂的《權益轉讓書》上加蓋公章的形式,表明開發商已經同意該房產產權的轉讓。
那麼問題來了,貸款未還完是否允許轉讓?
期房在還貸期間是允許轉讓的,但因為還存在房屋的買賣關系和借貸關系,因此轉讓必須徵得開發商和貸款銀行的同意。開發商和貸款銀行同意轉讓的,需要轉讓人,開發商與受讓人共同辦理預售預購登記的變更手續,並與貸款銀行變更借貸合同的當事人。
期房轉讓的幾種情況:
情況一:付清全款時的權益轉讓
如果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可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並書面通知房產商。第三方與開發商重新簽訂購房協議,權益轉讓。
情況二:仍在還房貸中的權益轉讓
如果在銀行有抵押貸款且貸款尚未還清的,可根據《擔保法》49條規定:抵押期間想轉讓的話,應通知銀行並告訴第三方轉讓物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至於銀行貸款既可一次性還清後再轉讓,也可辦理轉貸手續,由第三方繼續還貸都可以,當然雙方不要忘了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
情況三:未全部付清房款的權益轉讓
如果未全部付清房款,比如連首付都還未交齊的情況,第一預購人需徵得開發商同意,與開發商辦理變更手續,並向開發商交一部分轉讓費用。
也就是說,要從法律上解除在預售合同中與開發商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權益轉讓中的受讓人繼受,開發商重新與第三方簽期房購買合同。
那麼問題又來了,轉讓期房還要繳稅嗎?
轉讓期房的預購人既是向開發商預購期房的買方,又是向受讓人轉讓房屋期權的賣方,因此在開發商、預購人和受讓人之間形成了連續的兩次交易行為。
根據規定,權益轉讓中的預購人必須繳納他與開發商形成的預售合同關系所產生的契稅,而受讓人則應當在申領自己的小產證時繳納權益轉讓協議關系所產生的契稅。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7-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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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轉讓期房有哪些流程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的同專意方能同受讓方簽訂新的買賣合屬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3. 期房能貸款嗎,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期房需要的條件: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了按期償還貸款內的能力和意願,資容信良好。
2.有經過相關部門登記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有不少於總購房款30%的自籌資金。
4.同意用所購買的住房進行抵押。
5.同意辦理貸款綜合保險業務。
6.有保證人同意為其擔保到領取產權證為止,並且進行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後交貸款銀行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存。
在期房按揭的過程中,需要提供的資料也是很多的,包括有:借款人及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繳納不低於購房總價款30%自籌資金的憑據,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產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准備好這些證件資料以後就可以通過步驟辦理貸款業務了。
4. 轉賣期房需要怎麼操作
期房轉讓要滿足以下條件:
條件一:房屋尚處在期房階段
也就是還沒有滿足上面提到的期房轉化為現房的任何一個條件,期房尚不能以二手房過戶的形式實現轉讓。
條件二:須徵得開發商同意
預購人必需取得開發商的同意,方能實現權益轉讓。開發商通常採用在預購人與受讓人簽訂的《權益轉讓書》上加蓋公章的形式,表明開發商已經同意該房產產權的轉讓。
貸款未還完是否允許轉讓?
期房在還貸期間是允許轉讓的,但因為還存在房屋的買賣關系和借貸關系,因此轉讓必須徵得開發商和貸款銀行的同意。開發商和貸款銀行同意轉讓的,需要轉讓人,開發商與受讓人共同辦理預售預購登記的變更手續,並與貸款銀行變更借貸合同的當事人。
期房轉讓的幾種情況:
情況一:付清全款時的權益轉讓
如果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可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並書面通知房產商。第三方與開發商重新簽訂購房協議,權益轉讓。
情況二:仍在還房貸中的權益轉讓
如果在銀行有抵押貸款且貸款尚未還清的,可根據《擔保法》49條規定:抵押期間想轉讓的話,應通知銀行並告訴第三方轉讓物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至於銀行貸款既可一次性還清後再轉讓,也可辦理轉貸手續,由第三方繼續還貸都可以,當然雙方不要忘了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
情況三:未全部付清房款的權益轉讓
如果未全部付清房款,比如連首付都還未交齊的情況,第一預購人需徵得開發商同意,與開發商辦理變更手續,並向開發商交一部分轉讓費用。
也就是說,要從法律上解除在預售合同中與開發商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權益轉讓中的受讓人繼受,開發商重新與第三方簽期房購買合同。
5. 買的期房,辦了貸款,什麼時候能賣,怎麼走手續
根據《擔保法》和《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抵押貸款的房地產必須經過抵專押權人(屬就是銀行)同意才能轉讓或者出租,但是要讓銀行同意,要提供新的擔保。否則不能買賣。唯一的辦法是讓買方先付錢,等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辦手續。
需要手續如下:
1、業主,客戶和經紀方簽定《房地產買賣合同》,客戶交定金與業主,業主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與經紀方進行查檔
2、由評估公司對成交物業進行評估(客戶做按揭)
3、客戶存首期款到銀行監管,同時申請按揭
4、兩個工作日後,銀行出承諾書,(承貸款的金額)
5、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6、30個自然後,出新房產證,客戶領新證,由銀行自動打款給業主(首期款)
7、2個工作日內,到銀行做抵壓手續
8、15個自然日後,銀行到國土局領取抵押件
9、兩個工作日後,銀行放全款給業主(打入業主指定賬戶)
6. 購買的期房可以轉讓嗎,怎麼轉讓購買的期房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的同版意方能同受讓方簽訂新權的買賣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7. 期房貸款轉讓要怎麼做
期房貸款轉讓的前提
比較現房,期房轉賣相對比較費事,與一般的二手房銷售不同,期望的轉賣需完結期望的權益轉讓。期房的權益進行轉讓,它是指預售一些產品類型房,它的預購人將自已所預購的這種房的期權,轉讓給受讓人的法令行為。
基礎的常識要了,期房與現房是怎樣辦理的?期房變化為現房在實踐中有兩個條件:一是預購人與開發商簽署了房子交接書,二是開發商處理了房地產初始注冊手續,獲得了新建產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
當時述兩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時,期房概念消失,權益轉讓遭到阻礙,預購人能夠待獲得該房子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後,以二手房過戶的方法完結轉讓。這種狀況比較好辦,在此不多敘述,那接下來只講期房的怎樣完結轉讓。
期房貸款轉讓的條件
條件一:房子尚處在期房階段。
也就沒有到上面說到的期房變化為現房的任何一個條件,期房尚不能以二手房過戶的方法完結轉讓。
條件二:須徵得開發商贊同。
預購人必需獲得開發商的贊同,方能完結權益轉讓。開發商一般選用在預購人與受讓人簽定的《權益轉讓書》上加蓋公章的方法,標明開發商現已贊同該房產產權的轉讓。
借貸未還完是否可轉讓?期房在還貸期間是答應轉讓的,但因為存在房子的銷售聯絡和假貸聯絡因而轉讓有必要徵得開發商和借貸銀行的贊同。開發商和借貸銀行贊同轉讓的,需求轉讓人,開發商與受讓人一起處理預售預購注冊的改動手續,並與借貸銀行改動假貸合同的當事人。
期房貸款轉讓的幾種狀況
狀況一:付清全款時的權益轉讓。
如果已經付完了房款,就能和第三方來簽定合同權益文件,並書面提醒房產商。第三方與開發商從頭簽定購房協議,權益轉讓。
狀況二:仍在還房貸中的權益轉讓。
如果在銀行有典當借貸且借貸沒有還清的,可依據《擔保法》49條規則:典當期間想轉讓的話,應通告銀行並通告第三方轉讓物已典當的事實,不然轉讓行為無效。
那麼銀行方面,借貸它能一次全部還清,然後後再轉讓,同時搞好轉貸手續,由另一方還貸都行的,當然兩邊不要忘,一定要簽定合同權益轉讓書。
狀況三:未付清房款的權益轉讓。
如果僅僅未悉數付清房款的,比方連首付都還未交齊的狀況,第1預購人需徵得開發商贊同,與開發商處理改動手續,並向開發商交一部分轉讓費用。
也就是說,要從法令上免除了在預售合同中與開發商構成的權力、職責聯絡,而由權益轉讓中的受讓人繼受,開發商從頭與第三方簽期房購買合同。
如果轉讓自己的期房,那麼還要補交稅款嗎?轉讓期房的人,他既是向開發商買期房的買方,也同時是向受讓人賣房產期權的賣方,因而在開發商、預購人和受讓人之間構成了接連的兩次銷售行為。
依據規則,權益轉讓中的預購人有必要交納他與開發商構成的預售合同聯絡所出現的契稅,而受讓人則應當在申領自己的小產證時交納權益轉讓協議聯絡所出現的契稅。建議您通過較大較有名的中介機構進行咨詢諸如此類的問題 比如菁英等等
8. 教你期房怎樣轉讓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的內同意方能同受讓容方簽訂新的買賣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9. 我的期房是按揭的可以轉讓嗎
按揭的說法是從港澳地區流傳而來,全名應該叫「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而轉按揭,則是指在還款期內按揭主體(借款人)的變更,包括債權人(銀行)的轉移和債務人(借款人)的變更。目前所說的轉按揭主要是指債務人的變更,即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因借款人轉讓已抵押給銀行的抵押房產,貸款銀行向購買該抵押房產的購房人發放貸款,同時,原借款人通過售房款歸還貸款的業務。 在理論上來說,按揭是完全可以轉讓的,但是因為我國的信用體系尚不完善,按照目前的操作方法,轉讓方、購買方和貸款銀行都面臨因某一方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所以並沒有在全國普遍推廣。因此,目前我國的轉按揭業務暫時只有幾個大城市可以辦理,而且要求非常嚴格,一般情況下很難通過審批。 建議按照以下步驟操作:房屋原貸款人和新買方共同向銀行提出申請轉按揭——如果銀行信貸經理確定不可以——你們可以 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將款項(房款的一部分)支付給原房主——由原房主提前向銀行申請還清所有貸款,終止和銀行的貸款合同——然後解除抵押——然後賣方去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銀行審批過關——買賣雙方辦理房屋過戶——賣方拿到新產證辦理按揭抵押貸款手續——買方拿到貸款(房屋全部款項)。
10. 我的期房想轉讓,應該怎麼辦
按揭期房再轉讓涉及的問題確實不少,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四個步驟:
(一)上家基本情況調查。主要包括期房的權利人是不是上家;該期房權利人是一個人,還是有其他共有人。
(二)徵得銀行的書面同意。該期房是上家向銀行按揭貸款買的,在上家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情況下,該轉讓必須徵得銀行的同意。另外,如果你也要按揭貸款,由於開發商作為銀行按揭貸款的階段性擔保人,所以上家將期房賣給你時還要徵得開發商的書面同意。
(三)與上家簽訂《期房再轉讓合同》,就轉讓價格、房款的付款方式、預售登記變更手續、稅費承擔、違約責任等方面做出詳細約定。特別是就房款支付問題,建議首付款部分採取第三方或由律師事務所監管的方式進行,等到相關手續辦妥後再由監管人交給上家,以保證資金安全。
(四)根據《期房再轉讓合同》的約定,需轉讓雙方共同到銀行、售樓處等部門變更相關手續,包括轉按揭、合同登記直至拿到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