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辦公用房能不能改成住房出租
您好來,從用途來說,你那辦公源室當住宅用是沒問題的
從房地產性質來說,這個基本不可能。房地產立項是城市整體規劃的,而且和土地出讓年限、費用等有關。而且商業用房在能源供應等方面和住宅都有較大差別。
除非是該項目整體規劃變更,否則不會單獨把某一房間變更使用性質的
望採納
Ⅱ 辦公用房可以改住宅嗎
你好,你是想說改經營性用房,用作辦公地址。如果不再用作辦公的話,你可以去房管局更改,不過有點困難。具體要房管局那邊的規定
Ⅲ 單位的辦公樓想改為職工的住宅都有什麼手續
單位的辦公樓想改為職工的住宅?
首先要看單位的辦公樓的國有版土地使用權證上寫的用權途是什麼?是「住宅」還是「辦公」,使用權類型,是「劃撥」還是「出讓」即購買。
如果是:住宅,出讓,就好辦了,由你單位給上級主管部門直接寫申請書蓋職工住宅樓。
如果是辦公,劃撥的字樣,就不那麼容易直接蓋職工住宅樓,
要先到國土局把土地證進行變更成「住宅」,接下來的事情,土地局就會告訴你們該怎樣辦理了。
Ⅳ 開發商私自把原規劃的辦公用房改成住宅性的商品房,屬於違規嗎
只要以前報批是住宅用地就不違規,但必須在模型上顯示出來不能欺騙消費者。現在很多開發商都是在住宅用地上臨時建做辦公室或售樓部,但必須要在模型上顯示出來。如果其中一項沒有做到,那就是違規了。
Ⅳ 商用房能改成住宅嗎
不可以。
我國《物權法》七十七條明確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專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屬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商用房按揭貸款是用於購買商業用房的擔保貸款,包括新建房與二手房。商業用房指立項為辦公、商業等非居住用途的各類房屋。貸款期限最長10年。貸款到期日不超過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貸款僅用於借款人購買商用房,不得用於其他用途或提取現金。
(5)辦公房屋改住宅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商住兩用的房屋產權是40年,至於產權到期之後房子如何處理,《物權法》並沒有做出相應規定。
商住兩用的房屋可以注冊公司但是不能落戶。商住兩用房只能全款或用商業貸款,且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10%。不可使用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且最多可貸房款的50%,時間最多貸10年。
商住兩用房在進行二次交易時,稅費要比一般商品房高。契稅徵收評估價的3%,個稅徵收差額的2%,營業稅徵收差額的5.62%,公共維修基金按照133平/元繳納,還需交房產稅,但一般使用租賃稅代替,每套房屋還需要交6000到10000元不等的租賃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用房
Ⅵ 辦公用地改住宅,那麼住戶可以安裝一戶一表嗎
這是應該問電業局
Ⅶ 咨詢下辦公樓可以改成住宅樓出售嗎
主要看土地性質和土地來源,其次再看你和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
如果土地性回質是住宅或商住混合且答土地來源是出讓,那麼辦公樓改住宅樓貴可以的。想退房也不容易,既使開發商出售行為有瑕疵,還不能認定是欺詐。
如果土地性質是不是住宅,或土地來源不是出讓,那既使辦公樓改為住宅樓了,你仍然不可能拿到住宅的房產證;如果購房合同寫的是住宅,那麼開發商構成欺詐,可以要求退房和賠償。如果購房合同沒寫或沒有合同,這個事就有些麻煩了。
售樓小姐的話是不能構成合同要約的,不動產買賣還是要白紙黑字明示的。
Ⅷ 辦公用房可改為居民住房嗎
你好,可以。但是要辦理變更手續。詳情建議到當地的房管局或是規劃部咨詢。
Ⅸ 寫字樓改住宅有什麼利弊
1、理論上,寫字樓的用途是商業辦公,不能住人的。
2、寫字樓為商業用房,產權為40年,內而商品住宅的容產權是70年的。
3、寫字樓的設計為滿足辦公需求,不適合居民長期居住,消防、物業、安全等方面均有隱患
4、日常水電費,寫字樓比住宅要高。
Ⅹ 房產證規劃用途為辦公可以改成住宅嗎
不可以,以貴陽市為例。
《貴陽市城鎮房屋變更用途管理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許可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有下列行為:
(一)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用於從事商業、辦公或者其他非住宅活動;
(二)改變辦公用房使用性質,用於從事商業及其非辦公活動;
(三)改變人防工程、市政、環衛、醫療、教育、體育、文化、消防、社區服務、農貿市場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地下停車場、設備(結構)轉換層、架空層、廠房、倉庫及其他房屋的使用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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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城鎮房屋變更用途管理規定》相關法條:
第十三條變更房屋用途涉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還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經批准變更房屋用途後,使用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按照經批準的用途使用房屋。
確需再變更用途的,應當按照本規定及有關規定重新報送審批。房屋出租或者所有權發生轉移時,房屋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告知對方當事人所出租、出售房屋經規劃許可的用途。
第十六條市、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城市綜合執法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聯合巡查制度,加強對城鎮房屋用途使用的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