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樓、二樓是商鋪,樓上住宅的產權年限可以是70年嗎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居住用地的回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七十答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五十年。如果預售證上標明性質是住宅,且標明的是整棟樓,而不是幾層-幾層為住宅,那麼整棟樓的產權就應是70年。
② 一層是底商,上面住家的房屋產權是多少年
1、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內業用建築容。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當天開始計算時間的。
2、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性質的建築產權年限是50年。這個要具體看該項目的土地性質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就清楚了,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是有具體的時間顯示的。
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
③ 一棟樓一樓是商鋪二樓以上是住宅,這棟樓產權是多少年,有人說是50年,那麼二樓以上的住宅不是很吃虧
一樓是商鋪,二樓以上屬於裙房,裙房和普通住宅一樣。至於拆遷,就是按商鋪和住宅的標准來,沒有什麼區別對待。而具體標准,按各個地方辦。
④ 一樓商鋪 和 二樓以上是住宅,算是同一個小區嗎
小區,是指在城市一定區域內、具有相對獨立居住環境的大片居民住宅,同時是配有成套的生活服務設施,如商業網點、學校(幼兒園)等。
是的。
⑤ 一層是商鋪上面是住宅,商鋪的公攤面積怎麼算
單獨共商鋪使用的公共設備設施用房,分攤到商鋪。
和商鋪沒有關系的公共設備房屋,分攤到住宅。
配電、供暖等住宅和商鋪共用的設備設施用房,平均分攤
⑥ 一樓是商鋪,二樓以上的住宅屬於非住宅房嗎
一:《商鋪物權法》第 149條規定:「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使用 權 期間屆滿的,專自動續期。」屬所謂的「自動續期」, 是延續商鋪建築物使用權的許可權,並不是商鋪的土地權,一旦建築物報廢,土地將收歸國家。
二:一般商業地產商鋪產權是40年,40年後再交契稅等一些稅,這個商鋪可以繼續持有。住宅是70年,同理。也就是說,土地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商鋪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⑦ 我們住宅樓一層是底商,二層往上是住宅,二層處設了電梯,二層需要交電梯費嗎
有電梯費這個說法嗎?規定是不能收此類費用的,除非特殊情況,因為物業公司在收取物業費後,有義務有責任來支付電梯所產生的能耗、維保、配件費用。
⑧ 樓下是商鋪,樓上是住宅,這是屬於商業用地還是住宅用地
樓下是商鋪,樓上是住宅,這種是屬於綜合用地。
綜合用地應當是指同一宗地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業、居住綜合用地,科研設計、辦公綜合用地等。
綜合用地可以分兩種情形,一種是多種用途不動產很難分割、只有一個使用者;另一種是各用途不動產之間可以分割,往往最終使用者為不同的單位、個人,例如底下兩層為商業、上面為居民住宅樓等。
(8)一樓是底商往上是住宅擴展閱讀:
相關評估
由於土地用途具有多樣性,不同的利用方式能為權利人帶來不同的收益量,且土地權利人都期望從其所佔用的土地上獲取更多的收益,並在規劃許可的情況下,以能滿足這一目的為確定土地利用方式的依據。
因此,在現代城市中,建築物不僅多層、高層化,而且建築物的用途也出現了立體化:地下一至二層為停車場、設備用房,地面一至二層為商店,往上是寫字樓,再往上是居民住宅。
用途立體化的建築無疑使土地得到了高效利用,然而卻給國土部門出讓土地使用權帶來了一些問題。
一方面,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⑨ 1層,2層是商鋪,上面是居民房,這樣的房子怎麼樣
大部分樓盤的1-3層均商用,無論從開發商的經濟效益還是從居民的生活方便來說,都是可行的和有益的。
商業活動一般晚上9點之前結束,不會因此影響居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