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四平海銀帝景小區DG1號樓18層,我買的是128。87平米 可實際一量使用面積才89平米。這樣可以找開發商嗎
有些麻煩啊~首先不知道你量的 對不對 然後你得先看購房合同上回寫的得房率是多少 一般高層在答75%-78%左右。如果純室內面積是89的話,得房率是78%應該是100平左右,這么算就少了10平,可以找開發商。但維權麻煩啊 看你用什麼辦法了~ 加油!!支持你 ,有什麼問題再提問
❷ 我在四平宏信萊茵河畔買房子什麼時候能辦個人房產證
一般交房後2-3年內可以辦理房產證,具體可以咨詢當地房管局房產證辦理進度
不能辦房產證的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開發商的原因
這是主要原因,也是實踐中出現問題最多的一種,共有12種情況:
1、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產權」
2、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或沒有繳齊土地使用金
3、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押給銀行或建築隊等,債務尚未清償完畢
4、開發商沒有完成竣工備案工作
5、開發企業將合同重復銷售(未經合同備案)
6、樓盤被法院查封
7、開發商沒有取得建築面積實測數據
8、商品房出現面積誤差,在一定范圍內的超面積需按規定補繳或退回房價差額,在面積誤差未解決的情況下,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9、開發商沒有按整體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或未移交小區配套用房,無法通過綜合驗收
10、開發商不及時辦理「大確權」
11、開發商不配合提供辦理「小房產證」的相關資料
12、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押房產證
二、購房者自身的原因
1、房屋契稅尚未繳納
2、公共維修基金尚未支付
3、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
4、個別購房者入住後進行違章搭建,致使規劃部門不予核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
三、辦證部門或者中介的原因
1、房產證辦理部門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或不予辦理
2、代辦產權的單位或人員(律師、代理公司)違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