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客逾期未交房租電費,房東可以扣押房客的私人物品嗎
不可以私自扣押他人物品。房客逾期不交納房屋租金的可與其中止房屋租賃關系。
㈡ 我欠房租,房東扣押我東西,我還清錢發現裡面少東西了怎麼辦
如果發現少東西的話,可以要求他歸還或者是賠償。
㈢ 如果他不還拖欠房租,我們可以扣留他的東西嗎如果他不肯搬走我們能否關掉店面我們現在該什麼辦
扣押東西是不合法的,如果承租人違約,你可以向法院起訴,並通過法院查封對方的財產。
㈣ 租房逾期沒交房租,房東扣押私人貴重物品
按合同,4天的費用是應該交的。押金是作為提前退租的違約金。且在雙方簽合同時有註明的。不要混淆概念!人啊!還是誠信的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㈤ 在未欠房租的情況下,房東無理由扣押物品。
如果工廠與外面的債務都已經結清,那房東阻擾是不對的,如果法院查封是有封條的
㈥ 房客欠房租不交扣押其東西是否犯法
經常聽說這樣的事情,租客租了別人的房子來入住或是經營,需要每個月繳納房租,專有些租客沒有按屬時繳納房租,房東多次催促也沒有效果,後來去到現場後才發現原來租客早就搬走了,那麼不交房租跑了算不算違法?不屬於犯罪行為,但屬於違法行為,守約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該辦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損失。
㈦ 房客欠房租不交扣押其東西是否犯法
一切按照合同辦事,會比較保險。
㈧ 租客拖欠房租聯系不上 房東換鎖扣押物品,但是物品不是租戶的,那在此期間的物品安全誰負責》
扣押者負責。
㈨ 逾期四天沒交房租電費!房東扣押我的私人貴重物品
合同對方為你朋友,扣押你電腦沒有依據,完全可以要求返還。起訴勝算是大,但是成本和精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