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和開發商打官司,訴訟費和律師費怎麼算的
和開發商打官司,訴訟費和律師費,其中訴訟費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繳納,律師費按《律師收費標准》,與律師事務所協商並簽訂協議。
一、案件受理費(訴訟費)和交納標准
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將案件分為財產案件、非財產案件、知識產權和勞動爭議案件,四種不同性質的案。
(一) 財產案件的受理費和交納標准
對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是以訴訟標的額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別計算,然後將各段的數額相加即為案件的受理費的總額。具體交納標准如下: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後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如訴訟標的是40萬元:
50+90000X2.5%+100000X2%+200000X1.5%=50+2250+2000+3000=7300元。二、一般律師收費標准
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2.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6.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⑵ 申請民事訴訟(經濟)的流程是什麼(被告:開發商 原告:承包方)
民事訴訟的程序一般是先到你要起訴的或是被起訴人的管轄區的地級人民法院里案 法院受理後 你要寫訴狀 交納訴訟費用 法院給你個舉證通知單 你要負責舉證 在此期間法院要向被起訴人發開庭通知單 開庭傳票 和庭前交換證據通知單 接下來是開庭審理(一般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開庭期間雙方要確認對方身份進行舉證 答辯 然後休庭進行庭議 雙方等待宣判 最後是判決書的下達
判決下達當事人入有不服在接到判決書次日起15日內可以提起上訴 。
一 審
起訴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條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駁回起訴
不 服
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
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
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達成調解協議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
未達成調解協議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上 訴
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並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
二審審理
維持原判
改判
發揮重審
宣判後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如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二 審
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又告訴庭審查後直接進行裁決
上訴的判決
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
改判
發回重審
宣判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
申請再審
達成調解協議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⑶ 開發商違約申請訴訟退款費用要多少
開發商違約,申請訴訟退款。這是一起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版,其訴訟費用的交納標准,權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⑷ 開發商的這樣行為是否是欺詐。如果訴訟勝訴的概率有多大
我來回答你把,首先,你想告他實際圖紙與施工不符這個應該是基本上專不可能的,因為建築商都屬是憑開發商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既然有了柱子,那麼肯定是在中途變更了施工圖紙,或者是一直就有,但是開發商對你隱瞞了。
現在如果你要維權可以這樣做,第一種情況,不知道你現在已經和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如果已經簽了,那麼合同後面會附圖紙,這個圖紙上如果沒柱子那你可以起訴,理由是實際房屋與合同約定不符,如果合同上圖紙是有柱子的,那你就無話可說了,只能說當時你沒有仔細核對。第二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簽合同,還只是一份協議,那麼不知道你說的之前的老協議是否被開發商收回了,沒有收回的話可以作為證據,如果收回了而你現在手上的協議附帶的圖紙又是有柱子的,那你就基本上沒有什麼理由去找開發商起訴了。
情況對你來說應該是比較被動的,我自己做的項目銷售的商鋪都是前期有大的圖紙貼在售樓處公示接受監督的,從預定開始到簽合同都是同一張圖紙,但是像你說的開發商這樣做是有點過分了,如果你沒有什麼理由起訴的話,那你就只能天天到開發商那裡去鬧了,要麼退房要麼補償點錢,多少還有點用。
⑸ 在退房訴訟期間,被告開發商取得五證,法律怎麼規定
1,五證: 第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國土局),第二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回可證》
(規劃局), 第三個答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 第四個是《建設工程施工證》(建設局), 第五個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管局)。
2,預售證是五證里最後一個辦理的證件,是房管局負責審批辦理的,你可以直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如果預售證已經辦理出來了,說明該小區的五證是齊全的,可以放心購買的!
⑹ 去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訴請的訴訟費用,大概多少
去法院起訴要復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訴制訟費用,大概為50元到100元之間。
訴訟費用是訴訟當事人向法院交納,為進行訴訟所必需的法定的費用。收取訴訟費用的目的,可以防止民事主體濫訴,從而減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訴訟,為國家、也為社會減少了浪費。
訴訟費用,有按件收費的,如本案;有按起訴金額收費的,如民間借貸按件;還有免費的,如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按件。
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5、《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七條案件受理費包括:(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6、《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⑺ 起訴開發商違約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開發商違約退房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先找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再訴訟。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
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中國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范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首付、月供利息都可獲賠。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復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
銀行接收還款並終止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 開發商支付購房人首付款利息,即從首付款交付日到開發商歸還日該筆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購房人按揭貸款已進入月供階段,開發商同樣應歸還購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主補償。在退房中,若責任方為開發商,購房者可不對房屋折舊進行補償,若是購房者的責任,開發商則可以不賠償業主裝修費。
房產訴訟的一般程序:
立案 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法官審核通過後會開據收費單,然後到農業銀行收費口交費,拿農業銀行的收費單到另一窗口換取發票(交費窗口與換票窗口一般挨著),返回立案窗口,將一張發票交給法官(其餘自己留存,以便查詢案件進展情況)。
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開庭或調解傳票。
庭前調解(如未達成調解意見,另行開庭) 四、開庭(開庭時記著拿證據原件)開庭的程序步驟:法官宣讀法庭紀律、當事人權利義務;原告讀起訴書;被告答辯;原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被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被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原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法官詢問一些問題;雙方辯論;雙方最後總結意見。
書記員通知,到法院取判決書; 陸、如對方不服上訴,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訴狀。如對上訴有書面答辯意見,還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書面答辯,則不需要,取上訴狀時須告知法官,不做書面答辯。如自己不服判決,必須在取得法院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法院提交上訴狀。
⑻ 怎麼樣起訴開發商,流程是怎麼樣的
去房屋所來在地法院起訴
交起源訴狀、相關證據,至少要交合同
證據原件、復印件起訴時都要帶去,交復印件
訴訟費按標的額計算,看你合同上開發商要支付多少違約金決定
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⑼ 開發商延遲收房,不按合同賠償,可以不請律師自己去法院訴訟嗎訴訟程序是怎樣
可以自己辦理,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