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發商收封陽台費4000元左右,但沒有發收據合理嗎
不合理啊,這就是亂收費,如果正常收費必須提供證明!
2. 法律有沒有規定,開發商硬性封陽台收取費用
一法律根本沒有,來就沒有規定源開發商有權把陽台封了,然後做出做收費用的規定。完全是違法的行為,開發商完全就是。店大欺客,欺負平民老百姓。咱們用戶應該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他們犯罪。無法得逞。
3. 開發商向業主收取了封閉陽台的費用,然後再把陽台的面積加入房子的建築面積重復收費合理嗎
你按抄合同做就可以了襲。
如果你買房子的時候,本來就是封閉陽台。那你就沒理由交這封陽費。
本來要是開陽,現在開發商更改規劃方案改成了封陽台。那你應該了解為什麼更改原來的設計,更改有沒有得到規劃的許可。如果是合法更改,也不關你們業主的事,因為你的購房面積已經變大了,你的房款也加大了。
你可以向開發商索要違反合同的條款的賠償。
4. 開發商交了房,裝修的時候打算封涼台,可物業說如果封了涼台就要算面積,辦房產證的時候要補給開發商錢。
涼台還是陽台?一般陽台規定是算一半面積的,沒有封了就算面積不專封就不算的說法。
但有屬個別的因為整體美觀,小區全部都不讓封陽台,這個比較特殊。
如果說辦房產證的時候要補給開發商錢,那有的房產證辦完之後再封怎麼說?
所以這個應該沒有法律依據。
5. 開發商玩巧送面積 業主被收取4500元"封陽台費"
現在規劃部門對「送面積」控制很嚴,有的樓盤「玩巧」,在規劃通過後再封閉陽台「送面積」。日前,光谷金地藝境的業主向記者反映,買房時開發商說封陽台可以送面積,但要額外收4500元封裝費。樓盤規劃通過後封陽台「送面積」鄭先生在金地藝境買了新房,開發商表示會贈送陽檯面積,參照樣板房將陽台封裝成一個小房間。到底怎樣「送」呢?金地藝境客服部表示,陽台在規劃里算一半面積,但在交付前封閉陽台,就要算整個面積。因此樓盤是在規劃驗收後再封閉陽台,業主使用一個小房間,相當於節省5個平方米的費用。4500元「封陽台費」讓業主不解鄭先生買房時除了簽購房合同,還要簽「局部空間改造申請」。記者看到「申請」上寫著:經過改造,房屋可以增加面積,要求業主付局部改造封裝費4500元。鄭先生不解:既然是贈送面積,為什麼還要我再出錢呢?金地藝境客服部表示,贈送的只是面積,並不是將陽台封閉完好送給客戶,材料費和人工費都要算進去,而且統一封裝比客戶自己去封還便宜一點。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良濤表示,如果商家與業主約定要贈送面積後還收取改造費用,這種做法不合理。界定封陽台「偷面積」,事實上很難通過封裝陽台來贈送面積的做法允許嗎?市規劃部門表示,驗收前,商家要完全按照規劃局審批的圖紙來做,利用封裝陽台來贈送面積的這種「偷面積」做法是不允許的。如果是驗收後封裝的話就歸城管部門管。市城管部門表示,要派執法人員去現場查實後才能給予回復。鄭先生說,新房要到2014年才能交房,現在顯然沒有「現場」。盡管自己不願意,但只能被迫交了4500元.
6. 開發商統一封陽台費用誰出
業主出。
7. 期房,開發商免費封陽台,是啥意思意思是什麼
就是把陽台的面積並入客廳,擴大客廳的面積,或者並入次卧,反正就是把陽檯面積弄到室內來
8. 合同約定封陽台,現在陽檯面積只算一半,開發商要收封陽台的錢合法嗎
開發商根據圖紙施工,圖紙上有的不可收費,沒有的可以收費。
9. 交房時陽台被開發商封閉了
不補不可能!【可以】只補3%以內部分
介於目前樓市行情,你肯定是吃虧的,【內封陽台回】「答多」出來的的面積本來就是無理的,你又【不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所以除非購房合同對【陽台問題】有【明確約定】,否則得【補差價】
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則按一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購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購房者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購房者按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發展商承擔,所有權歸購房者;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發展商返還購房者,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發展商雙倍返還給購房者。
10. 開發商私自封陽台,業主可以不交錢嗎
= =!買的時候沒給你說么? 陽台應該包括在房子之內啊!難道窗子還要另算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