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房交房,開發商未辦理竣工驗收,能收嗎
按規程來說,未辦理竣工驗收是不允許交房的。但實際情況是,房企專業內多為未屬辦理竣工驗收就開始交房(尤其中小型房企),原因也有很多,例如消防驗收過程復雜,周期長,沒有幾家能做到驗收後再交房。
關於違約金,應按合同規定執行。重點在於以何時作為時間節點。具體到你的情況。開發商的立場肯定是以通知交房為節點(實際是在未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交房),而業主的立場是在具備交房條件的前提下才承認交房的合法性。這種事情很多,建議協商解決吧。
2. 建築商與開發商矛盾能不進行竣工驗收嗎
建築商可以按照的約定提起驗收申請,如果開發商在約定期限內不予以答復的則回視為房屋建築驗答收合格。
如果未有約定的,則按照建築法規定的時限內,開發商不驗收的視為工程合格。
當然對於基礎性工程及主體質量問題,建築商需要承擔保修責任。
3. 開發商在沒有驗收合格證明的情況下違法交房,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
根據《建築法》
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3)開發商不進行驗收擴展閱讀
下列情況下業主可以拒絕交房
(1)房屋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
約定條件是指消費者與開發企業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在此情況下,法律更注意強調交易雙方的意思自治原則,充分尊重交易雙方當事人的約定。
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消費者又能證明該退房條件成立,購房者就可以拒絕收房。
例如,雙方約定收房時要完成精裝修否則購房者可以拒絕收房,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是毛坯房,購房者當然有權拒絕收房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達不到法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
我國法律規定,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測繪成果表》等「兩書一表」的樓房,購房者可以選擇拒收房屋,相關違約賠償責任應由開發企業承擔。
4. 開發商未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業主可以拒絕收樓嗎
按照有關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內任何一項,這個樓盤就不能交容付入住。《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房屋交付使用時必須具備的前提條件,若開發商未能取得或不能向業主出示,即意味著開發商未能交付符合合同約定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就等同於開發商違約,業主有權拒絕收房。
5. 交房不驗收對開發商有什麼影響
開發商很容易蒙哄過關
6. 關於建築商竣工以後,開發商不驗收怎麼解決。
建築商可以按照來合同的約定提起自驗收申請,如果開發商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不予以答復的則視為房屋建築驗收合格。
如果合同未有約定的,則按照建築法規定的時限內,開發商不驗收的視為工程合格。
當然對於基礎性工程及主體質量問題,建築商需要承擔保修責任。
7. 如果開發商10年不驗收不交房,怎麼辦
除了到法院起訴你,沒有其他的辦法,目前的情況就是這樣,另外一個途徑就是如果政府出面,也有可能解決這個問題,但就看政府出面不出面
8. 開發商因為工程沒有驗收辦不了房產證,會不會永遠辦不了了啊
不會的。
只要房子驗收合格,沒有什麼問題的話。會辦的。
開發商建房子,就是為了賺錢的。
怎麼會不辦房產證呢?
除非是開發商,不想賺錢了。
9. 開發商以沒有完成驗收不交房,把房子租賃出去怎麼辦
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