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宅底商和商鋪的區別各首付最低幾層
住宅底層商鋪,指位於住宅等建築物底層(可能包括地下1,2層及底上1,2層,或其中部分摟層)的商用鋪位。
住宅底商屬於「公共建築」,不屬於公攤面積,以出租或出售荻利為目的, 由開發商或業主自行經營;而商業配套設施,屬於「配套公共建築」,根據小區規劃的要求而建,服務於小區,在住宅銷售時作為公攤的一部分,在建成後移交有關部門進行經營管理,沒有獨立的產權。由於二者在稅費和經營運作模式方面完全不同,投資者只能對住宅底商進行直接投資。
一棟樓有兩種屬性的產權是正常的,只要是商鋪產權40年首付50%起,樓上住宅產權70年首套首付30%起
㈡ 底商和單獨一層的商鋪的區別是什麼
底商和單獨一層的商鋪的區別:
1、底商,是指住宅的第一層、第二層。一般住版宅權特別是高層住宅的第一層、第二層銷售都較為困難,其價位也較其他層位低,開發商通過轉向做底商,價格可以賣得更好,同時小區的商業配套也得以解決。
目前市場上,大盤社區因為有多而穩定的住戶,商鋪的經營勝算相對較高,投資風險相對小一些,其底商率先得到投資者青睞。
2、單獨一層的商鋪本身就只有一層,一般會在住宅樓房、商業樓房附近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投資風險相對大一些。
㈢ 底商及獨立商鋪業態各有哪些限制
1、獨立性。商業綜合體的統一運營管理,將會為商業帶來源源不斷的消費人流,而底層商業作為大量消費者的必經之地,佔有地利的優勢。同時,其在結構上和利用上的獨立性,使得底層商鋪始終受到商家和實力投資者的青睞。
2、自主性。由於其獨立的商品展示及經營功能,商家可自主選擇經營業態及經營時間。同時,一層的消費人流保證了商家自主選擇經營業態的空間。
3、可塑性。由於綜合體設計結構的特點,商家可根據所經營的業態特點,自主化經營。在經營期內,商家更可根據商業的經營情況,靈活調整業態,可塑性極強。
4、與城市綜合體商鋪相比,社區沿街商鋪業態簡單,投資運營的操作難度低,投資收益平穩,風險小。投資商鋪無論是從短期和長遠看來,都是風險較低,收益回報合理、穩妥的投資方式。因此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如果預算允許的話,臨街商鋪的優勢更大於城市綜合體內的店鋪。
(3)住宅底商單頁擴展閱讀:
商鋪較高的投資潛力刺激了一部分投資者從股票、住宅,轉向商鋪。根據上海中原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分析,影響商鋪升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零售業帶動商鋪中國入世後,零售業將在三年內逐步向外資開放。在這段時間內外資零售業將大舉進軍中國市場,內資零售業也加緊「圈地」步伐,特許加盟的形式大大加快了零售業的擴張步伐。
據2001年11月零點調查與指標網的調查結果顯示,最適合進行特許連鎖經營的行業是零售業(43%),其次是服務業(23.9%)和快餐業(22%)。
值得關注的是,家電等專業連鎖店快速的發展引起了業界的重視。因此,未來一段時間內對商鋪的需求將有較為穩定的增長。需求主要集中在便利店、大型超市與賣場、連鎖餐飲、品牌專賣店等。
人氣指數大量客流為商業帶來活力。位於商業繁榮地區的商鋪,客流量的走高帶動了商業興旺,為投資商鋪帶來很大空間。因此,選擇商業地段的商鋪就要特別注意來往的客流量;位於小區內的商鋪,小區人氣興旺與否是很重要的因素。
㈣ 底商和單獨一層的商鋪的區別!
1、位置不同:底抄商處於小區紅襲線之內,而商鋪的位置,則大部分出在直接面向市政道路的沿街部位。
2、狀態不同:商鋪的業態是原先就是固有存在的,而底商則是近年新興的一種模式,可以說只是變通,也可以說是創新。
3、性質不同:商鋪是專門用於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底商是住宅的第一層、第二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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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投資注意事項:
應向房屋所在區的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所購房屋的權屬狀況,包括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情況。
應了解整個物業的整體規劃,做到宜細不宜粗,明確好物業的通風、採光、通行以及物業的建築布局走向等,以避免日後商鋪在經營上帶來的不必要的紛爭。
貸款風險:商鋪貸款額度低,年限也短,60%的貸款期限小於10年。而銀行對商鋪貸款者的資質審核也要比住宅審核嚴格,因此投資者應考慮到貸款不能實現時所面臨的壓力。
對開發商、銷售商審核:審核開發商及銷售商是否具備土地開發到房產銷售一切證照,查清是否有抵押行為,以免將來無法辦理產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