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的日期是實際辦證的時間,比購房合同晚,一般是在交房以後。房子滿兩年是以房產證登記日期和契稅發票時間,這兩個時間任意一個滿兩年都可以。
2. 房產證上的時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的
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期限實際上是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年,其起算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規定,所有權為永久性權利,無時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 房產證日期是購房合同上的日期嗎
不是, 購房合同的日期和房產證日期不是一樣的。房產證日期為房產證登記日內期。
房產證上的登記日容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
如果買的是期房,就從房屋交付使用的那一天算起,90天內為正常辦理產權證(即房屋權屬證書)的時間。
超過這個時間,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超過這個時間滿一年,且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買房人拿不到房產證時,買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或賠償。
如果買的是現房,起算日期就從簽訂合同的那一天開始。
4. 房產證上的登記日期以哪個為准
要看買的是期房還是現房。
5. 套期房,那麼房產證上的日期是我剛剛購買時的日期嗎
法律上,沒證據等於不存在的事情,你說對方改了日期,你舉證證明這點。內
如果有證據你可以容在1.26就要求對方履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沒證據那就只好認了,哪有把自己保管的合同文本交給對方的,沒給你撕了或者改金額都算你走運了,以後要多長個心眼。
6. 購房合同的日期和房產證的日期是一樣的么
不是, 購房合同的日期和房產證日期不是一樣的。房產證日期為房產證登記日期。回
房產證答上的登記日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
如果買的是期房,就從房屋交付使用的那一天算起,90天內為正常辦理產權證(即房屋權屬證書)的時間。
超過這個時間,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超過這個時間滿一年,且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買房人拿不到房產證時,買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或賠償。
如果買的是現房,起算日期就從簽訂合同的那一天開始。
7. 我購買的是一套期房,那麼房產證上的日期是我剛剛購買時的日期嗎
證上的日期會比你買房子的時候要晚,但是把你的合同留著吧,那是唯一證明那是你婚前財產的證據。